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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去学音乐。”“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

  他的故事?碧菡叹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在舞厅里你不要去探求。舞客们来寻求安慰,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舞女们货腰为生,因为种种辛酸。不,在这儿你不要去探求别人的秘密,你只能满足别人的欢乐。冰山美人!这外号是因为她永远拒绝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陈元曾经对她瞪着眼睛说:“你以为你做了多高尚的职业?你以为来这儿的客人仅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见了鬼的‘洁身自好’只让你损失一大笔财路,除此而外,没有丝毫好处!别人并不会因此而把你看得高贵了!”“我并不要别人把我看得高贵,”她轻声说,无奈的微笑着。“已经走入这一行,还谈什么高贵!”她转动着手里的小酒杯。“我这样做,只为了我自己的良心,和……”她默然不语,酒香雾汽里,浮起的是高皓天的脸庞。

  “为了你那个该死的男朋友!”陈元叫着说,对她摇摇头:“曼妮,你是个傻瓜!”曼妮是她在这儿的名字,舞厅老板帮她取的,多俗气的名字,但是,叫什么名字都一样,那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她不在乎,一个出卖欢笑的女人,还在乎名字吗?她已经没有名字了。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在她走进“蓝风”来以前,她已经把那个名字埋在地底层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着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并不叫胖子,他姓吴,大家叫他吴老板,是个菲律宾华侨,也是这儿的常客。当他第一次发现碧菡的时候,他就着了迷,他称她为“小仙女”,说她周身没有一点儿人间俗气。他为她大把大把的花钱,一夜买她一百个钟点,希望有一天,金钱的力量,能够终于买到她的一点儿“俗气”,人类,就是这么矛盾的。

  陈元上台去唱起歌来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个小女孩。他穿着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系着一条咖啡色的领巾,虽然是晚上,他仍然习惯性的戴着一副淡淡的墨镜,他说那是他的“保护色”。他拿着麦克风,浑身都是一股满不在乎和吊儿郎当的气质。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的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小小的女孩,

  我们喜悦欢笑,我们两小无猜,

  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忧愁,

  更不知道什么叫悲哀,

  我们常常两相依偎,互诉情怀,

  她说但愿长相聚首,不再分开!

  我说永远生死相许,千年万载!

  孩子们的梦想太多,成人的世界来得太快!

  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

  他告诉她海的那边有个黄金世界!

  于是他们跨上了一只银翅的大鸟,

  直飞向遥远的,遥远的海外!

  从此我失去了我的梦想,

  日复一日,品尝着成人的无奈!

  我对她没有怨恨,更没有责怪,我只是怀念着,怀念着:

  我生命里那个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着小酒杯,倾听着陈元那忧郁的嗓音,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她问他:“为什么永远唱这支歌?”

  “因为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这时代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是的,”她说,迷迷茫茫的啜着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并不希奇,我的故事却非常希奇。两种不同的故事,居然会发生在一个相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希奇的时代!”“告诉我你的故事。”陈元说。

  于是她说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说,只因为酒,因为天雨,因为寂寞,因为陈元有一副忧郁的嗓音。说完了,陈元望着她:“你还在爱你那个姐夫,是吗?”

  她点点头,看着他。“你呢?”她反问:“还在爱你那个小小的女孩?”

  他也点点头。从此,她和陈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后,陈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间租来的套房。她也会留他小坐,却决不及于乱。他们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两人都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一天,陈元拿了一张报纸,指着一个《寻人启事》,问她:

  “这是在找你吗?”她看着报纸,那是一则醒目的启事,登在报纸的第一版,用红框框框着,里面写的是:

  “碧:

  忏悔莫及,相思几许?

  请即归来,永聚不离!

  云天”

  她抬起头来,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经登了一个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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