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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女友之命难违,陆崇平只好在书房继续工作,猛一抬头,闻到厨房有烧焦味,赶紧跑到她背后问:“没事吧?”

  “由我雷大厨出马,怎么会有事?”只不过烧焦了点,不会有多严重的,她舀起一匙浓汤,看他喝下才问:“好吃吗?会不会太淡,还是太咸?”

  “好吃!”她的厨艺还有得磨练,吃在他嘴中却是五颗星。

  “问你都不准,真讨厌。”她叹口气,瞪他一眼,却是娇媚十足。

  他看得傻了,她真的好美,有时他会不敢相信,如此美丽盛开的一朵花,居然会是他的女朋友,甚至常说爱他,还答应日后要跟他结婚!幸运如他,应该更认真工作,为两人打造灿烂前景。

  庆祝大餐端上了桌,两人面对面坐著,还开了一瓶香槟,难得有这闲情逸致,翠竟过去半年来,他们的约会都是他加班、她休闲呢!

  当他日以继夜地赶工,她就看漫画小说、写报告做作业,或者起身打扫做饭,虽然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明知他仍是爱她的,但哪个女人不需要浪漫?

  今晚,除了庆祝他升迁,她更想燃起两人的恋火,就不知他肯不肯合作了?

  “祝你升迁快乐,干杯!”

  “谢谢。”

  两只玻璃杯轻轻撞击,他们将香槟一饮而尽,琥珀色的液体流过喉头,带来一阵凉爽和余热,多矛盾的滋味,正如爱情,带给人们阳光和风雨。

  吃了几口“大餐”,雷若璇放下碗筷,看男友一脸津津有味,她知道就算这些菜肴味道怪异,他仍会一扫而光。

  相处越久,越发觉两人的差异,他可以每天都吃一样的三餐、穿一样的制服,约会也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做什么都无所谓。

  相较之下,她似乎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常要有变化、有起伏,才能感受自己是活著的。

  交往到现在,他的存折、印监都在她这儿,他的零用钱都找她拿,表面上看来,她确实拥有这个男人,但为什么,她有种渐渐抓不住他的心慌感。

  “你还喜欢我吗?”

  “嘎?”他哑然失笑,差点喷出浓汤。“这什么问题?那是当然的。”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我知道,你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所以你现在是二十一岁又五个月。”他摸摸她的刘海,像宠爱一个小女孩。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交往三年多了。”从大一到大四,她的青春只为他盛放。

  “我知道,今天是第一千零六十六天。”他的头脑就像电脑,要记得任何数字、号码、生日、年代,都是轻而易举。

  她沉默片刻,却不觉快乐或欣慰,可能她太贪心了,她要的不只这些,她还想要更狂热、更极致的爱。

  一开始,她以为是他太绅士,而她也还没准备好,总想说等毕业后再说,也许他们很快就结婚了,那到时什么该做的都会做。

  但有股强烈的不安始终缠绕心头,看他日夜忙于工作,有时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虽然他从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但是否她已对他失去吸引力?“猜疑”是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她就快被自己的不安打倒。

  “你除了牵我的手、亲我的嘴、摸摸我的头发……从来都没有想做什么?”

  “呃……”他整个人僵住,视线左右飘匆,就是不敢直祝她的眼。“嗯……那个……你年纪还小……”

  “我成年了,早就有投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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