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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清凉的海风里,和煦的阳光中,他们就像一对处处可见的情侣,他不再是意大利区的老大,她也不再是失去记忆的杀手。

  海风吹乱了纪雨湘的发,詹姆士伸手为她拨到耳后,她不禁抬起头凝望着他,自然而然地问:“你怎么会离开家乡,来到这里呢?”

  “我就像包尔一样,是个天生的水手,不愿一辈子留在家乡的小岛上,我想要好好看遍这个世界。然而,当我们的船抵达旧金山时,我却不想那么快离开,就这样,一待就是七年。”

  “为什么?你爱上了这个城市?”

  他望着那坐落在云雾中的旧金山,“可以这么说吧!一开始,它的自然之美吸引了我,但让我留下来的,却是它的人文精神和风情。在这个城市里,可以看到各色人种、可以听到各国语言,不管来自何方,去向何处,都可以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迹。”

  纪雨湘点点头,表示颇有同感,“那么,你又是怎么成为意大利区的老板呢?”

  他笑了笑,“妳就像记者似的,老爱问个不停。”

  她嘟起红唇,“你到底回答不回答?”

  他乘机低头偷了一个吻,惹得她双颊微红,“这代价就让我愿意回答了。一开始,我也只是渔人码头上的一个水手,但妳也知道,在这么复杂的环境中,是需要有人来维持秩序的,我除了会做生意,也会组织群众,就这样成为了老板,很简单的过程。”

  听他说得轻描淡写,但纪雨湘却可以想象,当初他不知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

  “然后呢?你打算怎么维持下去?”

  “如果意大利区还需要我,我就会留下来当老板,如果时代潮流要将我淹没,我也只好随波逐流,功成身退了。”

  纪雨湘却不如此认为,她相信像他这样的人,到哪儿都会有所作为的。

  他摸摸她的脸颊,“满足妳的好奇心了吗?小野猫。”

  “我说过别这样叫我!”她不悦的提高了声音。

  他耸耸肩,仍是那副无所谓的模样,“我喜欢怎么叫妳,就怎么叫妳。”

  她故意转过身去,双手交叉在胸前,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心中虽然想生气,却莫名的反而有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他从背后抱住了她,“雨湘,我的玫瑰,告诉我,妳喜欢旧金山吗?”

  “喜欢。”她真的无法讨厌这个城市,“但是……总有一天,我要回到台湾去的。”

  她一说完这句话,立刻感觉到他全身紧绷起来,“妳说什么?再说一次!”

  “我……我终究要回到台湾去和我的家人会合。”

  “如果……”他沉吟了片刻,才说:“如果他们都已经不在了呢?”

  她愣了一会儿,这个可能性她不是没有想过,但真的从他口中说出,却还是让她微微地颤抖了,“如果那样的话……我该怎么办……不……我不要那样想,我不相信!”

  她用力摇着头,脑中的疼痛加剧,在他怀中拼命挣扎,却被他拥得更紧。

  “雨湘,别激动,妳这样只是让自己更难过而已!”他圈住她的身子,不放她自由。

  “放开我!我要去找我爸爸、妈妈、大哥和二哥,我不要待在旧金山,这儿不是我的家,我要回台湾!”

  想到家人可能都已过世,想到自己在这世上如此孤单,她就不禁流下泪水。

  “别哭!”他将她扳过身来,低头吻去她的泪水,“我会替妳找到家人的下落,我会把他们都接过来陪伴妳,但是,我不准妳回台湾,因为妳的家就在旧金山!”

  “不要!我不要!你不是我的谁,你别管我!”她仍啜泣着、挣扎着。

  他只得将她的小脸按在胸前,轻叹一口气说:“我说过了,我是妳的男人,妳是我的女人,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不会放开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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