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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她笑着摇头,“史提芬呢,他还不来接你?”

  我用手撑着头,“大姐,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机会,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你说多荒谬。”

  “可怜的史提芬,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机会瞬即立逝,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我来迟了。”

  我叹口气,“这倒未必,我已决定嫁他。”

  “世事多变幻,我看来看去,宝琳,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

  “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我不悦。

  大姐含笑喝着咖啡。

  我问:“中环那些男生都还那个样子?”

  大姐差点噎住,她笑道:“唷,新闻越来越鲜,林青霞订婚以后,月入一万以上的王老五觉得非常寂寞,打起邓丽君的主意来了,此刻中环起码有三五千名叠着小肚皮、做点小生意、头顶微秃、开部平治的才俊们,到处挽人介绍小邓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觉凄清,于是牵了牵嘴角。

  大姐说:“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这样子比较下来,史提芬也不愧是个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么,还打算在家享福,当心骨头酥了。”

  我不出声。

  大姐责问道:“宝琳,你脸上老挂住那个苍凉的微笑干什么?”

  我一愕,“我几时有笑?”

  “还说没有?一坐下来就是那个表情,双目空洞,嘴角牵动,象是四大皆空,万念俱灰的样子,干什么……?”

  “史提芬不见得在沙漠搭个帐篷就过一辈子,他总会回来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闲就为自己办办嫁妆,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来迎娶。”大姐说。

  我只觉得深深的悲哀,丝毫找不出具体的因由。

  南施轻轻的问:“你爱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烦的说:“没有可能的事。”我总是否认。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后也是可以的——”

  “大姐,我们出去逛逛百货公司,我想买一件礼物。”

  “心中有什么特选?”她问。

  “别致一点的东西。”我说。

  那一日,浪费了南施的宝贵时间,唯一的收获不过选到了一件合心意的礼物送占姆士。

  第五章

  回到公寓,倒了威士忌,边喝边看电视新闻——

  不再有占姆士的新闻。

  我那老友明天就该打道回府了。我摊开报纸,翻到聘人版,五花八门的职位空缺,式式俱备,种类繁多,不怕没事做。骨子里都一样:穿戴整齐了卷着舌头去说洋话,不是不肯受委曲,不是不听话,不是不肯敷衍人,不是没有真才实学,不是不愿吹捧拍来陪着他们混,不是不肯苦干,却还得看大爷眼睛鼻子做人,爷们喜欢你,你的真本领才有了着落,否则就冷板上坐十年八载……

  捱到大学毕业,也并没有获得世界之匙,我苦笑了,愿白领们都来同声一哭。

  我取过一只枕头,压住了脸,培养睡觉的情绪。

  电话铃呜呜地响,我去接听。

  “宝琳?”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是。”我有气无力,“哪一位?”

  “我呀。”

  “你是谁?”

  “天,我是史提芬,宝琳,你连你未婚夫的声音都不认得了?”他好兴奋。

  我跳起来,“霍”地坐直,“史提芬?”忽然听到他的声音,却犹如陌生人一般。

  “骂我吧, 骂吧, 宝琳,我明天立刻去买飞机票回来接你。”他雀跃万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丽的蜃楼,人家都说会给我带来好运,果然,一回家便读到了你的电报。”

  一个月前的电报。

  我问:“你现在在家里?”

  “宝琳,真抱歉,我离开了那么久——”

  “你去摩洛哥干什么?”

  “一份地理杂志邀我去拍点照片……这是题外话,宝琳,廿四小时之后我们可以见面了。”

  “你记得我家地址吗?”我提醒他。

  “当然记得,”史提芬说:“不来,我会对你好,你是不会后悔的。”

  但是我却只觉得他的人很遥远很遥远,声音亦很遥远很遥远,他并没有给我一丝一毫的安全感或是归属感。

  “等我来!”他说:“宝琳,我爱你,你知道我是一直爱你的,再见。”

  我缓缓放下听筒。

  我可以想象得到的孩子气的面孔,胀的通红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订了飞机票赶来看我……但是我不爱他,此刻我需要结婚,但是我不爱他。

  结婚与恋爱是两回事,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这两宗大事联系在一起,如今忽然发觉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要为结婚而结婚了,忽然悲从中来,震惊得不敢落泪。

  我一个人坐着,窗外的暮色渐渐罩笼,我也没有开灯,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雾中,不知身在何处。

  那夜我躺在床上至鼻酸眼涩,方才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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