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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方便完的马克,摇著尾巴讨赏。

  “大干净了吗?Good!”分神赞赏爱犬,昭暐态度自然,一点也不因为自己在捡狗大便而觉得困窘。

  将塑胶带打结后,他摸摸马克的头,蹲下身来帮它脱下帅气的飞行墨镜。

  看著那只帅气的哈士奇训练有素的坐在他身旁,羽珍不禁挑了挑眉,疑惑的语气问:“你的狗?”

  “它叫马克。马克,跟小姐打个招呼。”意外会在这里碰见她,他想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

  “汪!”马克吠了一声。

  羽珍蹲下身来,与马克平视了一会儿,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让昭暐感到奇怪。

  “马克……”轻轻的喊著它的名字,她沉吟了半晌,然后笑了,笑得像个小女孩,开心的摸摸马克的头。“你好,我叫羽珍。”

  看见她的笑容,昭暐眼睛都瞪出来了。

  平时他向她打招呼,也没看她对自己回以客气的微笑,都是狠狠的一瞪——

  马克,你也太好狗运了吧!这么轻易就赢得美人芳心,你主人努力一个月都摆不平的难搞女王,你吠两声就搞定了?

  昭暐不禁喊叹,人不如狗!

  “你喜欢狗吗?”逮到机会,昭暐找话题与她攀谈,态度还不能太热络。

  “嗯。”羽珍冷淡的回应一声,显然对马克的兴趣比对他还浓。

  她一直都很喜欢狗,而且是大狗,梦想是养一只哈士奇或是拉不拉多,每天牵著狗狗去散步,更希望找个养狗的男朋友,认为喜欢动物的人都不是坏人。

  可惜,她从来没有交过一个养狗的男朋友,她还以为这年头的男人都梦想拥有一只黄金猎犬,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以前交往的男友们,对动物都没有什么爱心。

  而程昭暐这家伙虽然不得她的缘,但他的狗可不!

  她还没看过这么帅的哈七奇,全身的毛充满光泽,而且一点也不臭,可见它被照顾得很好。

  爱狗的男人……算是对他有一点刮目相看啦!

  “它今天才到台湾、”昭暐明显感受到她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刻意把话题绕著马克转。“我带它出来运动运动,适应台湾的天气。”

  “看起来适应得还不错。”看著马克舔著自己的手,羽珍怕痒的频频笑场,

  “有美女在它会比平常更卖力表现。”他没好气的看著马克大吃她豆腐的举止。

  “哦?”羽珍不禁猜测,他是不是想趁机藉著狗来追求她啊?

  如果是这一招,的确还满管用的啦!

  “把手伸出来,对它喊Hand。”

  依著他的指示,羽珍伸出手。“马克,Hand!”

  马克乖巧的听从指令,将前脚放在她摊开的掌心。

  “好可爱哟!”小小的把戏逗乐了羽珍,忍不住抱抱它。

  这么轻易得来女王主动的拥抱,让昭暐颇不是滋味,半是认真、半是开玩笑,咬牙切齿地道:“真是艳福不浅的臭狗……臭马克,Go die!”

  马克得令,立刻倒在地上翻肚,装死。

  “啊!好可爱。”马克的聪明和小把戏让羽珍一颗心都化了。

  看到这一幕,昭暐不禁想,原来女王也不是那么高不可攀,只不过要用对方法,他一直在尝试打破她画下界限的方法,却没半点头绪,想不到原来宠物是她的罩门!

  “不早了,我该带马克回去吃晚餐。”昭暐刻意在她玩兴最高的那一刻说要离开,“不打扰你运动了,再见。”说完,吆喝著马克回家去了。

  啥?这样就要走?他到底有没有意思要追她啊?!没看到她玩得正开心吗?。

  “喂!程昭暐!”羽珍忍不住喊。

  “嗯?”昭暐牵著马克走了一小段路后听见她喊住自己,隐藏得逞的笑意,故意淡然的转过头,一脸不解地挑眉。“什么事?”

  “你住在这附近?”她不禁猜想,他是为了她才搬到自己住处附近,好追求她。

  “嗯,昨天才搬来,我住在那里。”他指向前方那栋气势磅礴的新兴大厦。“这里交通方便,而且适合马克散步运动。”

  羽珍立刻打消他是为了自己才搬来这的念头,他所住的大楼之昂贵,为这一带之冠,绝对不可能因为要追求她而住在那么贵的房子里,不管是承租还是买下,都是一笔可观的数字,而且她相信他是为了狗才住在这里。

  “我住在你旁边的大楼。”她报上自己居住的地点后,试探的问:“你每天都会带马克出来吗?”

  “当然。”昭暐理所当然的回答。“这是我住在这里的原因,早晚都要带马克出来走走,否则它太可怜了。”他爱狗,会给宠物最好的。

  都市本来就没有太多地方可以让大型宠物跑跳,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地点,他当然会勤奋带马克出来遛遛。

  “你要回去了吗?”羽珍刻意问道。

  “嗯。”

  “我也要回去了,一道走吧。”反正他们顺路,加上她还想跟马克玩,所以主动提议一起步行回家。

  “好。”昭暐温和的微笑点头。

  “你不介意——让我牵著马克吧?”羽珍一脸希冀的看著他。

  原来是为了马克才主动接近他啊,这女人还真会践踏男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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