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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走到哪里都会令人印象深刻,求学时代还不能逃课,因为身材高一下子就会被发现,若能选择,她也想要矮个十公分。

  庄心雯苦着一张脸,自她有记忆以来,她的玩伴、同学都比她矮。

  国中时代,她曾经暗恋一个男生,这个男生矮了她足足有半颗头,不过长得很可爱,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白,却被直截了当的拒绝,因为对方喜欢娇小的女孩,而高个子的她看起来像个男人婆,若是看她撒娇他会觉得恶心,所以只能把她当哥儿们,不能当女朋友。

  从那个时候起,她才知道,个子娇小的女孩子,撒娇、装可爱都可以被接受,但像她这么“大只”的高个儿女生若做同样的动作就不受欢迎。

  任何一个青春时期的小女孩,都会希望自己能够迷人让人喜欢,但是她因为高人一等的身高,使她无法如愿,所以她转了另一个想法——她让自己像个男人,反正她个头高,她去学空手道,保护同学,行侠仗义,这样她反而能够交比较多的朋友。

  只不过这样的她在出了社会之后——好像就不怎么吃香了。

  “阿母,”她有气无力的想要解释,“我没有动不动就打……”

  “妳惦惦!”许贵妹啐了一句,根本不想听女儿继续说下去,“今年过年我来圣天宫拜拜,三太子说妳今年犯官符,要小心!我还在想,妳在台北安安份份的工作,怎么可能犯什么官符?没想到还真的给三太子说中,妳让我收到传票,我归企来去死死耶!在妳这个年纪,好命的都有好几个孩子了,妳嫁不出去也就算了,还打人要被捉去关!”

  “阿母妳小声一点啦!”看到圣天宫如同她记忆之中,一到傍晚总会聚集许多聊天纳凉的居民们,她就觉得头皮发麻,“很多人在看。”

  “妳还惊歹势吗?”许贵妹的声音更大了,“敢做就不要怕人家知道!”

  庄心雯闻言,巴不得要挖个地洞往下钻。乡下地方,彼此都认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可以过着打赤脚被阿母追在身后打,还不怕感到不好意思的生活着。

  这地方小,隔壁厝发生什么事,一眨眼的时间就可以从村头传到村尾,她几可预见自己肯定会成为村子这阵子大伙儿茶余饭后的趣谈。她这次真的是丢脸丢到家了!

  “阿母,我都跟妳说了好几次了,那是误会!”明明就是对方来跟她接洽的,那个猪哥经理,借着几杯黄汤下肚就对她毛手毛脚,她气不过,一时忍不住动手将他过肩摔了一下,谁知道那么不巧,他的头就撞到了桌角,缝了几针,还拿着验伤单去法院告她,她也很倒霉好吗?

  “误会?每次只要妳做错事妳都说误会!”

  “我哪有!”她不平的嚷,“这次真的是误会!”

  果然从小遇到事情就用暴力解决实在不智,现在不论她做什么事,阿母都认定绝对是她的错!

  “我管妳是误会还是六会,反正已经来圣天宫了,我们请三太子帮帮忙。”许贵妹气愤之余还是难掩忧心。

  “阿母,妳实在很番!”

  “妳讲啥咪妳讲妳老母番”她一掌用力的打在女儿的肩膀上,“我这一世人就指望妳,我是为了谁辛苦为了谁忙,我还不是希望妳的案子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阿母啊!”

  “甭母!妳要是听话,换我叫妳阿母!”许贵妹继续拖着不甘愿的女儿走了过来。

  听到母亲的话,庄心雯几乎忍不住要呻吟。

  一边吃着芒果,黎思宇一边看着走近的两个女人,年轻的女人长得并不特别漂亮,顶着一头利落的短发,脸上戴着一副俗到吓死人的黑胶眼镜,但奇异的,她的五官令他觉得有些眼熟。

  简单的绿白格子长版衬衫、牛仔裤,打扮中性,没有半点女性的柔美,但是一双包裹在牛仔裤下,比例完美的修长美腿却吸引住他的目光。看着她走近,他这才发现她长得挺高的,只不过她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一跛一跛的。

  这双腿……脑袋忽然闪过一个画面,黎思宇想起了一个高女人率性的对他比中指。

  原来她就是前几天在马路上差点被他撞到的那个女人!而且看样子,她的脚伤到现在还没痊愈。他微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世界还真是小,竟然会在这里遇上她。

  她口口声声叫阿母的妇人站在她身旁,俨然就像个哈比人,他实在没想到这样的矮胖身材竟然能生出高人一等的女儿,此刻妇人正一脸的气急败坏,吃力的迈着短腿拉着高她足足一个头以上的女儿往他的方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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