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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让我当你的经纪人,我保证你能在两年内赚到生命中的第一个一千万。”——这个是主动出击的。

  “曼曼,我介绍个case给你,有一个工作现场很需要人,那个导演正在等你,我已经帮你打点好了,你赶快过去。”然后等她到了现场,才发现人家不是要找她拍照,而是等着拍她——这是自以为好心的却让最她厌恶的。

  听多了她的抱怨,那个号称青梅竹马、兼女儿的爹、兼死对头、兼老朋友的安可仰,笑道:“谁教你每次都要打扮得比主角美,你扮丑一点不就好了?”

  “拜托!我是个摄影师,我是靠眼光和美感吃饭的女人,我为什么不能像其他职业妇女一样,拥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权利?”她抗议。

  就是在这时候,一位资深的模特儿好友约她一起创业。

  于是她想:有自己公司的好处似乎不少。一来不会再有人来挖角,二来她仍然留在娱乐圈这行,随时开放在更多摄影的工作机会之下。

  想一想一举数得,于是她同意了。

  结果呢?

  别说接什么摄影case了,过去三年来她连自己公司的DM都没空拍,所有醒着的时间全在处理经纪杂务了。

  “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凌曼宇边在树林里前进,边念经。

  她的求职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她只想当一个单纯的摄影师而已。

  “我只要求一次就好。”她停下脚步,仰头跟老天爷打商量。“就此一次,让我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

  轰!

  刷——刷——刷——一阵热带暴雨毫无预警地当头淋下。

  凌曼宇低下头,吐掉口中的雨水。

  “谢谢,我接收到祢的旨意了。”这样的拒绝起码清楚明白。

  “那个见鬼的市政府究竟在哪里?”她想尖叫了。

  他们的外景许可证三个星期前申请完毕,照理说今天一到塞国就可以直接动工,可是刚才请导游到旅馆柜台一问,没有任何文件等着他们,还得他们派人走一趟市政府去拿。

  雨越下越大了。

  草帽毫无挡雨能力,她的DKNY衬衫粘在皮肤上,PRADA的凉鞋跟陷进泥土里,如果刚才的她只是被烈日晒融,现在就是把这团烂泥再和水捏成落汤鸡!

  “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

  四面八方全是树,水气茫茫地漫成一片,天!她才走离正路十分钟而已,为什么仿如置身在蛮荒森林里?

  一阵风雨突然吹掉她的草帽,雨水打得她眼睛都睁不开!凌曼宇惊叫一声,缩着颈子往树影间钻去。

  砰!

  她一头撞在某个极为坚实的物体上。

  “啊……”她捂着额头,头昏眼花地坐倒在地上。

  天!这这、这是什么?

  “……”她一张脸又青又白,呆呆望着眼前的巨大物体。

  这是熊、熊吗?

  它乍看之下没有五官,只有一头又浓又密的棕色杂毛,遍布在头顶与下巴上。丛丛浓毛中,一双泛着野兽光芒的锐眼停在她身上。

  它的体格起码是凌曼宇的两倍大,天知道一米七五的她已经不算矮了,而那身破布根本不能称之为“衣服”,比较像一堆破了又补、补了再破的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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