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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第三章

  公孙要白,兄为闲云公子,侄公孙显,世交春香公子,可谓江湖天之骄女。该女其性骄纵、胆小、爱美,喜赖幼龄侄儿公孙显。一日,江湖前辈来访,不由得赞道:“公孙小姐身似无骨,闭月羞花,秋水似雾,倾城美人也。”。春香公子但笑不语,年方十岁公孙显忽问:“前辈所言,出自真心?”。前辈答曰:“自然。老夫见识甚广,一代美人非小姐莫属。

  小姐生於江湖,实为江湖少侠之幸。”。公孙显冷笑:“前辈见多识广,当知此等相貌乃薄命之相。美物人人喜之赏之赞之,却无人体会美物心情。这等美貌,不要也罢!”。语毕,拂袖离去。公孙要白适躲於窗台之下,泪痕满面。

  成亲后数年,她反覆思量,从未有人如此为她出声,十之八九,公孙显当时已有不良情意。

  ——云家庄第十代先生公孙显情史?九公子

  此文后经公孙先生之手,收於汲古阁第三道门后,永不见天日。

  有没有搞错,她才是正牌的公孙要白啊!

  目前唯一有力证人阵前倒戈,支持那个假公孙要白,明明两人相貌不同……

  藉著十五月光,她看著湖面里的倒影。有点肉肉的圆脸,眼眸是圆的,跟那女人细长的水眸完全不同,光看眼形也知道那女人绝不是公孙要白,为什么这些人如此笃定她就是公孙要白?

  就因为画像吗?

  傅玉说,她失踪不久后,春香公子以她幼年相貌为底,拟画她成长后的秀颜,但,就算春香公子把她的模样忘了大半,也不可能完全画成另一个人吧?

  想了想,始终没有一个结论,再看看自己肉肉的模样,跟那个美人胚子的假货天差地远,她心里颇恼,於是搅乱湖面,脱鞋泡脚去。

  未久,系著暗色扣玉腰带的黑衫男人,无声无息地落坐在她身侧。

  “你累了么?”

  她抱著她的食篮猛啃,没抬头看他。“不怎么累。”

  他静静地注视她泡在湖里的雪足,淡声道:

  “有外人在,下次别这样。”

  她愣了愣,回头看看离湖畔甚远的篝火。程琤回天罡派了,而他们赶了一阵路,不及进城,只能露宿野外。傅玉跟傅棋忙著跟另一个公孙要白说话,谁会来偷看她泡脚?

  她实在满腹疑惑,不由得低喊:

  “显儿……”

  “现在别这样叫我。”

  是是是,另一个女人可以这样叫,她就不行。她暗自恼他,但又不能作声,只能闷著气继续吃。

  “你别跟她太接近。”

  她扁扁嘴,“她是你姑姑,我跟她接近也不是坏事。”

  “你别跟她太接近。”他再度重复,语气有了严厉。

  “不接近就不接近吧。”她咬咬唇,瞄他一眼,他的黑眸带著一贯的漠然,但在看她的眼里却多了点热度。

  她垂首,想了想,咳一声,吞下喉间的涩感,笑眯眯地问他:

  “那个要白小姐……你跟她很熟?”

  他盯著她,不回答。

  她舔舔唇,眼神游移,看看天上的圆月,又笑:

  “我觉得呢,不管她是公孙要白也好,是其他姑娘也好,正所谓那个……该出手的时候就要出手,如果错失了就真的太可惜了。”

  湖畔一阵寂静,完全没有人回答她。她实在忍不住,偷瞄他一眼,他还是在看著她,但眼里的温度已经消失无踪了。

  她心虚地来回抚著篮子,轻声说:

  “窕窈淑女,君子好逑,天经地义,其实你跟我的情……也还好……不是很……很……”心口有点酸凉,实在说不出她背好的台词。

  “别泡在水里太久。”他突然道。

  她迟疑一会儿,点头。反正她还有时间,多多凑合他跟其他女人的机会还是有的。

  於是她缩起赤裸的双足,正摸来绣鞋要穿上,他又道:

  “脚湿穿鞋不舒服,要我抱你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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