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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么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后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么模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于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

  “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么都没兴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发现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娴雅,全然没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备的任性倔傲,将面孔扳成朝天状,不自觉那种气质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损,浪费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丽又清灵纯净,郑安权看遍世间美女的老眼,仍不禁为之一一亮。这种气质才是少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么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歌唱声倏止。后方的骚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蓦地以麦克风大叫:

  “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后,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纪一大把了,别对小女孩出手.很难看的。”

  老伯?郑安权抗议了

  “我才四十岁!”

  “我们才十九岁,比起来你够老了。”这会儿他倒是认出了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个月那个缠着我的星探?用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没有拐!我是诚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长得真好,一起加入我们公司吧!包你们大红大紫!”郑安权开始幻想财源广进的美景。

  不过李氏小夫妻可没空理他,而且舞台那边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来,我们可能会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戏演完了没有呀?”乐团团长也以麦克风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戏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轰人的步伐。

  “来了啦。”他应着,拉着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让她在后台休息比较安全。

  “你们──”郑安权低呼着乞求被重视的一瞥。

  李举韶伸出食指摇了摇:

  “我不会拍广告,我老婆也不会。找别人当金山银矿去,少来烦我们。”话完,已领老婆站在台上,看着底下沉默且兴味的眼光──当然那些女歌迷就别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罢。他低笑好一会,不肯让妻子挣脱躲开。对着台下道:“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亲密爱人。刚才有位企图搭讪的中年伯伯,认为她去上电视一定会红,这一点我绝不怀疑。”他已坐定在高脚椅上,将妻子搂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丽,只能由我来独享。而既然没有人会比我更爱她,那么我的独占也就天经地义多了,是不是?毕竟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除了金钱与困扰外,没有其它所得。尤其以爱最为贫乏。杰.Danny'sSong──丹尼之歌。”他伸手向乐团点歌。

  在下如雷热烈、捧场不已的掌声中,他这次一点“混”的迹象也没有,十足认真地对妻子献唱情歌

  “人们笑着说我是个幸运儿,而我俩才刚开始。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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