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席绢 > 第二 >


  向梅感动得抓住花灵的手:

  “天籁啊!没想到你已经学会我国的国歌了,是不是很好听?歌词是不是很实在?是不是恨不得可以当我华国的人?虽然我国移民的条件很严苛,不是最优秀的人是进不来的,但只要有合适的人作保,你想要归化为华国人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花姐儿,你帮助过在下,在下一定会帮助你完成这个毕生最大的心愿的——”

  花灵很努力不让自己在别人爱国心如此激动时翻白眼,毕竟她没有被围殴的嗜好,所以她闭闭眼,好一会才睁开,让自己看起来可以诚恳一点:

  “向姐儿,我只是随便唱唱,你别当真。如果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的话,那我也不介意接着唱一下盛莲国歌给你听一下。咳咳——”清清喉咙,开唱:“歌咏我大盛莲,莲神最骄傲的孩子。优雅卓越冠四方,物阜民丰,国盛势强,无与伦比,巍巍大盛莲……”

  “够了够了,这是什么词?什么调?果然是个只会种花划船的地方,没什么本事,也就只能在国歌里杜撰来自我欺骗,我可怜他们。好了好了,花姐儿,求你别唱了。”向梅一脸痛苦嫌恶,拿筷子敲打碗沿,以表示对这首歌的不支持,就差没扑过去捂住花灵的嘴了。

  “那,换一首怎样?”花灵对自己的歌喉一向很有信心,所以清清喉咙,决定来个k歌大放送。“我还去过飞扬国,还有那个火山部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有把他们的国歌学起来,既然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比某个不识货的人……”眼睛唾弃地瞄了下李格非。“强多了。人家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说歌逢知音万首唱啊,来吧,来吧,我——”

  愈说愈兴奋,一手拿盘子一手拿筷子敲起来了,在她正要扯喉发射音波神功将全客栈里的人给毒死时,就见李格非很有经验的闪身、捂嘴、灭口,姿态流畅优美,动作一气呵成。

  “唔唔唔——”被李格非挟在胳膊弯里无法动弹的人,只能如此抗议。

  向梅看得目瞪口呆,直到好一晌才能说话,然而她说出来的话,却让李格非两人为之一怔,就见她道:

  “我现在可以确定你们真的不是盛莲国的人了。我猜李哥儿肯定是‘原野部族’的人吧?我看着你的长相模样就能确定。至于花姐儿嘛,你八成是‘弱袅部族’的人是吧?放眼全千炫大陆,也就只有那儿的女人没什么骨气,世代都是男人当族王,女人都不工作,被男人饲养而不引以为耻,甚至沾沾自喜。”

  花灵本来只觉得向梅这个女人的缺点只有挥别人的金如土、好发高论、自以为是高尚的知识分子,还没高中状元,便把自己当成状元娘看了等等等,可现在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快下结论了,有的人,身上具备的特质之多之广,绝非凡人如她能在短时间之内看出来的。向梅这人的个性特色,恐怕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也真是有趣,来自这两个部族的你们,居然会凑在一块儿,照理说,咱这千炫大陆上的人,通常不与外国人通婚的,因为各地的风俗实在太不相同,所以一旦与外国人通婚,都没听过有好结局的。不过,要是嫁来我华国就不同了,我华国有容乃大,民风兼容并蓄。啊!真是每一个外国人都渴望来归化的天堂圣地啊……咦,怎么?要回去了吗?等一会还有一场演讲可以听呢!”

  就在向梅又在忙着对自己的国家大力宣传顺便陶醉时,瞥见花灵两人正默默地往门口走去,连忙回神,奔过去叫住他们。

  花灵虽不知道李格非怎么会突然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人,但因为自己也实在不想再听向梅说这些自吹自擂五四三的,所以没有异议地任李格非挟走。回头对向梅道:

  “演讲我们不听了,你自便吧。”

  向梅有些急:“别走!那可是华国知名的学者的演说呢,错过多可惜,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真敢讲!花灵懒懒淡淡地对她道:

  “包厢费与茶资都已经付了。”

  向梅人也爽快,摆摆手:“那,不送了。”转身悠哉踱回。

  花灵暗自翻白眼,与李格非走人也。

  “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追来了?还是有谁在暗中盯我们,然后又被你发现了?在哪里?在哪里?呼呼呼——”左顾右盼,大口喘气。

  被李格非一路抓着走好久,本来花灵对此是没什么意见啦,反正他的手掌又暖又厚实,触感超好,好到让她想高歌一首“牵阮的手”来表达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心境,唱完后还可以跟他说那句台湾经典的广告台词:“老耶啊,明啊在呷菜喔。”可这家伙一出客栈后就不分天南地北的乱走,看起来也不像在躲人,就这样一直竞走,让苦苦追在他身后的她好几次跟步不及,差点就像只风筝被放起来,变成一个空中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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