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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任放歌将她的手抓到双掌中合握。轻道:

  “我知道她早晚会找你。有钱有势的人,用来打发别人的方法永远是千古不变的那几套。可是你居然不肯跟我说,为什么呢?我不要你受委屈,我希望你心里有事都能跟我说,让我们一起来面对,不要有任何的疙瘩或误会。”

  “我没有跟你说,就是因为不觉得这有什么,你为什么要为此难过呢?”他笑笑,笑得有点担忧:

  “我一方面认为你不在意,可又怕你只是在告诉自己你不在意。”

  他的话让她深思。虽然她大多事都没放在心上,但也许有某些时候会感到在意,只是心里会告诉自己一点也不在意,加上记忆力不好,许多曾经介意的事,过后,也真的忘得精光了。

  “可能吧。不过对于昨天那件事,我真的不认为有说的必要。”

  “你——对我母亲说——如果你不爱我了,就会离开我,就跟她一样。是吧?”

  “大概是这个意思没错。”她想了一下,好像说过。

  “你认为我跟她的亲子关系怎么样?”

  “你尽量把她当一个普通朋友看。”

  “我也只能这样做了。”他点头,佩服安安精准的观察力。“她不懂得如何当一个母亲,没有抱过我几次。在我二十岁以前,每年寒假都得飞到美国向她请安,而她会拨出她不参加宴会、不必上班的些微时间陪我吃顿饭。她对我而言,不像是个妈妈,我不知道该怎么在心里定位她,后来觉得把她当一个远房长辈、普通朋友的话,心里会好过很多。但其实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有点愧疚,想给她多一点尊敬的,但她却会在下一刻做些奇怪的事以展现当人母亲的威风,成功吓掉我所有的愧疚感。以前要我到美国发展,她要我帮她抢到继承权——然后是最近,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通知我,说我有一个未婚妻了,要我年底把自己打包好,快递去美国结婚——她活在我完全不能理解的世界里,但看她活得这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我也不好泼她冷水,有时即使很想问问她到底把我当什么,却又觉得是我自己从未与她沟通,给她太顺从的印象,于是她便自以为可以左右我的一切了。”

  “你有一颗很温柔的心。”她说道。

  “不,我这是优柔寡断!”他翻了下白眼。“如果我像我大表哥那样愤世嫉俗,浑身是刺兼之没人管得动的话,就算是权威如我外公,也不敢随便代他决定什么事的。有时候我真觉得我这样的出身,理应变成那样子才对。”说来惭愧,他这么随和亲切,实在不像样。

  “什么样的出身?”她忍着笑,好正经地问。

  “你瞧,我父母在我还没出生就离婚了。我爸大我妈二十岁,她当年嫁给我爸的原因只是因为她觉得以我爸的律师身分,对她以后争取继承权有加分作用,可是结了婚才发现我爸从来没打算离开台湾跟她住到美国的大宅门里去跟她家人勾心斗角。然后,很快分手了。我爸以前忙事业,没什么空可以理我,把我丢给保母带。我爸长得很显老,也确实老,加上常常不在家,害我常常以为自己也是个小佣人,见到我爸都会乖乖叫声“老太爷好”;直到我七岁,我爸才发现不对劲,以前他误会我叫他“老太爷”只是因为顽皮、是在开玩笑,还很欣慰地以为我这儿子小小年纪就懂得彩衣娱亲,真是孝顺的好孩子。后来发现我根本不知道他是我爸,才为时已晚地努力修正这个错误。然后,没几年,我爸又娶了一个太太进来,我这个后母是个非常富有的寡妇,但因为太有钱而被一群亲戚视为肥羊,前夫过世不到五年的时间,家财就被挖去一大半,再不努力自救,金山银山转眼就要成空了,于是她恳求她的律师——也就是我爸娶她,然后,她就成了我的后母,我多了两个妹妹。你看,这样曲折的身世,够不够我变坏一万次?”

  任放歌像在说书似的,把自己的身世说得嘻嘻哈哈,但叶安安听得出来,他正是藉这个方式让她对他的身世有所了解。他不是个容易倾吐自己的人,虽然话可以说出很多,但绝少涉及自身;真要提起自己,还真是感到别扭。她了解的。

  “想变坏是不需要理由的。只是有些人天生变不了坏——像扬洋;也有人一开始就非常知道他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像你。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就算身世隐晦、从来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也会让自己过得很快乐,因为他知道,他唯一能掌握的是自己的人生,也只能为自己而活,所以让自己快乐是最最重要的事。我们都有渴望亲情的时候,但有的人是不懂得付出的,何必强求呢?”

  任放歌深深看着她,觉得爱上她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了。幸福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我总是对你患得患失——”他在脑海里搜寻字句,好想跟她说话,说更多更多,只因明白她是知道他的。也因为爱她,所以她所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能深深撞击进他心坎里。“我知道你可能不会介意她说的话,又希望你对她能有一点点介意,因为那也许代表着你对我的在意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我只在意你。”她轻说道。只几个字,没有更多。

  但这样简单的回应,对他来说,已经够了,太够了。

  “我好爱你,安安。”他的声音好低哑。

  康茱丽觉得安安的小公寓愈来愈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当然,她还是有得吃有得睡,安安从来也没有赶她的意思,甚至表示了就算日后她被抓回美国,等下次来台湾时,还是愿意让她住进来。别看安安老是一副很冷淡的样子,其实她还满热情的。可是,如果任事情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安安!你不要跟任放歌走太近啦!”

  这天,星期三,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叶安安在康茱丽的坚持下,非常无奈地陪她跷班出来吃下午茶。

  再过两天,康茱丽就要回美国去了,刚开始她无比挣扎,到后来脑袋终于想通一件事——就算被抓回去了,她还是可以自己跑来台湾呀,那她现在到底在坚持什么?回家一趟、被骂一顿,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不!所以再没抵抗,乖乖打包准备回家去。

  就要回美国了,当然要多一点时间跟好朋友相聚,也趁此慎重地讲清楚这件事。

  “为什么不要?”叶安安不解地问。

  “这是当然的呀!身为死党,我们都很唾弃别人重色轻友的行为。你如果太喜欢他的话,就会重色轻友,然后我就会很寂寞耶!你身边都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后,我们的友情该怎么办呀?”

  “爱情的本质向来就是重色轻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以为叶安安是在暗指她前一阵子“年少无知”的行为,康茱丽垂下头,嗫嚅了好一晌后,开始滔滔不绝地忏悔起来——

  “没错!我得为上星期我的重色轻友跟你道歉。其实我本来真的很讨厌任放歌的,可是后来觉得他一点也不像他外表给人感觉那样痞子流气、一辈子做不了正经事的样子。他做事情很有计画,心机也满深的,在嘻嘻哈哈间就把很多事给做好。然后,只是一时的迷惑啦,我突然觉得他好帅,加上长辈又想把我嫁给他,我居然很期待耶。虽然每到夜深人静时,我都在天人交战,想说不可以让你伤心,一定要找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我很快地找到了,想说我们干脆三个人结婚好了,有没有,有一套漫画就是这样画的哦!怎知还没来得及跟你讨论这件事,任放歌的妈妈就出现了,把我所有不成熟的迷恋全打散了。我不想要有那种婆婆,然后,我就不想要任放歌了。安安,我是不是很没意志力又很没道义?”

  叶安安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点也不惊讶的样子。对于康茱丽的一长串自省,她只有一个看法。

  “你只是还没真正爱上一个人。”

  “我有!我爱你呀!”她最喜欢安安了,虽然说曾经有几天的“误入歧途”,可是她很快地知道,安安才是她的真命天女!

  “茱丽,喜欢跟爱情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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