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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一个星期!”“今天是第几天?”“第二天!”“还有六天?”“唔!”“看过《罗马假期》那个电影吗?”

  “我不是公主!”她笑着。“你也不是记者!”

  一辆马车缓缓的驶到他们的面前,那意大利车夫用不熟练的英语招呼他们,问他们要不要坐马车环游布希丝公园?丹荔立即兴奋了,毫无考虑的就往马车上跳,志翔一把拖住她,问那车夫:“多少钱?”“三千里拉!”这是敲竹杠!志翔心里明白,他口袋里一共只有六千里拉,还是早上志远硬塞给他的:“晚上请忆华去看场电影,别老是待在家里清谈!”他想讲价,可是,丹荔已用困惑的眼光望着他。他那男性的自尊封住了他的口,他拉着丹荔跳上了车子。车夫一拉马缰,马蹄得得,清脆的敲在那石板路上,像一支乐曲。丹荔愉快的笑着,那爽朗天真的笑声,像另一支乐曲。志翔抛开了心中那微微的犯罪感,一心一意的陶醉在这两支乐曲声中了。

  忽然间,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变得出奇的美丽。忽然间,罗马的夜晚,充满了缤纷的彩色。忽然间,连那冬季的寒风,都充满了温馨。忽然间,连那路边的枯树,都绽放着生命的光辉。志翔感到自己内心深处,有一种沉睡了二十四年的感情,在一刹那间觉醒了,复苏了。

  一连几日,在下课以后,他都和丹荔在一起。虽然丹荔像一块强而有力的磁铁般吸引他,他却不肯为她放弃自己的功课,因而,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在享受罗马的黄昏与落日,夜色与星光。丹荔是活泼的,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她脸上永远带着笑,每晚有几百个希奇古怪的主意来玩。她爱穿红色的衣服,鲜艳得一如她的名字,丹荔,因而,志翔对她说:

  “你那么艳,又那么娇小,我要叫你小荔子。”

  “小荔子?”她微侧着头,月光涂在她的颊上,闪亮在她的眼睛里。“从来没有人叫我小荔子,我喜欢它!”她喜悦的对他笑着:“那么,我叫你小翔子!”

  “很好!”他盯着她。“这是我们之间的专门称呼吗?小荔子?”“只要你高兴,小翔子!”

  “那么,告诉我,你今晚想去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想出来!”

  他们走在罗马的大街上,这是冬天,罗马的冬季好冷好冷,街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丹荔穿着件毛绒绒的红大衣。戴着顶白色的毛线帽子,围着白色的长围巾。她娇小玲珑,活泼风趣。她伸手去抓住他的手。

  “你的手好冷,”她说:“你穿得太少了。”

  “不,我一点都不冷。”他回答。“和你在一起,我根本不觉得现在是冬天。”“你的嘴巴太甜,这样的男人最可怕!”

  “在遇到你以前,我是有名的笨嘴笨舌!”

  “别骗人,我不会相信!”她侧头研究他。“你为什么来罗马读书?大部份留学生都去美国。”

  “要学艺术,只有到欧洲,何况,我哥哥在这儿。”

  “你的哥哥在做什么?”

  “他……”志翔沉吟着,半晌,才轻声说:“他在歌剧院工作。”“歌剧院?”她惊呼,兴奋得跳了起来,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我们去歌剧院。我从来没去过歌剧院!”

  “不!”他站住了,脸上变了颜色。“不要!我不去!我不想去!”她凝视他,研究着他的神色。

  “为什么?”“不为什么,”他掩饰着,相当懊恼。“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歌剧都是又沉闷又冗长的玩意儿,而且,我们根本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而且……”他咬咬牙。“老实说,我很穷,我请不起你。”她上上下下的看他。“不去就不去好哩!”她说:“干嘛又穷啊富啊的!你如果真穷,你就不会来罗马,更不可能念这种贵族学校。”

  他怔了怔,欢愉从他的身上悄悄溜走。

  “丹荔,”他望着脚下的石板路。“你们为什么要移民瑞士?你父亲很有钱,是不是?其实,我问得很傻,你家一定很富有,因为你从没穿过重复的衣服。”

  “我爸爸是个银行家,他被聘来当一家大银行的经理。至于移民吗?爸爸说,全世界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除了瑞士!我老爸又爱钱又爱命!哈!”她笑着。“说实话,所有的人都又爱钱又爱命,只是不肯承认,这世界上多的是自命清高的伪君子!我爸说,他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不愿意我待在香港。”

  “为什么?”“香港人的地位很特殊……”

  “怎么讲?”“这些年来,香港一直受英国政府管辖,我们拿的是香港身份证。”她抬了抬下巴。“爸爸是北京人,早年还在剑桥留学过,大陆解放,我们到了香港……你知道,香港人都说广东话,只有我跟着爸爸妈妈说国语,我们很难和香港人完全打成一片,再加上,香港历年来,又乱又不安定,而且那是个大商港,不是一个住家的地方,也不是个生活的地方,最后,爸爸决定来瑞士,我们来了,我就成了瑞士人。”“瑞士人?”他凝视她。“你是个百分之百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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