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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戚志民隔着咖啡杯的杯沿,看着沉默的坐在他面前用点心的二哥——戚志华,他们两兄弟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出来喝顿下午茶,聊聊天。

  谁知从坐定至此,也已近两个小时,戚志华跟位说的话,竞不超过三句,看到他的模样,戚志民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目前正有事困扰着他们成家的天才儿童!

  “你原本不是应该继老四之后结婚的吗?怎么现在老六都结婚了,连孩子都有了,而你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戚志民终于认为受够了沉默,看着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用餐的戚志华问道:“该不会你的男性魅力遇到了那个叫——宋韵庭的美丽女老师就无用武之地了吧?”他很精确的猜出了自己手足心目中的问题。

  戚志华瞥了戚志民一眼,想起了那位一见他就避之惟恐不及的身影,他强忍着不把心中的无奈表现于色,追不到自己心仪的女人也就算了,他可受不了再受到自己手足的嘲弄。

  “我中文不好。”戚志华没有回答自己弟弟的问题,用着四两拨干金的口气回道,“你一下子用了那么多的词形容,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十三岁就做了小留学生的他,中文不好是可以被原谅的,而且往往以“中文不好”为理由也不失为一个躲避问题的好借口。

  不过也只有天知道,他为了追宋韵庭,可是卯足了全劲去读些四书、五经,这对年纪轻轻就出国受教育的他,可不单只有一个“难”字就可以道尽他的辛苦,而之所以如此孜孜不倦,其实说穿了,就只因梦中情人是位国文老师,不过截至目前为止,他与宋韵庭的关系还是处在——他追、她跑的小学生阶段,想来还真是泄气。

  戚志民看到志华的眉头不知不觉的深锁,立刻识趣的不再开口,只是拿起咖啡杯,无声的询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

  志华对他摇摇头,感觉到自己的心情正微微的低落,志民见状,爱莫能助的耸耸肩,转身去帮自己倒咖啡。

  今天虽然不是假日,但是在饭店内用餐的人还是挺多的,现在差五分钟三点,正是下午茶时间,看餐厅的人潮就可以知道,现在的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懂得享受。

  志民缓缓的走到咖啡供应的地方,倒好咖啡,转身正要回座时,却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飞快地从他的面前跑过,他一惊,手上的杯子也因他重心不稳而一颠,滚烫的咖啡溅到他的手背。

  “Damnit!”他感到手上微微的刺痛,不由喃喃的出声诅咒。

  志民抬起头,目光尾随着惊吓到他的那个娇小的身影,就看着对方朝着专门摆放甜点的地方跑去了。

  “小鬼就是小鬼。”志民拿着咖啡杯,把杯子从左手换到右手,内心感到十分的不悦。

  话说戚家共有七个兄弟,姓名中最后一个字排开,恰好排成——中华民国万岁,外加一个戚先侣,而戚志民的脾气可以说是公认之中最为暴躁的,轻微的风吹草动都可以引发他的怒气,在求学阶段,他更是战迹彪炳,只要是打架绝对少不了他一份。

  国中时代就长得一百八十公分的他,到了高中就已经有了一百九十公分高,体格壮硕,原本他的父母认为他就是精力太过旺盛,所以才会惹是生非,因此都希望他能发展一些有益的户外活动,消耗过剩的精力,就例如——打篮球。

  事实上,也或许占了身材上的优势,所以国中、高中、大学早已算不出有多少的人劝他加入篮球社,不过总被他用各种理由给拒绝了就是。

  打篮球,这个运动是挺好,不过偏偏他就是觉得奇怪,几个大男人在场上为了一颗球而争得汗流夹背,值得吗?基本上,他自己是觉得有那么一丁点的不值得,所以他选了个在他心目中最为值得的户外活动学习,那就是——拳击!

  他选择了拳击,而事实也证明了,他从自已的选择中得到了快乐与快感,这是最重要的,在状似野蛮的打斗之中,其实也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

  坐在透明玻璃窗旁的戚志华,虽是手足,但是他与志民几乎找不到共同点,不仅是与戚志华,其实七个兄弟的个性都截然不同,毕竟纵使是手足,但也还是不同的个体,所以不管是思考或行动方面,都有其自己坚持的一套作为,思及此,志民又不禁庆幸,因为个性的不同,所以喜爱的事物也不同,所以发生磨擦的机率也小,各人各司其职,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就如同他的大哥戚志中,不认识的人认为他很冷酷,不过认识他的人,只会说他是冷静——对于世事用冷静旁观的态度去观察。

  老二戚志华,永远的温文儒雅,基本上,志民早已忘了有多久没有听到自己的二哥提高嗓门骂人。戚志华的头脑分析事物的本事一流,却对从商这一途显得兴趣缺缺,最后坚持入法学院攻读,这个决定,还确实令他们的父亲——戚锦皓,遗憾了好一阵子。

  老四戚志国,有耐性是他最大的本钱,不管对方说了多少废话,他都能凝神谛听,这也是志民所深刻佩服的地方,毕竟他长了那么大,耐性是他至今都还学不来的东西,不过他们两兄弟相差一岁,所以从小吵到大,直到现在,戚志国都娶妻生于了,他们两个还是过着“数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模式。

  五弟戚志万是个医生,虽以高分自医学院毕业,不过单就医学方面的技术层次来看,身为他的哥哥,志民是看不出他有什么高明之处,他只认为,戚志万真正高明的是他那张舌灿莲花的嘴,它甜得可以把一只丑小鸭变成一只天鹅。

  他六弟戚志岁就更不用说了,“貌美如花”是所有人见他的第一眼印象,想亲近他的人有如过江之,不过志民心知肚明,他这个弟弟的心肠可不像他的容貌一般,那么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戚志岁就像是梵语所说的罗刹,不过却是个玉面罗刹——有着如玉般的美貌,但却是个可畏之徒。

  小弟戚先侣——古灵精怪的小鬼一个,不过志民了解自已的小弟,年纪虽小,“手段”这玩意儿,他可玩得比任何一个哥哥还要高明,志民深信自己的小弟只要在商场上混个几年,他的成就肯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乍看之下,虽然排行老三的他脾气最差,但实际上,有句话说得好——不会叫的狗才是最凶的,所以比起志民其他几个“沉稳”的兄弟来看,他却可以算是家中最好讲话的人。

  “有什么不对吗?”不愧是兄弟,志华一眼就看出自己的弟弟现在心情不太愉悦,于是关心的问道。

  “被一个小鬼撞了。”志民把手上的杯子放下,抽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上残留的咖啡汁液,虽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擦拭的动作却传达出他心中真正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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