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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进了屋,苏雪莹对满墙的书籍、满桌的文物感到惊愕,这家伙果然名不虚传,若有大地震绝对会死在书堆里,但是让她最最讶异的,却是黑色沙发上的一只黑猫。

  “你有养猫?”在她的想像中,他完全不是这种人,不是说他不善良或不温柔,而是养宠物这种事跟他好不搭喔!

  “嗯,它叫Night,五年前自己跑进我家,就住下了。”法克弥其实没想过养宠物,但这只黑猫不请自来,一直都安安静静的,没惹过什么麻烦,既然能和平相处,他也没什么理由赶它走。

  看他这么轻易地让猫咪进驻,出乎她意料之外,这男人不是总拒人于千里之外吗?仔细想想,他应该没有那么铁石心肠,只要跟猫咪一样装可怜、装可爱,说不定就有攻陷的机会了。

  “你先坐下。”他倒杯红茶给她,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好像很饿的样子,又拿出蛋糕和巧克力,心想这女孩应该再长胖点。

  “谢谢老师。”她坐到Night旁边,自己也像只乖猫,心想他终于要进入重点了,他到底要拿什么给她看呢?是他小时候的照片?还是写给她的情书?

  在她殷切的凝望中,只见法克弥走到书桌前,拿起一面白板,写了两个字,然后开始说明。“歷,下面有个止,表示一只脚,这个字就是指人穿过一片树林。歷,过也,传也,过是指空间上的移动,传则是时间上的移动。”

  他停顿一下,又继续说。“史,记事者也,从右持中,中,正也。史原本就是一种职位、一种身分,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从周朝开始就有史宫。”

  好……好一个书呆子!他居然在对她上课,孤男寡女相处一室,他却只想教会她历史的涵义?她完全傻住了,原来世上真有如此柳下惠,活生生的美人就在眼前,他却只牵挂那些古老玩意,拜托谁来敲敲他的脑袋,让他稍微开窍点吧!

  她忍不住打断他的讲课,瞪大眼问:“老师,难道你只对死人有兴趣?不喜欢活人?”

  “现代人我也有兴趣,我平常外出、阅报、上网,都在观察人群的生活方式。”法克弥放下白板,不懂她为什么一脸快昏倒的样子?可能她没吃早餐,现在欠缺体力,因此他指向蛋糕说:“你脸色不太好,快吃点东西。”

  这种情况,她怎么吃得下啊?气都气饱了。“不管你观察古人还是现代人,那些人都是你碰不到的,难道你不需要朋友和情人吗?”

  “我比较喜欢独处。”他说得相当保留,事实上,他根本就是讨厌跟人亲近,今天会让他的学生进屋门,算是天下红雨的征兆。

  “可是你明明就养了猫。”她指出他的矛盾。

  “Night很乖、很安静,不会干扰我的生活,我们相安无事。”他自有一套审核标准,猫跟人不同,猫不会跟他说话、吵架或冷战,永远都是和平状态。

  “这么说来,你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从来都不需要一个伴?”她就不信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永远享受孤独,就算有也不应该是他,这样她就输定了啊!

  “可以这么说。”二十七年来他都安于这种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对吗?

  “为什么一定要跟别人拉开距离?”他是受过什么创伤,还是心里有阴影?

  “历史必须隔着时间和空问,做客观而理性的分析,我不想让自己变得主观。”靠得太近只会造成盲点,看不到事情的全貌,他必须避开这种风险,才能持平地看待这个世界。

  话说到这儿,她已经很明白,但还是很难接受,胸口一把火不得不发作。“没错,念书和研究都需要客观,但说到谈感情这件事,只要你认为可爱就是可爱、讨厌就是讨厌,是非常主观的一件事。为什么人活着要对每件事都客观,就不能有自己的判断、自己的价值观吗?就算你是历史老师,也可以有主观的感觉啊!”

  她让他讶异极了,在她看似天真的外表下,其实很有一套自己的哲学,他沉思片刻,很不情愿地承认自己辩输了。“你说得有道理,但我不习惯这种事,也不需要谈感情,不符合我的思考方式。”

  “吼~~还思考什么?只要有感觉就好了!”她实在压抑不住,伸出双手、踮起双脚,干脆放胆亲上去,给他一个震撼教育。

  “唔……”法克弥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眼睁睁地看自己的初吻被一个女学生夺去,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晕倒了,全身虚弱得无法招架,更无法抗拒。以前也有不少女人追求他,还有男人对他表白过,但从来没有人如此瞻大妄为,她简直、简直就是……他想不出形容词了,脑中一团混乱……

  苏雪莹告诉自己,人生不是有就是无,反正她若不是被他死当,就是蒙到一个奇妙情人,值得冒险一搏。啧啧,他的滋味尝起来真不赖,感觉像春天,含苞待放又引人遐思,这个坐拥金矿却不让人开发的傻瓜,可知暴殄天物是一种罪恶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法克弥不知道该如何呼吸,只觉天旋地转,胸膛几乎爆炸,好不容易找到力量推开她,气喘吁吁地问:“你做什么?你疯了?”

  “我想亲你就亲你,我没疯,我只是很热!”她伸手在脸颊边扇了扇,真是超火热的,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可是个烫手货呢。

  “这是我的第一次……”从未想过会发生得这般突然,更糟的是对象居然是学生,他真是大意失荆州。说来他也应该负一半责任,没事找她来家里做什么,难怪让她以为有机可乘。

  “是初吻吗?!”老天,她当真碰上了一个处男?如此稀世珍宝,叫她怎么舍得拱手让人?二话不说当然要全部占有,谁叫他是这么可爱又可口呢?

  他僵硬地点个头,并不觉得害羞或丢脸,虽然他的身心发展正常,但一想到恋爱的种种坏处,他宁愿不要有任何体验,还是坐拥书城比较愉快。

  “好啦,我会对你负责的,初吻和初夜我都包了,我不是说过要报答你吗?就用身体来报答如何?”她的逞强是一种防卫,明明害羞又心跳猛烈,却用玩笑话来掩饰,其实比十七岁初吻时更震撼,可恶,她真的好喜欢他,瞧他那呆掉的表情,她又想吻他了!

  初夜?一时间,法克弥脑中有如七彩霓虹灯,过去曾听过、看过的师生恋惨案,全都历历在目、活色生香,仿佛在对他伸出诱惑的魔手,如果他还想拿博士学位、还想在大学教书,最好别让她说的话成真,那结果不会很有趣的。

  敞个深呼吸,他勉强恢复了冷静,摇摇头说:“抱歉,我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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