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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曾经不相爱的人并不代表永远不相爱。”她低喃着。心中全是他的影子,足以代表情况早已改变。

  “已经要离婚的人还会相爱吗?”他不明白地道:“就是爱过了然后变不爱才会离婚对不对?怎么还可能再由不爱变成爱?妈妈,你又爱上爸爸了吗?”这个可能性令他好担忧。

  他们并不算相爱过呀!如果曾经有过,也只能算是唐彧单方面的狂恋,她懵懵懂懂的在父母安排下嫁给了他,怎么算相爱过呢?当年她甚至连自我意识都没有。

  真要算的话,此刻的心境还符合一些。乍喜还忧,期待中又含着害怕被拒绝,想要一直一直看着他,也期望他注意到她,只看她……

  老天呀,她恐怕是暗恋上唐彧了!

  “学谦,你想……你爸爸有可能再爱上我吗?”现在唐彧所欣赏的,是哪一种女性呢?一定不是她这一型的吧?!

  “如果不可能呢?”

  “那……就是我活该了。”她的心沉入谷底。连儿子也不看好,她还有什么指望?

  “什么意思?为什么?”他不明白大人复杂的世界。

  她为他拉好被子,拍拍他的手:“没什么,真的,我只是觉得你爸爸这些年太辛苦了,没有我的话,他过得可能会比较好。”

  “你要爸爸爱你吗?”睡意已浓,他打了个呵欠,问出睡前最后一个问题。

  “我还能这么希望吗?”即使心中深深渴盼,渴盼到几乎成了她今生唯一目标,但机率是渺茫的,她想也不敢想,更别说没人教她如何倒追男人了,唉……

  直到儿子沉沉的呼吸声传来,她才转身躺好,却怎么也进不了睡眠状态,而时针已然向十点大关逼近。

  仍是会认床吗?

  她深深吸着枕畔清爽的气味,心中是安定的,然而神魂却不肯沉静。睁眼看着天花板,再就着昏黄灯光打量四周——这是一间男性化并且陈设简单的房间,不若他们在台中的新房那般精雕细琢的华丽。

  这里除了书墙与一组沙发茶几区隔成起居处外,便没有其他杂物了。阳台外放置着一座符合人体工学所设计的躺椅;除了通往外面的门之外,另一扇与浴室相通的门则可通至更衣室。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拥与唐彧相同的资产。除了祖荫之外,守成或创新亦是困难的事,否则怎么会有“富不过三代”这句俗谚?要维持这么巨大的开销,他一定得工作得很努力吧?

  她听菲凡说过,寻常小家庭一个月开销五、六万元算是很负担了,但昨日唐彧带她到台中市区购物,每次一刷卡就是上万元。一整天下来,她偷偷算过,三、四套衣服已刷去十四万元……钱花得像流水,必然是因为他赚得够多。如果一般上班族每月的薪水在三万元上下,那她无疑的一直过着贵气的锦衣玉食生活。然而她却视一切为理所当然,从未去想她安逸的生活是由他慷慨的付出而得到。

  她这大半辈子从来没有亲手赚过一毛钱,其实也从未在身上放过钱。以前有父母成日陪着伴读,再然后则是被唐彧照顾得更加安适,什么都没付出过的人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的关爱?

  然而,这是好事吗?杜绝了她培养社会适应力的机会,不劳而获的过着好生活,不需体会艰辛困苦,当真如父母曾请算命师所论命批示的那般:生就富贵,丰足一世。三千宠爱,独揽一身。

  如果唐彧曾怪罪过她父母造成她的自闭不入世,那他是否也该自省于过度保护她,使她的觉悟来得如此慢?……不,也许这么说是不公平的,至少他曾努力过了。只是她不肯改变,一再一再缩回小世界中,最后他也只能依她父母营造的模式待她,并且更加周全。

  终究该嗔怪的是自己。她不能再软弱的把过错、不顺心全推到旁人头上作数。

  倦疲了双眼,睡意却怎么也不肯来,快十二点了呢。看着时钟良久,心中只浮现一个问题他还在书房工作吗?还是已经睡了?

  这个意念逐渐转化成一股动力,驱策她离开温暖的被窝。深夜的寒意袭来,迅速冰冷了她手足,但她却在抖瑟中浑然一无所觉。

  走出卧房,客厅留了一盏小灯,而书房那头未关紧的门透出亮晃晃的灯光,引着她不由自主的顺着光源走去。

  轻轻推开门,看到他坐在电脑前,双手迅速的在键盘上敲动,正好背对着门口。她没有出声打扰他,光见着他的身影,心中某个曾空虚的角落便已消失无踪,如果可以一辈子这么看着他……

  不愿放任自己胡思乱想下去,她打住了心思,转而看着这间二十坪左右的书房,隔着三个大书柜的后方放置着一张大单人床,想必是他今晚准备休息的地方了。

  他好辛苦……是不是常常这样通霄工作呢?

  她是不是他一项极大的负担呢?

  “素素?!”敏锐的第六感让唐彧感觉到身后有人,没料到竟会是他那向来早睡的妻子。“依然会认床吗?还是害怕陌生环境?”他走向她,发现她身子的单薄:”怎么不多加件衣服?手都冻僵了。”

  将她拉到沙发上坐着,将披挂在椅背上的外套盖在她身上。

  “我泡杯热可可给你驱寒。”他往外面走去。

  “谢谢。”她小声道谢,看到小茶几上有一壶保温中的咖啡,难怪书房内满溢着温暖的咖啡香味。但这是唐彧专属的饮料,不让别人沾的,尤其是她与学谦——他说咖啡喝多了对人体不好。

  不过她一直偷偷疑惑着既然如此,他为什么每天必喝?但那也还算好了,至少他是不沾酒的。他向来不碰酒是认为喝酒容易误事,也不容许自己清明的神智教酒精麻痹。浅酌一些餐前酒是他唯一允许的,不若电视上所描绘的那般动辄狂饮失意酒,表明自己的抑郁。

  弄得自己失态而无尊严的大发酒疯是多么可怕的事呀!相形之下,喝咖啡反而好些。

  她不喜欢苦苦的味道,但喜欢闻这种香味,也因为这香味是他专属的,所以喜爱的感觉又深了几分,置身其中会有彷若被拥抱的错觉一杯热可可放到她手中,以保温杯装着可可,所以不怕烫手,同时又可以用来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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