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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後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胡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著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谁在吃醋?”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著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夥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後,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著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於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於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於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於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後,几乎要四散於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後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夥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著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於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著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於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璿走过来问。

  “璿,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於悠连忙拿过韩璿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著。

  “什么意思?”韩璿盯著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於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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