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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一开口,她发觉喉咙作疼。“靖问你是……”

  “来,先喝点东西。”他替她端上一杯热奶茶。“我都听淳淳说了,没想到我哥就这么走了,这段时间你们一定很辛苦。”

  “你是……章宇伦?”她喝了口奶茶,甜而不腻,暖遍全身。

  她记得丈夫说过,他有个沉着稳重的弟弟,和一个活泼开朗的妹妹,那么这位就是章家的二少爷了?

  “是,我应该叫你大嫂。”

  “喔……”她不太习惯这称呼,愣了几秒钟才惊问:“淳淳呢?”

  老天,她怎会忘了自己的女儿?自从丈夫去世后,她真是越来越糊涂、越来越没用了。

  “她还在睡,可能是累坏了。”

  “那,汉翔的画呢?还有他的骨灰?”她也想起另一件重要的事,这是丈夫交代的遗愿—画要保存,人要回家。

  “那些画有点受潮,我请画馆的人先整理,裱框以后再拿回来至于骨灰,我会选个适当的日子,找人来办法事,送进家族灵堂。”经过一夜无眠,章宇伦已接受大哥辞世的事实,看着那些淋漓尽致的画作,他确定大哥度过了最黄金的十年。

  “谢谢……”爱玲记得丈夫说过,在这个家里,小叔是最能信任的,现在她更对此相信不疑,章宇伦有种让人依赖的安全感。

  仔细一瞧,他们兄弟俩的五官有点像,却带给人不同的感觉;章汉翔总是不修边幅、留着落腮胡,章宇伦则是绅士打扮,带点贵族气息。

  “这是我该做的。”如今他的责任很清楚,他该好好保护大哥的遗孀和女儿。

  知道心愿已了,爱玲整个人都放松了,这才留意到自己竟穿着睡衣。“呃……我的衣服,谁帮我换的?”

  “是我家的佣人周婶,淳淳那边她也会去照顾。”

  “喔……谢谢。”她摸摸身上的棉质衣物,不晓得自己看起来是什么样子,尤其在这体面的男人眼中,她一定糟糕极了。

  乡村姑娘的自卑一旦涌上,忽然强烈得无法压抑,但她很快安慰自己,一个寡妇还需要容光焕发、艳冠群芳吗?或许这憔悴的模样最适合她了。

  “别老是道谢,先吃点东西吧!你真的太瘦了,医生说你有点支气管炎,需要补充很多营养。”他没看出她的心思,指向一旁的丰盛早餐。“对了,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多说一点我哥的事吗?”

  “嗯……”她喝了半杯热奶茶,慢慢有了力气,回忆也随之涌上。“十年前,我还在念高中,你哥来到南投埔里,向我们家租了间山腰上的房子,他付的租金很高,我除了帮忙家里种花,还负责帮你哥煮饭、做家事,等我高中毕业后,很自然就成了他的妻子。”

  章宇伦点了点头。原来十年前大哥离家后,找了个可以专心作画的地方,南投山明水秀,想必激发他许多灵感,再加上一位秀丽贤慧的妻子,一个男人所求的就是如此吧!

  “那么……我哥是什么原因过世的?”

  她放下茶杯,手指轻轻颤抖。“是因为骨癌。三年前发现的,治疗中曾经好转,去年又恶化了,在他离开之前,并没有受很多苦……”

  章宇伦带着歉意制止她说下去。“抱歉,勾起你悲伤的回忆,我大概了解就够了,以后等你想谈的时候再说,总之你和淳淳就住下来,让我好好照顾你们。”

  “谢谢。”她能遇到这样体恤的小叔,难能可贵。

  “我们是一家人,不用一直说谢谢。”他再次提醒她,这位嫂嫂真是太客气了。

  一家人?这名词听来多奇妙,她跟他并无血缘关系,只不过是姻亲,也能算一家人吗?十五年前她亲生的父亲再婚后,逐渐偏向后母和她带来的弟妹,章汉翔过世后没有几个月,就赶着她和淳淳回婆家,不愿她们继续占着房子。她已经有很久不敢细想,家人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正当爱玲想得出神之际,一个粉红色的小东西奔进她怀里。“妈!”

  “淳淳?”她端详女儿的小脸,上面有许久不见的欢颜。“昨晚睡得好吗?有没有吃饱?”

  “我吃了好多东西,有寿司、蛋糕、冰淇淋,还有披萨耶!”淳淳从未尝过这么多种美食,兴高采烈地述说。“傅爷说我要吃什么都可以,吃多少都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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