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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种,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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