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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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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是你乐意那样做的,看,看!”他夸张的说道:“看这个地方!这不是一只笼子吗?” “你快点走,好吗?” “丹薇,你听我说,你现在跟天下所有的情妇没有分别,他把你买下来是为了虚荣感,他爱的还是他自己,情妇与大衣一样,是逐渐升级的,他要淡淡的告诉别人,即使是受过教育的女人,也同样乐意被他收买!” “快点走吧!”我说,“我不想知道真相!”我疲倦的坐下来。 “醒一醒,丹薇,回到你那层小房子去,另外再找一份工作,快一点,还来得及。” “我已经辞职了。” “另外找一份工作。”张汉彪说,“他们需要你这种人。” “你要做什么?做救世主吗?”我说,“圣诞已经过了。” “你没有希望了,丹薇,你乐意被收买,你懒惰!你贪图金钱!”张汉彪说。 “我不是!”我大声叫,“我不是!我曾经辛苦地工作!我只是厌倦了!” “当然你懒惰,你逃避责任!”他鄙夷的说,“你觉得你应该超人一等,对你来说,挤公路车是受罪,你要坐在劳斯莱斯中看人家挤公路车,你这个变态的人!因为你命中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所以你千方百计的……” “闭嘴!”我狂叫。 所有的眼泪都涌上来。 “OK。”张住口,叹口气,“我走了。” 我转过头来。 “记住,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他摇摇头,“有人生下来有银匙,有人要苦干一辈子。” 他自己开大门,走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坐了很久,到浴室去洗一把脸。有什么分别呢?用七角钱一块的肥皂与四十二块钱一块的肥皂,这张脸还是这张脸。 我用手捧着头想很久,天黑了,今天是我新居入伙的日子,他在哪里? 我打电话给百灵,张汉彪很对,她并不在家。她告诉我她在家,但是她并不在家。 我下楼,叫一部街车到旧居,我看到他那部黑色的宾利停在楼下,已经被抄了牌。 我忽然明白了。 他一直在那里。 他趁我不在,赶来找百灵。 百灵从来不曾约会过张汉彪,她在约会我的情人。 我有一丝愤怒。他们使我觉得做了傻瓜。我还买了戒指送给她,我还同情她从此会一个人住在这层小屋子里。 我的天。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是男盗女娼的能手。只要有机会。 百灵,我还把她当朋友呢。 我深深的为我们悲哀着,我在骂百灵,人家的原配妻子何尝不是在骂我,将来百灵一定会去骂另外一个女人。 我站在楼下好一会儿。 他的宾利抹得雪亮,我还以为这是我的运气,我的汽车。 我打电话到青年会去订一个房间,然后到一间小咖啡店去喝一杯咖啡。 我喝了很久,一小时有多。 我永远不会做一个好的情妇,我没有受过这种训练,你别说,每一个行业都得受训,我看不开,我会生气,我会悲哀,我尚有自尊,最坏的是,我即使不做一只宠物,我也不至于饿死。 我做一只野生动物太久了,猎食的时候无异是辛苦的,但是却不必听人吆喝使唤,我为什么要忍受一个这样的男人?当然他不爱我,他不过是要证明他终于说服了我:女人都是一样的。 有一段时间我愿意做他的家畜,因为我懒,张汉彪说得对。 张汉彪! 我打电话结他。 “你在什么地方?”他兴奋的问。 “咖啡店。”我说。 “我来接你。” “不用,我早习惯了,”我说,“我什么都搬得动。” “可是你的东西很多。” “不多,新屋子里的东西没有一件是我的。”我说,“一件也不想动,旧居也有限。” “你这样子的决定,是不是——因为我的说话?” “不是,”我很坦白,“你的话使我痛苦,但是另外还有些事发生了。”我说,“于是我决定做回原来的我。” “什么事?”他问,“告诉我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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