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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柳树下(2)


  就这样一篇话,就决定了荷仙的命运。于是,在一个寒风恻恻,细雨霏微的黄昏,她跟着那个张家姑姑,在坐了那么长的一段火车之后,来到了这个全然陌生的村落,第一次走进了方家的大门。她还记得自己拎着个小包袱,瑟缩而颤栗的站在方家的大厅内,像个小小的待决的囚犯。那方家的女主人(后来成为她的养母,她叫她“妈”了。)用一对锐利而清亮的眸子,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的打量她。养母有张细长的脸儿,有对明亮的眼睛,头发乌溜溜的在脑后盘了个髻,穿着身翠蓝色的衣衫和裤子,好整齐,好清爽,好利落的样子。她嘴边带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声音好清脆。像是小铜匙敲着玻璃瓶发出的叮铃声响:“样子吗?是长得还不错,只是太瘦了一点,看样子身体不太好,我想要个壮壮的,结实点儿的。要不然,三天两头生病,我可吃不消。”“方太太,别看她瘦小,倒是从小不生病的。是不是?荷仙?”张姑姑在一边一个劲儿的推着她,推得她一直打着踉跄。天气冷,她冻得手脚僵僵的,张开嘴来,只是发抖,一句话也没说出来。“长得挺灵巧的,怎么不说话儿?”方太太仍然似笑非笑的盯着她。“脑筋没毛病吧?”

  “啊,才聪明呢!她只是认生罢了!”张姑姑又推了她一大把。“叫人哪!荷仙,叫声妈吧!”

  她怔了怔,张开嘴,好不容易的喊了出来:

  “妈!”方太太在房里绕了一圈,还没说话,房门陡的被推开了,一个男孩子直闯了进来,背着书包,穿着小学校的制服,一眼看到房里有人,他紧急煞车·收住了往里冲的脚步。一对骨碌碌转着的大黑眼珠,那么新奇的,惊讶的盯在荷仙的脸上。方太太笑了,一把拉过那个男孩子来,她说:

  “噢,宝培,你倒看看,你可喜欢这个妹妹吗?假若你喜欢,我们就留她下来,将来给你送作堆。(注:台湾习俗,养女与其养兄,在成年后可结为夫妇,俗称“送作堆”。)你说,你喜不喜欢她?说呀!说呀!我们要不要留她下来?说呀?宝培!”荷仙不由自主的低垂了头,虽然,她对于“送作堆”的意思根本就不了解,但却本能的有份难解的羞涩。低下了头,她又无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偷偷的,她从睫毛下去窥视那男孩子,那明朗的大眼睛,那挺秀的眉毛,那清秀而又调皮的脸庞……发现她在看自己,那男孩子咧开嘴嘻嘻一笑,吓得荷仙慌忙垂下了睫毛,头俯得更低了。方太太还在一个劲的问着:“喜欢吗?宝培?别尽站在这儿傻笑!喜欢,就为你留下来,说呀!傻瓜!”“哦!我……我不知道!”男孩子终于冲出一句话来,接着就对着荷仙又是嘻嘻一笑,背着书包,就一溜烟的跑掉了。

  方太太笑逐颜开了。拉着荷仙的手,她笑着说:

  “好吧!你就留下来吧!”

  这是荷仙第一次看到宝培,那年,她七岁,他九岁。

  三

  养父母没有女儿,宝培是独子。因此,荷仙走进方家来,倒真成了她的造化。养父母家境宽裕,不需要她工作。暑假之后,她就被送进了国民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宝培比她高两班。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荷仙的功课不会做,宝培教她。宝培在学校里和同学打架,荷仙站在一边掉眼泪。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他们比一般亲兄妹的感情更好。宝培珍惜这个突然得来的妹妹,荷仙却在一种几乎是惊喜和崇拜的情绪中,像个小影子般跟随着宝培。一连好几年,荷仙的口头语都是:“宝培说的……。”是的,宝培说的就是法律!就是真理!就是她所依从的规则。她常仰着小脸,那样热烈的看着宝培,听他说话,听他唱歌,听他吹口哨,呵!他的口哨吹得那么好听,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赶得过他!他的歌声也是。他的手工也是第一流的,他做的风筝比买来的还好,他用泥巴捏的小人都像活的……他什么都会,什么都强,什么都能,他是她的上帝,她的神,她的主人!九岁,她跟他到溪边玩,这棵老柳树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老朋友,看着他们在溪边捉迷藏,看着他们在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那是夏天,烈日像火般的烧灼着大地,两个孩子都晒得脸颊红扑扑的,额上的汗珠仍然在不断的沁出来。宝培在老柳树下一坐,呼出一口气来说:

  “太热了,我要到河里去游泳!”

  “你去,我帮你看衣服!”荷仙说,当然,宝培的游泳技术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宝培脱掉了衣服和鞋子,只剩下一条短裤,走到溪边,他一窜就窜进了溪水中。在水里,他来往穿梭,像一条小小的银鱼。荷仙羡慕而崇拜的看着他,他多能干!他多勇敢!宝培从水中仰起头来,对她叫着说:

  “这溪水凉极了,好舒服!荷仙,你也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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