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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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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窗外月色,喜欢在没空气调节的房间辗转反侧,喜欢享受异国风情较为低层的一面。 当然欧洲再热也热不到什么地方去。 冷气车门一开,热浪如吹发器中的热风般扑上来,逼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几位工程师哗然,纷纷发表意见。 我用手摸摸后颈,一汪汗。 世球笑道:“我父亲说,真正热的时候,躺在席子上睡着了,第二天起身一看,席子上会有一个湿的人形,全是汗浸的。” 女士们都笑:“罗伦斯最夸张。” 如果是叶伯伯说的,一定全是真的,我相信。 我们在旅舍安顿下来,淋浴后我站在窗前眺望那著名的黄浦江。 除却里奥热内庐之外,世界大城市总算都到过了。 世球敲门进来,我转头。 “别动。”他拿着照相机,一按快门,摩打转动,卡拉卡拉一连数声。 “干什么?” “之俊,”世球坐下来,“你永远像受惊的小鹿。” “因为你是一只狼。”我笑答。 “我觉得你与这里的环境配合到极点。” “这是歌颂,还是侮辱?” “你太多心了。” 我不去回答他。 “今天晚上我们有应酬,先吃饭后跳舞。” 我服了他,就像一些人,在游艇上也要搓麻将,世球永远有心情玩,玩玩玩玩。 “同什么人吃饭?” “当然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跳舞我就不去了。” “随你,”他耸耸肩,“反正我手下猛将如云。” 我既好气又好笑,他的口气如舞女大班。 我忽然问:“我们在这三天内会不会有空当?” “你想购物?”他愕然。 “我想逛逛。” “我与你同去。”他自告奋勇。 “这么热,你与你的猛将在室内喝咖啡吧。” “之俊,我早说过,我们有缘,你躲不过我。” 当夜我们在中菜厅设宴请客。标准的沪菜,做得十分精致。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上海籍女士,五十余岁,仍然保持着身材,很健谈,而且聪慧,她是早期毕业的建筑师,很谦和地表示愿意向我们学习。 她肩上搭着一方手织的小披风,那种绒线已经不多见,约二十年前我也看母亲穿过,俗称丝光绒线,在颜色毛线中央一条银线织成,贪其好看,当然有点老土,不过在这个时候见到,却很温馨。 女士很好奇,不住问我一般生活情形,乘什么车住多大地方做什么工作。我从来没有这么老实过,一一作答,并且抱怨自己吃得很差,不是没时间吃就是没心情吃。 世球见我这么健谈,非常讶异。 临散席时,女士说:“你不像她们。”用嘴呶呶我其余的女同事。 我乐了。真没想到她会那么天真,不是不像我母亲的,经过那么多劫难沧桑,都是我们所不敢问的,仍然会为一点点小事发表意见,直言不讳。 我笑:“她们时髦。” 她忽然说:“不,你才时髦潇洒,她们太刻意做作。” 赞美的话谁不爱听,我一点不觉肉麻,照单全收,笑吟吟地回到楼上房间去,心想,上海人到底有眼光。 我喝着侍役冲的香片茶,把明天开会的资料取出又温习一遍,在房中自言自语。 扭开电视机,正在听新闻,忽然之间咚的一声,冷气机停顿。室内不到十分钟便燠热起来,侍役来拍门通知正在赶修,心静自然凉,我当然无所谓,但是世球他们跳得身热心热,恐怕要泡在浴缸里才能睡得着。 侍役替我把窗户开了一线,我总算欣赏到江南夏之夜的滋味,躺在床上不自觉入梦。 隔很久听见大队回来,抱怨着笑着,又有人来敲我房门,一定是世球,我转个身,不去应他,又憩睡。 早上七时我被自己带来的闹钟唤醒,不知身在何处,但觉全身骨头痛,呻吟着问上主:我是否可以不起来呢?而冷气已经修好了。 世球比我还要早。他真有本事。 他悄声在我耳边说:“同你一起生活过,才知道你是清教徒。” 这人的嘴巴就是这样子,叫好事之徒拾了去,又是头条新闻。 一大行人准时抵达会场。 会议室宽大柔和舒适,是战前的房子,用料与设计都不是今日可以看得见的了,桃木的门框历年来吸饱了腊,亮晶晶,地板以狭长条柚木拼成,上面铺着小张地毯,沙发上蒙着白布套子。 我抬头打量天花板,吊灯电线出口处有圆型玫瑰花纹图案,正是我最喜爱的细节。 我在端详这间屋子,世球在端详我,我面孔红了。 会议如意料中复杂冗长,三小时后室内烟雾弥漫,中午小息后,下午再继续。 华之杰一行众人各施其才,无论穿着打扮化妆有何不同,为公司争取的态度如一,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都具工作美,把个人的精力才能发挥至最高峰。 散会后大家默默无言,世球拉队去填饱肚子。 有人说这儿也应有美心餐厅。 仍然是上海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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