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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珮青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她发现自己孤独的躺在客厅的沙发上。茶几上一灯荧然,窗外繁星满天。她的意识仍然是朦胧的,只觉得浑身滚烫,而喉咙干燥。掀开棉被,她试着想起来,才发觉自己身软如绵,竟然力不从心,倒在沙发上,她喃喃的唤着:“吴妈!吴妈!”这才想起,吴妈好像已经走了。走了?吴妈怎么会走呢?在她的生命里,从有记忆起,就有吴妈,可是,吴妈走了,被伯南逼走了。伯南,伯南做了些什么?于是,她听到卧室传来的声音了,亵语、笑浪,隔着一扇薄薄的门,正清晰的传了出来。那个黛黛居然还没有走,置她的生死于不顾,他们仍然寻找他们的快活!珮青麻木了,好像这对她已不再是什么耻辱,伯南是有意用黛黛来凌辱她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的地位本来就不比黛黛高,黛黛是被伯南用钱包来的,她是被他用婚约包来的,这之间的差别是那么微小!她只是伤心吴妈的离去。伤心自己失去了太多的东西:那些曾经爱护过她的亲人们,那些对人生的憧憬和梦想,那些对爱情的渴求,那些自尊……全体丧失了!没有泪,没有哭泣,但她的心在绞痛,在流血。她周身都在发着烧,手心滚烫,渴望能有一杯水喝,但是没有。她翻身,觉得自己每根骨头都痛。咬着牙,她不愿意呻吟,因为没有人会来照顾她。望着天花板,那些纹路使她头昏,沙发上有粒石子,她摸了出来,不是石子,是一粒小小的紫贝壳,从她的袋里滚出来的紫贝壳!她的紫贝壳!握着紫贝壳,她彷佛又看到了海浪、潮水和沙滩!她终于哭了,捧着她的紫贝壳哭了。而卧室里,那两个人已经睡着了,他们的鼾声和她的哭声同时在夜色里传送。

  早晨,她昏昏沉沉的朦胧了一阵子,然后,她听到他们起床了,金嫂给他们倒洗脸水,送早餐进卧室里去吃,笑语喧哗,好不热闹。她的头重得像铁,无法抬起来,喉咙更干了,心中燃烧着。接着,大门响,有人在敲门,是谁?金嫂去开了门,一阵争执在大门外发生,伯南窜到了门口,没好气的大声问:“是谁?”“吴妈,她又回来了。”金嫂说。

  “叫她滚!”伯南嚷着。

  “我不吵了,我什么都做,”吴妈哭泣的声音:“我只是……只是……离不开我那苦命的小姐呀!”

  “你没有小姐!你趁早给我滚!”

  大门“砰”然一声碰上了。珮青费力的把自己的身子支了起来,嘶哑的喊了两声:

  “吴妈!吴妈!”噢,她那可怜的老吴妈呀!倒回到枕头上,她又昏然的失去了知觉。梦轩有一两天神思恍惚的日子,像梦游症的患者一样,终日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他所有打到珮青那儿去的电话,都被一个恶声恶气的女人所回绝了。他自己也知道,即使电话通了,也不能解决问题。但是,他放不下珮青,他每根神经,每个意识,每刹那的思想,都离不开她。在程家目睹她晕倒,他的手无法给她扶持,眼看她憔悴痛苦,他也无法给她帮助,一个男人,连自己所爱的女性都不能保护,还能做什么呢?

  为什么是这样的?谁错了,每当他驾着车子在街上驰行,他就会不断的自问着。社会指责一切不正常的恋爱,尤其是有夫之妇与有妇之夫的恋情,这是“畸恋”!这是“罪恶”!但是,一纸婚书就能掩蔽罪恶吗?多少丈夫在合法的情况下凌辱着妻子!多少妻子与丈夫形同陌路!婚约下的牺牲者有千千万万,而神圣的恋情却被指责为罪恶!但是,别管它吧!罪恶也罢,畸恋也罢,爱情已经发生了,就像被无数缠缠绵绵的丝所包裹,再也无法突围出去了。那天晚上,他曾经向程步云坦陈这段恋爱,他记得程步云最后叹息着说的几句话:

  “法律允许她的丈夫折磨她,但是,不允许你去爱她或保护她,梦轩,这是人的社会呵!”

  人的社会!人制订了法律,它保障了多少人,也牺牲了多少人!保障的是有形的,牺牲的是无形的。

  “不过,人还是离不开法律呀!”程步云说。

  当然,人离不开!法律毕竟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人类所更摆脱不掉的,是一些邪恶的本性和传统的观念!

  程家宴会后的第三天,梦轩的焦躁已经达到了极点,一种疯狂般的欲望压迫着他,他无法做任何一件事情,甚至无法面对妻子和孩子,他要见她!在那强烈的、焦灼的切盼下,他发现自己必须面对现实了。

  晚上,他驾车到了伯南家门口。在那巷子中几经徘徊,他终于不顾一切的按了范家的门铃。

  来开门的不是吴妈,是一个下巴尖削的年轻女佣。

  “你找谁?”金嫂打量着他。

  “范先生在家吗?”他问。

  “是的。”“我来看他!”“请等一等。”一会儿之后,伯南来到了门口,一眼看到他,伯南怔了怔,接着,就咧开了嘴,冷笑着说:

  “哈哈!是你呀,夏先生!真是稀客呢!”

  “我能不能和你谈一谈?”梦轩抑制着自己,痛苦的说。

  “当然可以,但是,我家里不方便。”

  “我们找个地方坐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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