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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幸好几名系花亲卫队还懂得自个斤两,屁也没再放一个,摸摸鼻子走了。

  “你很重视她,对吧?”王春杏低低地问。

  “当然。”

  “她很幸运。”

  “我也很幸运。”他耸肩,不知道自己好在哪里,足以让别人以为束雅有他这个丈夫简直是老天眷顾。他们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对夫妻罢了,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只是早婚了一点,又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还是,世人浅短的眼光已到了光看外表来决定一切了?或着,大学生们已有不成文条规,必须修恋爱学分才算不枉四年生涯?其中又以外貌佳着吃香,一入学就被盯上盯下,然后其他人自诩乔太守的瞎搅和?

  真无聊,比不上他国中恋爱时的千分之一。当初那种纯纯之爱的青涩感觉,常常令他回味再三,余韵回旋在心头。

  至于那个系花刘什么的,则是被宠坏了。

  下午没课,家教工作七点半才开始.所以第四节一下课李举韶立即往公车站牌跑去;除了可以到父母家中吃一顿免钱午餐外,顺便看看儿子。近来他在长牙,常常啼哭,偶尔也有点发烧,所以照顾的工作便由两家长辈全揽在身上,怕他们夫妻太过散漫,一不小心就玩掉他们宝贝金孙的小命。

  其实真的是多虑了,虽然他们是把儿子当玩具没有错,可是当人父母七八个月以来,总也照顾出一点点心得,爱心更是丰沛得不得了,看扁他们就略显没意思了。害他们夫妻只好跟着儿子流浪在两个家庭住来住去。话又说回来,既然家中有房间,当初又何必坚持踢人出门自力更生?小套房一个月住不到二十天很浪费的。

  真不晓得那些脑袋硬化的长辈们在想什么。

  以一个身为忙碌的人夫人父兼一家之主的男人而言,实在没有太多闲工夫去行善世人兼善天下什么的,但跟前挡在公车站牌前的剧码硬是让他无法顺利前进到另一边好向可爱的公车招手。怎么办才好?

  李举韶沉默地陷入空前的为难中。

  公车站牌前,典型的“恶霸求爱记”正在上演。一名手捧鲜花、头抹猪油的魁壮男子正在对一位美女求爱,但美女已多次拒绝,一心想逃开,可惜那男子左挡右挡,就是不给机会让美人溜走。

  “我请你吃午餐。”

  “不要!我要回家。”美女声音充满哭意。

  “上车吧,我今天开宾士,坐起来很舒服!”狼爪直直探向佳人柔荑。

  “我不要!我……我有男朋友了,我说过了,你怎么都不死心?”小美人步步后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便听到身后传来痛呼!

  天哪!招谁惹谁呀?李举昭冷不防被尖尖的鞋跟踩个正着,踩到的是他薄软小羊皮鞋下的小趾头,痛得只差没当场流下英雄泪。怎么这女子看来不重,脚力却有分量得吓人?

  甩了甩脚,本想再退个几个大步,等他们把戏给演完的,但一眨眼的工夫,他的手臂给人捞个正着,正是那个小美人。她开口了:

  “吴天良,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你不要再纠缠我了!请走吧!”

  嘎?什么?他什么时候加入演出阵容了?但没有他开口的时间,一颗拳头已往他的门面揍来,想为他仍带着青紫的俊脸再上层彩虹,为秋冬节令增加一些美好的色调——

  “碰!”

  拳头击中了肥肉。

  拳头是李举韶的;肥肉是吴天良的。然后那位魁壮男便如泄了气的气球一般,消颓在他老兄的车子旁,痛得说不出话来。

  李举韶甩了甩手,无奈道:

  “早点让开不就好了吗?没事挡我的路做什么?”话完走向公车站牌,懒得说其它。

  “你……请你等一下!”身后传来美女感动的呼喊。

  李举韶皱起眉头,回身道:

  “有事?”老天,千万别来以身相许那一套。他会揍那具拦路鬼,纯属为自己打算,不以救美为前提。但听说年轻的女子都有美化情境的天分,怎么拗都要拗成瑰丽的童话效果。

  “我……我叫朱丽夜,是T大三年级……”

  “学姊好,我是一年级的小学弟,后会无期。”他快乐地打断她的自我介绍,多幸运,他既不姓罗,也不叫密欧。

  随着一辆公车驶近,他愉悦无比地往上跳去。衣袖挥一挥,甩落一颗刚形成的玻璃心。

  看儿子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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