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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指的是我的康复吗?”这也太为难满天神佛了。

  “即使不能康复,至少让你活得久一点,能够等到医学研究出治疗你这种特殊神经系统病变的药物。” “你太贪婪了,楼然。这样没有一个宗教敢收你这个信徒的。”

  “这是从西藏布达拉宫迎回来、活佛用过的天珠手串。接下来,还会有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某一位教宗戴过的十字架,至于麦加的禁寺……”

  “你不会是想要偷撬一块圣黑石屑回来吧?”

  “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最好。但我知道这太异想天开,所以还是亲自去朝圣一次吧,做完全部仪式,或许你就会好了;还有印度那边也可以……”

  “异想天开。”丰禾忍不住笑出来,可才笑出一声,就又喘又咳了起来。

  楼然只是默默的轻抚他的背,让他好受些。这三年多来,他能做的,愈来愈少,愈来愈不相信世间有“人定胜天”这样的事。

  “不过我还是支持你到处去走走的,不是为了我的身体,而是你该好好善待自己了。出去走走,放松一下,免得你还不到三十岁,就未老先衰,总板着一张脸,吓得下面一群员工见了你像见阎罗王似的。你现在这样,我都要忘了我们高中大学那会儿,你可是年年校草榜第一名,再多的帅哥美男也都只能是你的手下败将。那时的你,多意气风发啊,连带着我这个小喽啰甲也沾光不少呢。”

  “原来你那时是这样定位自己的吗?”楼然见他有兴致开玩笑,也就顺着这话题下去。“真是太妄自菲薄了。你的段数至少是个狗头军师,何苦屈尊与一个小喽啰角色?”

  “哎,要不是你坚持抬举,小生本人我的终极理想还真是当个少爷身边的狗腿子小喽啰啊。后来给你硬扯成了狗头军师,至今想起,仍然捶胸顿足不已,真是太亏了。”

  “既然觉得亏,就要努力的赚回来。瞧,咱们的公司前景不可限量,两年前开始获利,去年开始分红,而今年虽然才过完上半年,但是我可以很自信的跟你说,你年底可以分到的股利,将是去年的二十倍以上。”

  “听起来好伟大的样子。冲吧,少年!在未来二十年内成为世界五百大企业吧。”丰禾很够意思的投去一枚崇拜的眼波,并且热情的鼓励着。他当然不会拆台的说去年分到的红利只是象征意义的一点点而已,其它都再投入公司营运了;所谓的二十倍,真是数字其实应该满抱歉的。

  “我会做到的。”楼然不只有一把好嗓音,更有一双雄心勃勃的眼,永远生气盎然的闪耀着,像是世间没有他做不成的事。“只要你跟我,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就会做到。”他头抵着他的,凑在他耳边轻道。

  楼然耳语的声音总是特别低沉,像带着电似的,听进了丰禾的耳朵,一路导入了心坎里,麻麻的,烫烫的,就像此刻晒在他手背的夏日阳光一样灼人……

  他与他,楼然与丰禾,自从在相识之后,就结成了死党;他们志同道合,他们合作也竞争,他们性格既互补又相契;他们甚至一个眼神就能彼此心领神会,完全不必言传,尤其在干坏事时。

  他们的优点很相近,他们的缺点不会被对方厌恶,更愿意包容;他们从青少年就混在一起,就算是同学师长眼中的高材生精英分子,风光的表面下,却是干过无数糗事蠢事,另一面则仍惯于在人前维持着文质彬彬或冷淡从容的表相,好成全无知少女们臆造出的关于白马王子的幻想,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年少轻狂的岁月,哪个青少年没有傻过?

  那样的岁月,每每回味起来,都忍不住带着笑。下意识的去寻找另一双有着共鸣的眼,只消一个眼神,就知道他也在为着两人共同的回忆而微笑……

  楼然无法想象,当所有愉快的回忆再也找不到那双眼来共享时,他还有没有回忆的勇气。

  所以,丰禾必须活着。

  一定要活着!

  他们是至交知己挚友!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能像他们这样了解彼此,又这样相融,甚至比亲人更亲近,近到像是可以将两人的血肉捏合在一起变成一个人,也绝对不会相斥。

  要不是丰禾意外罹患了难缠的病症,将他生命逐渐侵蚀,却无计可施,楼然绝对不会发现丰禾对他的重要性超过他所能想像。他,丰禾,重要到像是他的生命。

  丰禾是他最好的、唯一的朋友。他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对第二个人付出这样浓烈的友情了,楼然一直是知道的。但楼然没有想到的是,看着这个知己至交走向死亡,会这样令他痛彻心扉、方寸大乱、惶然不知所措。

  这样激烈的感情,一度吓坏了他。

  连他的弟弟楼烈都忍不住问他:“你对丰禾的关心,是不是太过了?”

  “他是我的知交!什么叫太过?他身体一日不好,都不算太过!只能说我做得还不够!”那时他失控的吼道,差点痛揍楼烈一顿。

  如今,这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早被病魔夺去了温润俊雅的外表;他的皮肤苍白松垮,瘦得不成人样。今日他笑称他的手像鸡爪,昨日帮他洗脸时,丰禾还指着镜子里那个病骨支离的人叫“ET”呢。

  曾经浓密而柔软的头发,也因为不断脱落,索性找理发师全推光了事;如今头顶戴着毛线帽,虽说是怕他一个不注意又着凉发烧,但楼然知道,比起实际用途而言,丰禾更看重的是毛线帽的遮丑功能。他这个人最注重形象了。

  这个男人,如今一点也不好看了,可是他每天来陪他,总是看不够他似的一直看着。

  既然所有的医疗手段都起不了作用,他只能去求神佛;连那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的东西也放不过,就只希望丰禾能好受一点。但,显然收效甚微。连起那种香火鼎盛的寺庙求个签,都无法得到安慰。想随便找一张上上签作弊一下,谁知那放上上签的签盒里,居然被丢了张下下签,还被他拿到……

  丰禾他是真的,快不行了……

  楼然不愿意承认,但心底是有数的。

  丰禾清醒的时间愈来愈少了,他的身体机能已经败坏到不能再败坏了……

  “丰禾,不要死。”楼然拢着丰禾的手,轻轻的恳求。

  “我努力……”努力撑着困倦的眼皮,丰禾觉得自己这个病人真辛苦,总是要安慰人。

  “我求了所有能求的神佛,希望我们这辈子一直在一起。我自私的希望,就算你的病无法治好,只要能活着,即使活得这样痛苦,我仍自私的希望你活着。民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神坛道术什么的,说是可以分寿,就是把我的寿命分给你,让你活下来,我也去做了。那个乩童说我可以再活六十年,我就分了三十年给你,这样我们就能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你真乱来,一定被骗了不少钱是吧?”丰禾很肯定楼然这家伙已经被他的病给逼得走投无路,都开始精神失常了,才会干出这么离谱的事。

  “我只要你活着。”

  “哎,阿然,你也太执着了。这份执着用在事业上,当第二个李嘉诚都不是问题了。但是,用在我身上,实在是太浪费了。”丰禾撑大眼,定定的望着楼然,很严肃的对他道:“阿然,面对现实吧,我,快死了。”

  “你不能死!”楼然也看着他,强硬地道。

  “你得学会看开。老实说,这世上,很多事……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是承受不住的。”

  “我曾经也这样以为的。”楼然摇摇头。“如果你一直健康到老,我们就会是一生的挚友、损友、知己。”

  “难道因为我没活到老,甚至只活了二十八年,就不是你的挚友、损友、知己了吗?”

  楼然望着他,没有马上回答;但他们在彼此眼中知道对方心底在想什么,那些一直未曾宣之于口的话,总没有人愿意先开口去说,尤其丰禾现在都这样了。

  如果不是这场病,他们怎会察觉自己对对方情谊的期望,或许不仅止于挚友、损友、知己?

  至少,楼然对丰禾有着比知己更深的渴望。

  以一句日系用语形容之,就是:友达以上。那么,还可以有多“上”?

  从丰禾发病到现在,生命一点一点的消逝,而他们之间那道以友谊的厚墙牢牢坚锁住的感情,也日渐被削薄得如纸片似的,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全面溃决,露出它最真实的面目……

  来不及说的,或许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机会说。

  心中怀疑过的,或许永永远远都无法证实。

  而这一切的混乱与源起,全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人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

  他们是好朋友,非常好非常好的朋友,心中想着什么,可以不必言传就能意会。

  他们好到比知己更好,恨不得生生世世一直相遇、结交,知己一生。

  双方都认同的友达以上,又怎样呢?

  丰禾在剩下的时日里,就算没有昏睡,也极少开口说话了。一方面是没有力气说;另一方面,是怕自己没克制好,说了什么不恰当的话,平白让活下来的人困扰就不好了。病痛使得他愈来愈难以谨慎,因此他还是少说话的好。

  而楼然总是陪在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对他说了许多话,天南地北无所不说,连八卦杂志上的明星新闻也说给他解闷,就是再不谈他们的友谊,生怕会难以控制的越界。而这正是丰禾一直在回避着的。

  既然他想回避,那么,他就不谈了。

  在生命的最后,对于“友达以上”这句话最后的答案探索,再无任何意义。

  然后,楼然永永远远失去了丰禾,他生命中那个最重要的人。

  友达以上,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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