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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


  他也笑,挺秀鼻尖抵着她脸颊,“你说呢?”

  唇与唇,若即若离,肌肤相贴,气息纠缠。

  这双眼睛如此好看,眼尾有优美上挑的弧度,瞳孔幽深的可以将人融化……艾默睁大眼睛想要看清他,看清楚这究竟是谁的容颜,却越来越觉模糊遥远。

  有个执拗的力量压制在胸口,如同一次次在困惑与渴求间的挣扎。

  严启安,不可捉摸的严启安,藏着太多秘密的严启安。

  艾默目光迷离,抬起指尖拨开他微乱的额发,痴痴笑,“没有谜底,什么都没有……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是在痴人说梦,说一个不合适宜的梦……或许某天醒来,就什么都忘记了,回到我现在该在的地方,做我该做的事,把这些真的假的有的没的,统统……忘记……”

  话音渐底,她的手垂下,就这么倚在他肩头,径自沉入甜醉乡。

  启安一动不动凝望他面容,凝望她醉后殷红的脸颊,眼底有怅然亦有悸动。

  “你骗不了我。”他指尖迟疑地触上她的脸,抚过眉目轮廓,“艾默,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对不对?”

  宿醉醒来,身在旅馆房间舒适的床上。

  艾默睁眼,怔怔躺了片刻,昨夜记忆如零星电影片段闪回脑中,刹那如有电流用过全身。艾默坐起,揉着太阳穴,回想起醉酒后的模糊片段,从耳根到脸颊都开始发烫。

  冲了热水澡出来,回复些清醒,艾默呆坐在床边,极力回想醉后究竟说了些什么,脑子里却一团混沌……笃笃,有人敲门,艾默慌乱拢了拢头发,红着脸将门推开。

  却是老板娘端着热腾腾的白粥,一面数落她喝太多酒,一面将粥搁在桌上,嘱咐她趁热吃。

  艾默红着脸问起启安,不敢看老板娘的笑脸。

  “一早出去了,昨晚还是人家抱你回来的,你不知道你那个醉样!”老板娘嘴上唠叨,满眼都是慈爱,将艾默只当自家后辈一样喜欢。艾默闻言只恨不得将脸埋进粥碗里,冷不丁老板娘一拍桌子,惊得她一口粥险些呛住,“哎,对了,昨天有个电话找你,今早你还没醒又打来,好像找得急,叫你尽快回话呢!我想想是姓什么的……”

  “姓方。”艾默笑着应道,心知是编辑兼好友的方苗苗,只有她知道这个旅馆的电话,旁人大概不知苏艾跑到哪里躲起来逍遥了。

  方苗苗找来自然是为了书的事情,上回说社里三审都过了,只等封面定稿就出片付印,不知还能有什么事这样急着找她。艾默慢条斯理吃完早饭,拨通方苗苗电话,那边接起来一反常态地没有传来方苗苗女士的招牌大笑声。

  “苏艾。”电话里方苗苗语声低落,“有坏消息,很坏的消息。”

  “怎么了,你又拖欠房租,还是又挨老板骂?”艾默笑着哼一声,“还有,说了一万次,不要老叫我苏艾苏艾的,这名字太文艺了,听得我背脊发凉。”

  “是真的坏消息。”那端的方苗苗低声说,“社里终审没有过,书不让出了。”

  艾默愣神地“哦”了一声,似乎没反应过来。

  “你听明白了么,我是说,你的新书被撤离,社里决定不出了。”方苗苗提高语声,“苏艾,这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个明白,好端端过了三审的稿子怎么说撤就撤,你那边出了什么状况?”

  “我?”艾默怔怔拿着电话,“我不知道,稿子不是给你了么,你知道我和社里一向没有接触,有什么事都是通过你。”

  “这不可能!”方苗苗急了,“问题肯定出在你这儿,我是你编辑我还能不清楚么,这稿子翻来覆去申了也没任何问题,最后关头来一个撤搞,我问了主任和副主编也都一头雾水,社长那儿倒是滴水不漏,就一句话,不出了!”

  艾默不出声。

  “喂,你倒是说话呀!”方苗苗憋了两天的委屈一股脑倒出来,“你那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背着我把稿子给了别家?有人挖墙角是不是?哪个社?”

  艾默缓声说,“稿子写完之后,只给了你一个人,没别家编辑看过。”

  方苗苗迟疑半晌,“那是为什么,社里平白无故撤稿,连个理由也不给我!如果说是上面审查的压力,前几次审查早就通不过了,怎么会平白无故在这个节骨眼上发难?”

  “如果不是我,也不是社里的原因,就是说另有第三方的因素,让这本书被压下来,不能出版是么?”艾默自茫然里理清头绪,一句话却问的方苗苗愣了神。

  “会有什么第三方,这本书又不是涉及商业机密,只是本小说而已。”方苗苗大惑不解,“我只以为是你这边出了问题,千怕万怕就怕你悔约跳槽,苏艾你说实话,真的没骗我么?”

  艾默抿唇半晌,“苗苗,我原以为我们是朋友。”

  说完这话,再没有一个字解释,落手挂上电话。

  第二十章 <一九四零年 十二月 陪都重庆>

  楼下的唱片机一转一转,飘送着欢沁舒缓的乐曲声,在薄暮初降的冬夜听来,仿佛勾起旧日暖意。分明是这平安夜里最最应景的调子,从楼上房间里听来,乐声飘飘,忽远忽近,隐隐觉得刺耳,好似从未听过的陌生。

  是唱片机太过老旧,还是自己孤僻太久。

  念卿抬起目光,问身后的蕙殊,“你听这曲子,是不是调子有些高了?”

  “哪有。”蕙殊拿一柄长尖尾梳子,笑着将她浓密乌黑长发梳成高鬓髻,两髻略挑松些,缀满黑色细碎珠片的发网以一弯象牙雕梳卡住,亮出齐整鬓角、光洁前额与修长颈项。

  玫瑰发油润过的青丝,闪动光泽,耳后颈间肌肤似也透出一抹玫瑰的沁红。

  镜子里的容颜宛如坚玉,找不出一丝岁月的瑕疵——只有在明亮灯光底下定睛细看,才决出眼角一转而没的浅痕,像鱼尾划过幽深水面。

  蕙殊看的发怔。

  念卿却抬手理了理鬓角,想将发髻压低。

  “哎,别弄坏了头发。”蕙殊嗔道,“费了半天劲才梳起来,这是时兴的贵妃髻,你梳了最最好看,千万别给弄散了。”

  说着又拈起粉扑往她脸颊多补了些胭脂。

  念卿侧首避开笑道,“涂得一脸火烧云怎么见人。”

  蕙殊佯作嗔怒,“不是说好了,今晚怎么打扮由我说了算,你也答应霖霖要换一换行头,常年素着脸穿那一身黑,我都替你看厌了。”

  念卿一笑,并不去驳她,低头从首饰匣里找了对珍珠耳坠出来,自己侧首戴上。

  “这身衣服怎么好戴珍珠。”蕙殊拧起眉头,“快丢开你这些白的黑的,可别辜负了霖霖千挑万选为你挑来的这身衣服。”

  一袭绛色长礼服,缎带束腰,颜色郁郁浓浓,裙摆缀满刺绣,是霖霖亲自选来的,她还记得母亲从前穿这样的颜色最是好看。

  望着镜中自己一身绛紫里透出醉红,仿佛从素日黑衣里脱胎换骨,一时间念卿目光恍惚,记起初到重庆时,也曾在春日里见到满山红红白白的茶花,其中百山茶并不多,及不上茗谷那片雪海似的白茶,红山茶却开得极美——每每开到末时,褪去艳烈戾气,转为浓郁得化不开的绛色,仿佛将艳阳与暗夜都吸纳在其中。

  妆匣静静在眼前,念卿修长手指抚上,缓慢抽出最下一层。

  丝绒垫上,躺着一副闪闪发亮的鸽血红宝石耳坠。

  泪滴似的宝石久藏在不见天日的匣中,骤然遇上光亮,一时璀然生辉,令人神为之夺。

  念卿托起耳坠,定定凝视,目光隐在半垂的睫毛下。

  红宝石流光潋滟,躺在皙白手心似一泓红泪。

  她像是看痴了,良久不语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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