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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被他缠上以后哪有不沾泥的可能,瞧那个背后灵紧跟不放,怨怼的目光是越来越重,害她想逛街买大衣的心情全没了,还得背负“坏人”的臭名。

  唉!光是和他约会的时间,她就少做了好几堂美白美指的保养,瞧瞧她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有点缺乏水份子,指甲的颜色也令人不满意,她的美不该有打折扣的空间,得永保容光焕人的姿态。

  “那我改姓张好了,叫张淳。”他打趣的说道,不让一旁的琐事影响心情。

  “呵呵……的确很蠢,姓曾不是更好?”真蠢。“不过我妈一定很高兴你肯入赘,她老嚷著我们家后继无人。”

  夏侯淳以五指轻叩她额头,警告她少说废话,“你已经准备好要嫁我了吗?”

  谈到入赘就表示有结婚念头,这女人太野了,不早点把她定下来,恐怕他一个转身,她不知又勾搭几个野男人让他捧醋好饮。

  瞧她那几个学弟就是最好的例证,他们表面上无害,私底下却是算计高手,他打了好几次电话都被他们婉转的拦下,一是说她不在,稍后再打,一是说出外办事,整日不回社里。

  他甚至怀疑他们在她的手机里动过手脚,凡是显示来电者是他的电话一律有杂音干扰,无法接通。

  不过最让他放不下心的是那个叫季弘儒的男人,以他龙门人的直觉,最看不出危险性的人反而是最具威胁性的敌人,他让他看到自己。

  因为他们是同一类型人,深沉内敛的笑面虎,不轻易以真实一面见人。

  “想得美喔!夏侯先生,等你摆平那一家人再说,而且我也不是很爱你,没必要忍受你们夏侯家老是上门要人的骚扰。”应付他们的时间她可以多拉几笔生意。

  “小喜,你想我当街示范怎么爱你吗?”不是很爱他?夏侯淳的眼透著邪恶,托高她的下颚“含情脉脉”的瞪视著猎物。

  一见他意有所图的眼神,张阿喜心口一缩的将手挡在他胸前。“先生,大马路上不适合太冲动。”

  “我们不熟吗?”他狞笑,呼吸近到几乎要碰触润艳唇瓣。

  “很熟很熟,熟得你身上有几道疤我都一清二楚。”尤其他背上那条娱蚣还是她的杰作,还死相的不肯用雷射消除。

  呵呵……他不是怕疼,而是在意她的标记,想留下属于她的记忆,可见他有多爱她!呵呵……她真是罪过呵!

  让人如此牵挂。

  “不承认我是你的男人?”这唇太诱人了,不能怪他自制力不足。

  “我……呵呵……这个嘛!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前面有车祸,后面有跟屁虫,人生美好得像天堂。”想从她口中套话,门都没有。

  “小喜——”他声一沉,薄唇轻拂她扬起的嘴角。

  张阿喜得意的仰头大笑。“我不接受威胁,如果不怕你那个可爱妹妹伤心,当街哭给你看,我随时欢迎你来挑战。”

  吻就吻,谁怕谁,又不是第一次,大姑娘上花轿还装羞啊,她只是担心吻得不够唯美,有损她美美的形象,破坏她在男人心目中的女神地位。

  先前的矫情做作是给他面子,她可是举世无双的娇贵佳人呐!哪有可能因为小小的胁迫而退缩,她阿喜大师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个男人?

  “你……”先是为之气结的夏侯淳忽然低笑,爱怜的抚抚她的脸,“她是你带来的。”

  “那又如何?我是独生女。”妹妹可不是她的。

  “若是她突然冲过来捅你一刀,别怪我没提醒你。”谁多事谁就得接手,他概不负责。

  他对夏侯清雪一点印象也没有,当年他与夏侯家决裂时,她不过是两岁大的襁褓稚儿,他都自顾不暇了,哪生得出什么兄妹情份。

  而多年相逢后更觉陌生,除了黏性超强外,她全身上下无一丝神似夏侯家的特性,说她是错身而过的路人一点也不为过。

  在他心中早已认定龙门才是他的家,一同和他接受考验,共渡危难的龙门弟子是他的手足亲人,即使他们私底下常拳脚相向、口舌争锋,但关心不曾失过一分,任谁有难必以身相救,绝不迟疑。

  而祖母是家中唯一肯为他出头的长辈,若非长期卧床也不至于任他受到欺压,故而他来见她一面慈容,仅是他所能尽的最后一点孝道。

  至于其他血缘上的亲人,能不有所牵连他尽量避开,他们于他不过是名义上的关系,再无半丝亲情。

  人在死过一次后,很多想法因此改变,小时候他会渴望父母的疼爱,但在见识过他们绝情与冷血后,早就哀莫大于心死,若是再有期望便是天底下最笨的傻子。

  “姓夏侯的,你是说你不保护我?”那她要他何用,还不如回去让学弟们伺候得舒舒服服,捏臂、捶脚不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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