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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么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么,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于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洒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后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么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

  “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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