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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老板奸笑:“这本书是例外罢了,有号召力的恐怕是赵老爷一生的秘闻,你让凌小姐写些吃吃饭拉屎的杂文,顶多销五十本。”

  我这个人有一点好处,便是勇于承认事实,广益老板说的句句属实,我便向赵世伯使一个眼色。

  律师便说:“请老板明天到我们处签张合同,届时奉上现金支票。”

  老板搓着手,“我们只好怪凌小姐没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小字。”

  我忍不住问:“你付凌小姐多少版税?”

  “老规矩,一成。”

  我说:“逢商必奸。”

  老板怪叫起来,“关先生,做生意是要冒风险的,卖不掉我还得租货仓来堆书。”

  我也费事跟他多说,偕赵老爷拂袖而去。

  赵老爷说:“没想到搞文化事业也跟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我说:“行行出瘪三。”

  赵老爷说:“也是行行出状元。”

  在赵家的劳斯莱斯中,我们维持沉默。

  然后他说:“你与叮噹快快结婚吧,以免夜长梦多,我来替你们筹备婚礼。”

  “你不气她?”我诧异,“她令你担惊,又使你破钞。”

  “要怪也怪自己儿子,叮噹年纪轻,受人利用而已。”

  难得他这么明白事理。

  我不出声。

  明天我准备向叮噹再提一次婚事。

  真的该结婚了,拖太久会出毛病。

  那夜我拨电话给叮噹,不是没有感慨的,不见一日,如隔三秋。

  我声音中的温柔倒不是假装的。

  “叮噹。”

  “什么事?”她故意装得很不耐烦。“叮噹——”

  “别吊煞鬼劝上吊的了,叮噹是我,有话请说,有屁请放。”

  我忍气吞声,“你还不自在?”这真是求婚最坏的时刻。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有客人在,没空与你磨菇。”

  “有别的女人追我,如果我们不快快结婚,我可能会过去那一边。”

  “关大雄,我从来没有欣赏过你的幽默感,你至大的优点是老实,现在连这个都荡然无存,如果有人肯收留你,你去罢。”

  我怔怔地问:“为什么?一点点小事我们就闹翻?叮噹,你是一个聪明女子,你想一想。”

  她声音也低下来:“那本书我一定要写。”

  “为什么?”

  “我在文坛最近很受威胁,有人在天不吐国边界上打个泡,回来写了三本游记,盖得天花乱坠,可是大受读者欢迎,所以我要迎头赶上。”

  “你预备写三本私记追击?”我问。

  “是。”实牙实齿的一个字。

  “你又不是失婚妇人,或是死了老打令下半生没着落,亦不是养小白脸需要经费,瞎七搭八地跟伊们起哄干什么?你写稿跟人家太太打麻将一般,是个消遣,何必跟伊们近身巷战?你要维持你那高贵的风格呀。”

  “我已经……跟人签了合同。”

  “这是小事,我们找律师研究如何?”

  “大雄,你不明白,我一定要争这口气,我写得比谁都好,一向我是个第一。”

  “谁封你的?”我问。

  “大雄,我不想再跟你吵,我们暂不见面,等我完成这本书好不好?”

  “三个月?”

  “两个月就够了。”

  “好,这话是你说的。”我挂上电话。

  心灰意冷,还求婚呢,连一步都不肯退,书的销路比未婚夫要紧,将来那些书会叫她妈妈?

  真没想到叮噹会对她自己认真起来,到这种年纪才创业,我听人说,凌叮噹的作品最突出之处便是不经意,信笔写来,人物栩栩如生,对白灵活精巧,整篇文章便清新可喜,虽无文学价值,倒还值得读来消闲,因其文字流利秀丽。

  现在被她自己一搞,风格顿失,她将弄巧反拙。

  但旁观者清,你很难令当事人明白他们正步向悬崖,自寻死路。

  难怪文人的创作生命那么短,原来伊们到某一个阶段便走火入魔,自以为是,霸住地盘,开始胡说八道,以教母教父姿态出现,这个该打屁股,那个又该吃巴掌,公审死人活人,以及一切琐事,又都是丈八灯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身,你说烦不烦?

  早知如此,当年不必慕凌叮噹之盛名,当年跑去追求规规矩矩的秘书小姐,什么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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