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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为了刺激他的自负,我造作地深深吸进口气,“什么,不是大学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让我嫁你。”说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随即笑。

  过一会儿他问:“你肯嫁我吗?什么时候?”

  我又后悔把话说造次了。连忙躲进他浴间好好洗把热水脸,好若无其事地出来。

  时间过得似特别快,嘻嘻哈哈一个中午过去,黄昏来临,我累得几次憩熟,脑袋摇来摆去,结果由文思把我送回去。

  星期一,我变了一个新人,穿全套云之裳设计,面孔上略加化妆,又用母亲的皮包,虽然还足踏球鞋,到底非同凡响。

  同事看到我推门进去,投来的目光犹如看到一个陌生女人,半晌才惊叫:“韵娜!”

  小老板出来看热闹,也说:“韵娜!”上上下下打量,“错不了,还会愁没衣服穿?好家伙。”

  头三天总会是多难为情,过一阵大家就会习以为常。

  下班跑到名店区,恍如隔世,多少年没来了。

  我蹲在鞋店挑鞋,立刻有时髦的太太问:“小姐,请问你这套衣服在什么地方买的?”

  我客气地答:“不是买的,是左文思为我设计的。”

  “嗯?只有一件?”立刻投来艳羡的目光。

  “大概是。”我微笑。

  “叫他设计件独一无二的衣裳,要什么代价?”她兴致勃勃地说。

  我忍不住淘气,一本正经,左右环顾一下,压低声音说:“要陪他睡觉。”

  那位年轻太太听得面无人色,张大了嘴。

  我犹如笑着同售货员说:“要这几双。”

  直到我提着新鞋出门,她还如雷殛般坐在那里不动,大抵在郑重考虑是否值得为一件衣服失贞,她恐怕在想:在这个争妍斗丽,风头至上的社会里,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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