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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


  言希想了想,说,当时,比起工作,我有更想完成的事情。

  比五十万粉丝还重要么。

  虽然很抱歉,但是是的。五十万粉丝的存在是为了DJ YAN,这无比荣幸,但是,我的勋章,还是要为自己的女人保留。

  您……有喜欢的人了吗,是楚云?

  虽然……大家一直期待这样的一个结局,但是,我和楚云,这么说吧,如果我不是以DJ YAN的身份和她相识,或许,我会爱上她。我们都忠于自己的职业操守,相信,她也很清楚这一点。

  似乎,不容易为人所接受呢。这么说,这个人不是演艺圈的人了。能谈谈你喜欢的女人吗,我最近一直听到这样的风传,你和陆氏少东陆流关系匪浅,似乎越了界,说有喜欢的女人,是一个幌子吗。

  我和陆流,从小就是好朋友。我和那个女人,虽然认识了八年,却也只是八年而已。这样的称谓,喜欢的女人,实际上,并不妥当。如果我坦言没有她,也许我和陆流会以好兄弟的身份将就着过一辈子,可是,她存在了,这让我很头痛。

  八年,很长了嗳。是个怎么样的女人呢,看起来,让你很……无奈。

  我在用漫长的时间抵抗怎么与她不那么亲密,可是,显然,难以成功。我在很大程度是个相当自私冷漠的人,可是,为了她,做了太多让自己都觉得自己太可爱的事情。

  我听说,DJ YAN在辞职前很长时间内,都在做一本画册,你的画功一向不俗,那么,这本画册,准备出版吗。

  这本画册,属于私人物品,或许,以后有机会,会带着我的妻子,拿给大家看。

  和那个女人有关的么。

  不,是一些抽象的东西,与她无关,但是,与一些心情有关。火热,爱恋,明媚,冰冷,苦涩,胆怯,太过两极的东西,却是在连续的时间感受到的,那个孩子,是个古板迟钝的人,恐怕不会看明白。

  DJ YAN,希望有一天我能参加你和她的婚礼。

  言希笑了笑,握住他的手,这是,做好的祝福。

  和记者又客套了几句,采访便结束了,达夷猫着腰,从咖啡厅的另一侧跑了出来,俩囧孩子刚接上头,陆流似笑非笑,就走了过来。

  身后,还跟着一身白西装,笑容不羁的孙鹏。

  他看着言希,眼睛黝黑带着笑意,玩世不恭,捏了捏言希的脸颊,哟,言少,怎么瘦成这模样了。

  陆流摇头,淡淡笑了笑,见天的不吃饭,下次,我准备找人给他注射营养针了。

  后半句,语气带着威胁。

  他转身,说,达夷也在呀,你们准备去哪儿吗。我也是刚刚碰见的孙鹏,正巧,咱们几个,也很久没见了,不如一起吃顿饭。

  辛达夷看着他,面目冷硬,带着寒意,说不用了,我怕您毒死我。

  转眼,掏出一本书,递给言希,说,你让我找的,专门处理线条明暗的书。

  陆流挑了挑眉,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怎么,最近想起看这些了,你不是,很久以前,跟M大的苏教授学画的时候,就不看基础书了的吗。

  言希漫不经心,把书递给他。

  陆流看着言希的表情,手上的书带着厚重感,并不作假,没有翻,便笑了,递给他,轻轻握住他的手,该吃午饭了,我们走吧。

  孙鹏眯着桃花眼,看着烫金皮的书看了半天,才收回视线,似笑非笑地望着言希,又捏了捏言希的左脸。

  言希拿书砸他头,孙鹏,你有毛病啊有毛病吗,一见老子就捏老子的脸,从小就这毛病,神经病。

  孙鹏清咳,转头,笑,点头,说我是。

  陆流看了孙鹏一眼,目光深沉黝黑,望不见底。

  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言希捣着牛排懒洋洋,却一口也不沾,只不时啜两口果汁,陆流跟孙鹏说着话。

  听说,你在申报公司设立,新股发行也在筹备,什么时候上市。

  孙鹏却说,言希,你刚刚喝进一只苍蝇。

  言希脸色发绿,啊。

  孙鹏却趁他张开嘴的缝隙,塞进去一大块切好的嫩肉,笑眯眯,我骗你的。

  言希愤愤,咀嚼了两口,咽了下去。

  孙鹏笑,言希,你的人生是建立在成为猪的努力目标上的。

  言希声音沙哑,不屑,谁定的。

  他说,我定的。

  转了身,这才微笑有礼回答陆流——过一阵子,我大赚一笔后,就全面上市。

  言希被重新带回公寓的时候,陆流下午有董事会,吩咐了保镖,就离开了。

  言希拿出那本书,手心全是汗。

  这不是一本书,或者说,只是一个被掏空了中心,外表却和书无异的盒子。

  言希一眼就看了出来,因为市面上,这本书的原本只剩下六本,而且统统是藏在图书馆的破损不堪的模样,绝不会这样崭新。

  这是达夷给他传达讯息的方式。

  所幸,陆流对绘画技巧不敢兴趣。

  言希打开的时候,里面是一封信函和一个文件袋。

  他展开了信函。

  “言希:

  展信安。

  距我离开,已经四月有余,但愿家里一切都好。

  巴黎天气,一贯很好。现在是夏天,繁花似锦,听房东太太说,以往冬日,也甚是温和,不似B市,大雪满城。

  我住在第十一区,离研究所很近,每日地铁,不过五站路,就是走到地铁站,要耗费三十分钟,颇是麻烦。但我最近吃胖许多,巴黎的乳酪配着面包味道很奇怪,不过习惯了,又容易上瘾,好像这个城市。

  这样也好,正好减肥。世间男子,除了你(因你时常注意不到我的外貌),多半不喜欢阿衡腰似水桶。

  我买了一件风衣,只要三十五欧元,是房东太太带我买的,价格尚能接受。

  研究所的医生在我报道的时候,除了发了三百欧元的生活费,一套白色工作服,竟然还有一本圣经。

  房东太太的儿子,八岁的伊苏对我说,wenny,这是神的话,你要看。

  那么小的孩子,穿着他父亲的衣服改成的大外套,拖沓在地上,他对我说他想做福尔摩斯,我用纸给他叠了一个烟斗,他整天叼在嘴上,问我要不要做华生。

  我想,这很好,以后,也是一种职业呢。

  如果,有一日,你在B城寻不到我,我并非对你那句永远不要回来耿耿于怀,只是大概已经做了福尔摩斯的华生,不再回去。

  勿念。

  也许,你偶尔还会回到家中。自你闲置了庭院,我闲时无聊,手植了满园的向日葵,虽不敢说殚精竭虑,日日呵护,但每每归家,第一件是便是看它,如今,整整三年,花期快至。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楚云,你长大成人之后,第一个如此亲密的女子,她曾经说,她最喜欢的人是个像向日葵的男子。这话于你,很是贴切。

  向日葵。金灿灿的,笑的时候,眼睛里面有很美的光芒流动,永远向着太阳。

  而我,总爱向着向日葵。

  世间万人,可叹,人人都有怪癖,且不如一,见多了,反而不足为奇。

  言希,我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地方,能大声喊着你的名字,却没人侧目。

  他们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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