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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

  别看“龙氏徵信社”成立只有一年的时间,成员也不过只有叁人,但短短一年里,他们接下的案子或大或小,可不下百件,让北市其他徵信社好生吃味,还有喝西北风之虞——

  不过吃味归吃味,要是谈起“龙氏徵信社”当初创业所历经的“惊险”过程,包你说上叁天叁夜也不烦,话说——委托人首次进“龙氏徵信社”,见到空荡的办公室里仅有叁个高大的男人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副快饿死的惨样,本想掉头就走——毕竟一家徵信社里只有寥寥叁人,还有得混吗?

  若不是叁人齐心合力,用剩余那股力量拖住委托人,让他见识到“龙氏徵信社”的电脑作业,只怕这回他们叁人早饿死在办公室里了呢。

  所谓的电脑作业,是人力不足下的产物,是科学天才(他自封的)——龙皋,私自接通大至调查局,小到市井小民的家用电脑,举凡台湾黑白两道的资料库大概全让他给连线在这台电脑里了!最近他还闲来无事,试图破解美国五角大厦的密码,窃取其中极机密的资料档案。不过,这真的只是他闲来无聊时的一项娱乐而已——

  总之,在能力受肯定、信用好、迅速破案的叁大保证之下,一传十,十传百,天大的难事交给“龙氏徵信社”准没错!

  虽然,台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子不外乎捉奸、查人行踪,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但“龙氏徵信社”一向是来者不拒,例如今天——

  才刚解决掉上一宗贩卖人口的case,下午就又进了另一宗小case。

  拒绝吗?

  当然不。

  身为“龙氏徵信社”的龙头老大,龙瑾有权决定由谁扛下任务——

  “就交给你吧,皋。”原来半阖着眼的龙瑾冷冷开口。

  年岁稍长的龙瑾是叁人中唯一纯东方血统,出色的外貌加上剽悍的体格,站在人群中,大概只消看一眼,就足以让人印象深刻。想起前阵子为一件案子飞了一趟纽约,那空姐还争先恐后、私下竞争,就为了替他服务呢。

  至于龙皋嘛,别看他金发碧眼,一副西方外来客的模样,一口流利的中文可不亚于道地中国人!事实上,他人长得斯文有礼,属于那种不吓人的英俊。有一阵子为了方便查案,他将头发染成了黑色,戴上平光眼镜,甚至说着溜口的台语,就为了“凸显”自己的平凡,偏偏人走在路上,还遭人指指点点,尖叫声不断——一来是西方人的轮廓怎么也改不了,二来还不是因为再怎么掩饰也掩饰不去他出色的容貌!谁叫台湾男人face品质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呢?!

  最后就是那个混血儿的龙奕,他大概是“龙氏徵信社”里最没地位的一个了!虽然身材容貌一样出色,可是与生俱来的暴力倾向据说是改也改不了,若不是高得吓人的智商,只怕这会儿早给踢出龙氏家族——

  他们不是亲兄弟,却同姓龙。

  这大概也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龙皋打了个哈欠——他很懒,懒到能偷懒就偷懒,最好一天二十四小时备好枕头,哪怕是一分钟的时间,都能让他沉沉入睡!偏偏这几天奇怪得很,说来也不知该怪谁,竟有好几日不得安眠了!或许是因为那小东西的缘故吧?昨天睡过了头,干脆留在白屋,却看见那小东西探头探脑,拼命的偷瞄白屋,手里拿着十字架,像是想进来却又不敢跨进一步,看得他不知该笑或该恼。

  不是劝她不要再来了吧?怎么她就是不死心!看她那天吓得面无人色,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是怕他吗——

  “皋?”

  “我自动弃权,行不行?”只见他半合着眼。“劳力工作就交给龙奕吧!”话一完,竟打起呼来,简直跟懒猪无异嘛!

  龙瑾瞥了眼卷宗,淡然道:

  “恐怕非你不可。委托人要求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守着,奕的耐心不足,怕吓坏小孩。”他顿了顿,想起他们要找的人,不觉眼神一黯。

  龙奕撇撇唇,并不反驳。他还没蠢到会为了面子去争这case;并不是他懒,实在是台湾这蕞尔小岛上的这些小case还不足以使用到他的高智商。

  “一听见小孩之类的字眼,龙皋警觉的睁开眼,迟疑道:

  “该不是作伴读吧?徵信社也包括接受这种无聊的案子?”

  “是保镖。”龙瑾冷漠的澄清。“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这是委托人的要求。”他将卷宗丢给龙皋。富盛集团的总裁沈国章收到叁封威胁信函,要他放弃标购某工程,如果罔顾威胁,他的女儿可就不保——兄弟,你的责任就在于此,保护那女孩到下个月初。”

  龙皋一脸骇然。

  “叫我保护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不是让她给烦死,就是自己先跳河自杀!我早该知道刺激有趣的事绝不会轮到我的头上——龙瑾,在这件case里,你又扮演何种角色?”他怀疑道。

  龙瑾的眼里闪过轻松的笑意——他当然能避则避。

  “我身兼重责,坐镇总部,指挥全局。”顿了顿,继续道:“另外,我忘了告诉你,她不是七、八岁的小女孩,至少沈国章传真过来的照片上不是如此。”

  龙皋愣了愣,道:

  “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

  龙瑾耸耸肩,淡然道:

  “我忘了告诉你,那女孩叫沈如侠,是圣修女中的女学生。如果你没忘记,她就是当初一路逃出白屋的那女孩。”

  好奇心向来是与沈如侠划上等号的。

  万一,有一天她不再好奇了呢?

  那大概是生了重病,或者离死不远才会不再好奇吧?

  同班兼酒肉朋友的阿蕊双臂环胸,故作打量的盯着如侠。

  “喂,你的好奇心不是让狗给吃了吧?”

  “不是给狗吃,是让好兄弟给吓光啦!”如侠懒懒地回答。

  坦白说,她后悔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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