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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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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孙要白,兄为闲云公子,侄公孙显,世交春香公子,可谓江湖天之骄女。该女其性骄纵、胆小、爱美,喜赖幼龄侄儿公孙显。一日,江湖前辈来访,不由得赞道:“公孙小姐身似无骨,闭月羞花,秋水似雾,倾城美人也。”。春香公子但笑不语,年方十岁公孙显忽问:“前辈所言,出自真心?”。前辈答曰:“自然。老夫见识甚广,一代美人非小姐莫属。 小姐生於江湖,实为江湖少侠之幸。”。公孙显冷笑:“前辈见多识广,当知此等相貌乃薄命之相。美物人人喜之赏之赞之,却无人体会美物心情。这等美貌,不要也罢!”。语毕,拂袖离去。公孙要白适躲於窗台之下,泪痕满面。 成亲后数年,她反覆思量,从未有人如此为她出声,十之八九,公孙显当时已有不良情意。 ——云家庄第十代先生公孙显情史?九公子 此文后经公孙先生之手,收於汲古阁第三道门后,永不见天日。 有没有搞错,她才是正牌的公孙要白啊! 目前唯一有力证人阵前倒戈,支持那个假公孙要白,明明两人相貌不同…… 藉著十五月光,她看著湖面里的倒影。有点肉肉的圆脸,眼眸是圆的,跟那女人细长的水眸完全不同,光看眼形也知道那女人绝不是公孙要白,为什么这些人如此笃定她就是公孙要白? 就因为画像吗? 傅玉说,她失踪不久后,春香公子以她幼年相貌为底,拟画她成长后的秀颜,但,就算春香公子把她的模样忘了大半,也不可能完全画成另一个人吧? 想了想,始终没有一个结论,再看看自己肉肉的模样,跟那个美人胚子的假货天差地远,她心里颇恼,於是搅乱湖面,脱鞋泡脚去。 未久,系著暗色扣玉腰带的黑衫男人,无声无息地落坐在她身侧。 “你累了么?” 她抱著她的食篮猛啃,没抬头看他。“不怎么累。” 他静静地注视她泡在湖里的雪足,淡声道: “有外人在,下次别这样。” 她愣了愣,回头看看离湖畔甚远的篝火。程琤回天罡派了,而他们赶了一阵路,不及进城,只能露宿野外。傅玉跟傅棋忙著跟另一个公孙要白说话,谁会来偷看她泡脚? 她实在满腹疑惑,不由得低喊: “显儿……” “现在别这样叫我。” 是是是,另一个女人可以这样叫,她就不行。她暗自恼他,但又不能作声,只能闷著气继续吃。 “你别跟她太接近。” 她扁扁嘴,“她是你姑姑,我跟她接近也不是坏事。” “你别跟她太接近。”他再度重复,语气有了严厉。 “不接近就不接近吧。”她咬咬唇,瞄他一眼,他的黑眸带著一贯的漠然,但在看她的眼里却多了点热度。 她垂首,想了想,咳一声,吞下喉间的涩感,笑眯眯地问他: “那个要白小姐……你跟她很熟?” 他盯著她,不回答。 她舔舔唇,眼神游移,看看天上的圆月,又笑: “我觉得呢,不管她是公孙要白也好,是其他姑娘也好,正所谓那个……该出手的时候就要出手,如果错失了就真的太可惜了。” 湖畔一阵寂静,完全没有人回答她。她实在忍不住,偷瞄他一眼,他还是在看著她,但眼里的温度已经消失无踪了。 她心虚地来回抚著篮子,轻声说: “窕窈淑女,君子好逑,天经地义,其实你跟我的情……也还好……不是很……很……”心口有点酸凉,实在说不出她背好的台词。 “别泡在水里太久。”他突然道。 她迟疑一会儿,点头。反正她还有时间,多多凑合他跟其他女人的机会还是有的。 於是她缩起赤裸的双足,正摸来绣鞋要穿上,他又道: “脚湿穿鞋不舒服,要我抱你回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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