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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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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脑子,那么聪明,怎么就没算到自己会掉进溪水浸得一身湿?”陆朗风毫不客气的质问。 “那是因为突然跑出来的大黑狗——”她一个激动过度,感到一阵晕眩,忙停下来大口喘息。“咳咳咳……” “总之,你下回出门,不要只记得带药,也要记得带脑。”他话虽如锋,口气却放缓了些。“我去找一套我娘的干净衣衫给你,你再没力气也要换上。” “谢谢,不用了,咳咳……我身上衣服差不多都干了。”她感激又微带不安地婉拒。“再说,怎么好意思同老夫人借衣裳?” “我娘就是我娘,不是什么老夫人。”他淡淡道,“或者你是嫌弃我家贫简陋,区区一袭粗布衣衫,难入贵人法眼?” “我是病人,不是贵人!”她忍不住起来,“再说你哪里眼睛看见我贵了?干嘛这样冤枉人哪?我明明又不是那个意思……咳咳咳——” “对不起。”见她咳得小脸都涨得通红,陆朗风心下有些懊悔,放下身段,伸手轻拍她的背,低声道:“书读得多了,尚未有功名以辅国安民、光耀门楣,就已先读出了一身孤傲书生的臭脾气……你别理我。” 花相思一愣,痴痴然地望着他剑眉星目的清傲脸庞,心头莫名微微发烫了起来。 “大哥哥,可我就是想理你啊。”她轻声开口,有一丝腼腆地道:“很想很想的那一种……咳咳咳。” 陆朗风一震,目光直直注视着她,竟呆住了。 二张绣 套针起落把语寄,千丝万缕相萦系;去去回回,春痕碧柳,无计相代替。 陆朗风静静地站在床畔,看着已换过干暖衣裳,牢牢掩着被子沉沉睡去的女孩。 幸亏服了药后,高烧已退,她也睡得颇为安稳。 他总算放心了些,转身离开房间。 陆宅是胡同深处里的一处老院落,只有古朴的主屋正厅和两处卧间,以及旁边的小灶房和种植了一株桂花树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来回走个十五步、纵横踩个十五步就可行遍,但却是他在酷暑盛夏时,得以在外头乘凉读书的好所在。 自从满腹圣人经纶、一心为民的爹去世后,他与娘亲相依为命,至今亦已六年了。 爹生前是湖北县令,官值七品,向来公正廉明爱民如子,不贪不求,在任上便已是两袖清风,就连每月俸禄也只能勉强维持三餐青菜豆腐的清苦生涯,但他们一家三口却丝毫不以为苦。 其实只要一家和乐,平安适意,便无所谓苦不苦了。直到爹因病故世,他们母子这才迁居回母亲的故乡——梅龙镇。 许是受了父亲的影响,陆朗风自小便极爱读书,过目不忘,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在十五岁那年便乡试第一,尤其手下一篇目“定国安民方”的策论,甚至惊动了当时的知府文大人,亲自召入官邸再三许盛赞。 得此佳誉,陆朗风依然沉静内敛,荣辱不惊,过后继续闭门读书,闲暇时劈竹糊纸做些雅致灯笼,在上头精心落画题字,再送到东鼓大街上的灯笼铺子寄卖。 因他心灵手巧,做出的灯笼别致典雅又好用,上头绘的工笔花卉脱俗动人,题的诗词古雅清隽,兼又写一手好书法,大多由大户人家和文人雅士竞相买了去,所以倒也卖得极好。 就算他将来未能“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至少开间灯笼铺子做做小买卖,也能好好孝顺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娘亲…… 灯笼?! “该死!我把灯笼全给忘了。”陆朗风懊恼地低咒了一声。 当时他急着将她拉出水面,灯笼都给扔到一旁去了……不知现下回去捡拾可还来得及? “风儿,是你吗?”一个温柔含笑的声音自屋外传来。 “娘。”陆朗风收敛起焦灼的神情,大步迎出去。“您回来了,采买的提篮可重不重?孩儿当时应该随您去的——” “傻孩子,就这么点菜,还能为难得了娘吗?”额上微有汗意的曹云芬笑吟吟地挽着堆满鱼肉菜蔬的提篮。“都说了你读书要紧,这些琐事就交由娘来便行了。” “不行。”他坚持将提篮接了过去,提着往小灶房方向迈去。“孩儿是男子,担担抬抬做点事情是天经地义,这和读不读书没有干系。” 曹云芬心窝一阵暖洋洋,噙笑望着如今已长成挺拔俊秀的儿子,心底有着深深的骄傲之情。 她的好孩子……果然已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了。 相公,你在天之灵可安心瞑目了,咱们的孩儿将来定是个胸怀天下的人中龙凤,决计不会教咱们俩失望的。她心中暗暗祝祷。 放妥了食材,陆朗风走出小灶房,有些迟疑地道:“孩儿有一事想禀告娘……” “怎么了?” 他将救起花相思的过程说了出来,曹云芬睁大眼,神情微急。 “那咱们该不该请个大夫来,好生为那小姑娘诊治才是?” “她吃过药,已经睡了。”陆朗风顿了顿,有些犹豫的又开口:“娘会怪孩儿行事过于唐突吗?” “傻孩子。”曹云芬正色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娘怎么会见怪于你呢?对了,那小姑娘人现在在哪儿?娘去看看,也好放心些。” “她在……孩儿的房里。”他的脸庞微微一红,清了清喉咙道。 曹云芬一笑,随即拍了拍他的肩,“我的孩儿是正人君子,娘自然信得及的,何况你是为了救人,有什么好害臊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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