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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她杜宣良,又能跟宋祈在一起多久?

  “宣良,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恋爱吗?”默默看她犹豫的神情,突地,宋祈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

  “你在我身边五年,你知道我的,我很忙。”

  宋祈真的很忙,但是他又很愿意挤出时间,花心思、想花招,为的就是讨好正在追求的女人。

  “一个大男人热衷于恋爱,这不是什么好事,照一般大众的说法,男人应该把心思放在更大的远景上——但我已经够有钱了,我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家世优异的他,是家族中最受宠的幺子,所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算不开杂志社,他也可以靠着家人给的基金轻松过日子,但他没有。

  “如果不是为了女人,我干么这么辛苦?”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我是这么想的——没有恋爱,没有交往过,就不会知道这个人适不适合和自己一起共度余生,我热中恋爱,是在找有潜力的另一半。”

  这世上的每一个人,不都是这样吗?为什么还没试过,就要去想保存期限很快就到期了呢?

  “宋祈,我……”一股热流涨满胸口,杜宣良觉得自己应该要表示点什么才行。

  “我不急着听你的答案。”在她开口之前,宋祈阻止了她。“虽然我非常喜欢你,但答案不用急着告诉我,我知道你的顾虑和为难,我可以等,等到你确定心意的那一天,你再告诉我,Yes or No。”

  “……”她快要溺毙了,被淹没在他宽容的柔情里。

  “快下班吧,别让你朋友等太久。”他走近她,笑着揉乱她的发,催促她快点离开。

  顺了下自己的头发,杜宣良微微点头,心里百感交集,宋祈对她难得的执着,让她不知如何是好,更怕伤害了他。

  而另一头的男人,嘴里虽然把话说得很漂亮,要她快点跟好朋友聚会,但他的内心深处却因为不能约到她而感到忿忿不平。

  他也需要跟她培养感情啊!他有哪一点输给李晓瞳?为什么会抢人抢输她呢?

  越想越不甘心,为了要在逆境中求生存,他决定小人一点:“周日把时间留给我,拜托了,我不会让你太晚离开,这也不是约会,只是请你帮我一点点小忙……”

  宋祈对女性很温柔,尤其是他有好感而且在追求的对象,他会不吝于表现他对对方的在乎和喜爱之情。

  但是,撕烂他的嘴,他也绝对不可能先开口说出“我喜欢你”。

  所以对杜宣良的表白,是宋祈有生以来第一次。

  这一点也不像宋祈的做事风格,偏偏他对上了迟钝的杜宣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必须直截了当的把话说明白点,否则她会继续假装看不见。

  约会,这种事情他很拿手,开着车沿着海岸兜风,或者找间灯光美、气氛佳、东西好吃的餐厅,吃一顿轻松愉快的饭……可如果对象换成了杜宣良,这些追求手段——完全没用。

  这个女人,她不介意被别人麻烦,但很怕麻烦到别人,所以约她的地点不能太过浪漫,或者花太多心思。

  宋祈随便动个脑筋都可以想出制造惊喜的花招,随便打一通电话都能订到平时预约满档的餐厅,但除去了这些,他一时还真想不出要如何与她培养感情。

  幸好他还知道追求要追到对方的心坎里,首先要使对方放下心防才行。

  所以他挑选了一个她绝对不会想歪的地方,行程也非常的阳光休闲。

  早上十点半,天气超好的早晨,地点是空气清新、远离都市尘嚣的三峡。

  “汪汪,汪汪汪!”

  他那头养了八年的黄金猎犬,正快乐的汪汪叫。

  “大丹,你好帅!我好爱你喔,再来一次,嘿咻——”

  “汪汪汪汪汪!”这一回是由近而远的快乐吠声,大丹朝目标物狂奔而去,没有多久又快乐的摇着尾巴回来。

  “好棒,好乖,哈哈哈!不要舔我!好痒!”

  这多令人郁闷!听听,他的告白都还没有得到想听见的回应,他那只养了八年的肥狗,竟然就这么被她告白了。

  而且它湿漉漉的舌头,还狂舔着她的笑脸?

  真是让人嫉妒啊,这头笨狗……

  “唉。”宋祈撇过头去哀叹一声,环视身处的“约会”环境。

  一眼望去,四周净是绿油油的草坪,草坪上有许多人带着大型犬奔跑、追飞盘,而刚才他的爱犬大丹,就在跟杜宣良玩你丢我捡的游戏。

  这么健康休闲的活动,是杜宣良不会拒绝的,只是她不知道这是约会罢了。

  而且,他约她出来的理由还很烂——狗狗聚会!因为他怕控制不住大丹,所以请她来救驾。

  虽理由烂,他却押对了宝,这个充满绿意和动物的地方,让杜宣良的笑容灿烂。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她开心到极致时,眼睛会笑得弯弯的,看起来很甜。

  宋祈原本哀叹自己的追求的花招有点俗,但看见她快乐的笑容,也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于是他也跟着微笑了,眼神带着笑意地看她,想要阻止大丹扑向来遛狗的女饲主,结果自己却被它拖得狼狈的模样。

  他笑出声来,前往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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