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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中午,他去买了熏蹄。为了特别讨好碧菡和依云,他又买了碧菡爱吃的枣泥核桃糕,和依云爱吃的糖莲子。另外,再买了一大堆瓜子花生葵花子什么的。回到家里,大包小包的抱了满怀,一进门,他就提着喉咙嚷:

  “快来拿东西!依云!碧菡!赶快帮我接一接!”

  依云赶到门口来,笑得打跌。

  “哎哟,又不是办年货!买这么多干什么?”

  皓天抱着东西走进客厅,依云和高太太左一样右一样的帮他接过去。他四面看看,没有看到碧菡。沙发上放着起了头的毛线,和一大堆毛线团。依云和高太太都笑吟吟的,打开那些包包东尝尝西尝尝,家里并无异样,他不敢显出过份的关怀,只淡淡的说了句:

  “碧菡呢?怎么不来吃东西?”

  “碧菡出去了。”依云说,含了一口的糖莲子。

  “出去了?”他的心猛然间往下一沉,他相信自己脸上一定变了颜色。“到哪里去了?”

  “她说去买毛线针,现在这副针太粗了,打出来不好看。”依云说,望着皓天,渐渐的,她脸上也变了色,笑容从唇边隐去。“可是,她已经出去很久了,我记得,对面超级市场里,就有毛线针卖。”皓天摔下了手里的东西,就直冲进走廊,推开碧菡的房门,他冲了进去,四面望望,他松了口气。化妆台上,整齐的放着化妆品,椅背上,搭着她常穿的大衣,书桌上,她看了一半的一本镜花缘还摊开着,床上也丢着四、五个毛线团。不,没有事,一切如常。他走到壁橱前,拉开橱门,里面的衣服一件件整齐的挂着。走到床边,他下意识的翻开枕头,下面空空的,没有留书。不,她当然不可能出走,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可是……可是……他站在书桌前面,一把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倏然间,他的心沉进了地底。抽屉里,触目所及,是碧菡手腕上那只刻不离身的手镯,在手镯的下面,压着一张信纸。他的腿软了,头昏了,跌坐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他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张信纸。终于,他深吸了口气,睁开眼睛来,或者没什么,或者她是取下镯子忘记戴了,她不可能这样离去!绝不可能!他颤抖着伸手去取出那张信纸,睁大了眼睛,他强迫自己去读那上面的句子:

  “生命是你们救的,欢乐是你们给的,幸福由你们赐与,爱情因你们认识,如今我悄然离去,我已认清了自己,存在还有何价值?徒然破坏了欢愉!别说我不知感激,此刻尚有何言语!恨人间太多不平,问世间可有天理?”

  信纸从他的手上飘下去,他把头仆在书桌上,好一刻,他一动也不动。然后,他听到身后有啜泣的声音,他茫然的抬起头来,茫然的站起身子,像一个蹒跚的醉汉,他摇摇晃晃的往屋外走,依云哭泣着拉住了他,问:

  “你要到哪里去?”“我要去找她!”他喃喃的回答,机械化的移着步子。“我要去找她回来,她只是一只羽毛都没长全的小鸟,离开了这儿,她根本抵受不了外面的风雨,她会马上因憔悴而死去!我要在她死去以前,把她找回来!”

  依云含泪望着他,他的眼睛发直,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他的身子摇摆不定,神情迷惘而麻木。依云恐慌了,她抓紧了他,哭着大叫了一声:

  “皓天!”皓天悚然而惊,像从一个迷梦中醒了过来,他望着依云,然后,他扑到桌子前面,一面抓起了那只翠玉镯子,他握紧了镯子,浑身颤抖,他嚷着说:

  “她走了!依云!她走了!她什么都没带,甚至不带这只镯子!她这样负气一走,能走到哪里去?依云,她走了!”

  “是的,我知道!我知道!”依云哭着喊:“是我闯的祸,我去把她找回来!”她往屋外就跑。

  这回,是他拉住了她,他瞪着她,哑声说:

  “你往哪里去?”“去找碧菡!”她满脸的泪:“找不到她,我也不回来!”

  他死扯住她,他的脸色更白了,眼睛里布满了红丝。“你敢走?”他说:“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我不能再失去第二个!你敢走!”依云站住了,瞪视着他,他们相对瞪视,彼此眼睛里都有着恐惧、疑虑、爱恋,和痛惜。然后,依云哭倒在皓天的怀里,她伸手抱紧了他的腰,一面哭,一面喊:

  “我发誓永远不离开你!皓天,我永不离开你!我们要一起去找碧菡,直到把她找回来为止!”

  三个月过去了。晚上,台北是一个夜的城市,华灯初上,西门町车水马龙,人潮汹涌。霓虹灯到处闪烁,明明灭灭,红红绿绿,燃亮了夜。小吃馆,大餐厅,人头钻动,闹活了夜。歌台舞榭,管弦笙歌,舞影缤纷,唱醒了夜。这样的夜,是人类寻欢作乐的时候。这样的夜,是人类找寻温馨与麻醉的时候。这样的夜,是属于所有大都市的,是属于所有人类的。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着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的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着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的旋转着,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着一朵小小的烛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的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着同样式的亮耳环。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着。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滋。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什么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股吊儿郎当的样子,说:

  “我爱唱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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