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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是的,永亨的镇定、冷静,都影响我们的情绪,使我们安心。我与母亲多日来第一次宁神。

  老英姐在一旁自言自语,“昨天电报才去,今日人就到,殷少爷真是没话说。”

  我说:“他才不是殷家的人,姓殷的没有这样的好人。”

  永亨去了半小时就回转,英姐递毛巾给他抹脸,他也不客气,坐下举案大嚼。

  妈妈问:“怎么样?”

  “亚斯匹灵咬得他好惨,缝了十余针,”永亨说,“据说伤口看见大腿骨。”

  我很痛快,咬得好,是要这样。

  “狗呢?”他问。

  “逃走了。”我说道。

  永亨板着面孔,“你可知道沙皮狗可以咬死人的?”

  “不是我纵容它咬梅令侠的,事情发生得太快,我根本来不及阻止,不信你问妈妈。”

  “动物与它的主人有某一个程度的心灵沟通,你可以下意识地控制亚斯匹灵行凶。”他看着我。

  我没好气,“是,我是个懂得运用脑电波操纵动物行凶的妖女。”

  永亨笑,“我有那样说过吗?”

  我哼一声。

  “你把亚斯匹灵弄到什么地方去了?”他问。

  我有点得意,“它不能留在这里坐以待毙。”

  “啊,”永亨点点头,“犯了罪,出外避风头去了?”

  “我并没有把它收藏起来。”

  永亨抬起头来,“这么多天,它没有回来过?”

  我略略不安,“怎么?它有什么不妥吗?”

  “它自小在这里长大,它并不是一只野狗,你不觉奇怪?照理它是走不远的,它食量相当大。”

  我低头,“它会回来的。”

  “它回不回来倒是其次,马大才叫人担心。”

  “适才梅令侠对你说些什么?”我问。

  “他什么都没说,”永亨叹口气,“像是从来没认识过马大,他邀请我参加今晚的婚礼。”

  我痛心的说:“你是一定会去的了?”

  “一个是我的义妹,另一个可算我表兄,你说我要不要去?我们三个人,自小在一间屋子里长大。”

  我说:“在情,你不该去,在理,你要去。”

  “我一向希望做到合情合理。”殷永亨说。

  我讽刺他:“太吃力了。”

  永亨抬起头来,“你们都怪梅令侠。”

  我诅咒他,“我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

  永亨问:“你恨他什么呢?”

  “恨他不务正业,油腔滑调,欺财骗色,不仁不义,反脸无情。”

  “但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他又没有哄骗过什么人,”永亨抓住我的肩膊,“是马大心甘情愿跟他的。”

  我不响。

  “马大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她是个成年人,但她像一只扑向灯火的飞蛾,一只美丽的昆虫,令灯火本身为之黯然失色。”永亨说。

  我明知这是事实,却不甘心让梅令侠得了道理去。

  我固执的说:“我恨他。”

  “因为你不舍得恨马大?”永亨微笑。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瞪着他。

  “我已立刻派人去查马大的下落,我在巴黎有熟人,她总会得露脸的。”

  “你打算住哪里?”我说。

  妈妈说:“住这里。我已经叫老英姐收拾好房间,就这么一句话,谁也别跟我推辞。”说完她走进书房。

  我讪讪的,“妈妈真厉害哩。”

  永亨看着我,“你一点也不像你妈妈。”

  他说得再对也没有。妈妈的精明、智慧、仁慈、忍耐、和蔼、决断,甚至是她那不肯多露的幽默感,我与马大都没有承继到,自然,那是因为她不是我们亲生妈妈,我们像粉艳红那般偏激、冲动、自私、糊涂。

  我呆呆的说:“我们没有福气像妈妈。”

  永亨叹口气,“又怪社会了,你后天可以修炼呀。”

  “穿起道袍,佩把木剑做游方道士?”我笑问。

  “不过我喜欢你那乐观的心态。”他说。

  听他提到喜欢两字,我的面孔胀红。

  “热带风情的生活如何?”我岔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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