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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没错!你要参与这份工作,就得成为我的歌迷!我已经再三给你机会,你还不知本分,实在太过分了!”

  “你不觉得自己太骄傲了吗?就算贝多芬或莫札特,也不见得人人都喜欢,更何况你只是个流行乐歌手!”平常她极少发怒,此刻却呼吸急促、脸色胀红。

  “你终于说出真心话了,你根本瞧不起流行乐对不对?很可惜,流行乐就是比古典乐受欢迎,劝你认清现实吧!”他哈哈一笑,狂妄至极。

  这男人竟敢侮辱她最爱的古典乐,她岂能忍下这口气?尤其是他那不屑的笑声,完全是魔音穿脑!

  她像老师教训学生一样,正色对他说:“一时的流行不一定能永久流传,古典乐在过去也是流行乐,只是经过时间淘汰,留下最经典、最精华的一部分。”

  “你最好现在就搞清楚,我的流行乐将来就是经典!”

  “你这个人不可理喻,我不想浪费时间跟你说话!”这回轮到她转身离开,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愿意!

  超仁站在原地,双手插腰,大发雷霆。“苏心媛,你不想活了是不是?只有我不甩你的分,你可没有先闪人的资格!”

  但不管他怎么吼、怎么叫,心媛直接走进休息室,硬是不肯回头。她从未对人如此无礼,但背后那个男人不是人,他自以为是神!神经病!

  薛立典和比尔站在不远处,两人交换会心的一笑,超仁好不容易谈了恋爱,对象却是个不听流行乐的女孩,甚至迟钝到不懂虚伪,只能说是命中注定吧!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了,明天再拍。”薛立典向工作人员宣布。“收工、收工!”

  休息室内,发型师和化妆师一边帮心媛卸妆,一边当她不存在般杂念——

  “竟然有人敢向天王巨星呛声,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笨!这叫欲擒故纵,我们得学着点。”

  “原来还有这招?现在的年轻女孩好精明!”

  心媛坐在她们中间,越听越气。这到底是什么情形?她真受够演艺圈了!

  第四章

  晚上一回家,苏心媛走向弟弟的房间。“哲明,那几张专辑借我几天。”

  苏哲明刚好在听“超人乐团”的歌,吹了声口哨问:“耶?你怎么会想听?”

  “总要了解一下,工作就是工作。”

  “喔!”哲明小心收好五张专辑,顺便好奇问道:“姊,你有没有机会碰到他们?带我去见识一下行不行?”

  心媛没好气地说:“我们只负责伴奏,你别作梦了。”

  “说不定他们开演唱会的时候,会找你们去伴奏,到时总可以带我去吧?”

  “我真的不知道,再说吧!”她能不能撑到那天还很难说呢!

  “唉~~如果我会拉小提琴多好!”哲明第一次羡慕起姊姊,本来他觉得练琴太累也太闷,现在才发现好处多多。

  “人各有志,好好念你的书,资讯系可不好混。”心媛只留下这句话,就转回自己房里。

  打开音响,心媛一边聆听,一边看歌词,她发现自己几乎听不懂,现在的流行音乐都这么复杂错乱吗?或者越搞怪的越受欢迎?

  不过她也必须承认,这些作品有其创意和用心,尤其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歌词,对时下的年轻人来说,当然比古典乐更具吸引力。

  听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对了,还有这次的新歌……”薛导演给了她试听片,她拿出来一看,发现歌名叫“全世界都爱我”。

  好恶心的歌名!心媛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果然是那家伙会写的东西,人如其歌。

  按下播放键,在简单的吉他伴奏中,何超仁缓缓唱出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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