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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如果是梦,千万别让她醒来,这个梦太美了,美得令她落泪,她从不敢奢望有朝一日两人会靠得这么近,连一点缝隙也不留。

  原来喝白开水也会醉,浑身轻飘飘,恍若身后生出一对白翼,她开心得想飞向云空,大声高喊着——我是世上最快乐的人。

  “真是让人舍不得放开的小傻瓜呵!”没想到会如此甜美,甘如春蜜。

  差点失控的司徒离人深吸口气,慢慢平息因吻引起的欲火,他从没想过自己也有冲动的一面,几乎让狂嚣的原始本能凌驾了理智。

  他想要她,很不可思议的感觉,下腹烧起的火强大到超乎他的想像。

  “我不是小傻瓜。”于神恩娇羞地酡红粉颊,娇嗔地轻捶。

  “不是小傻瓜怎会怀疑自己呢?你有你的可爱处,我喜欢你,小恩。”自信是必须建立的,由他。

  是她执着的爱深深打动他的心,让他沉静的心跟着沸腾,情不自禁地由怜生爱,让她走入不为任何人开启的心房。

  她的痴狂令人动容,虽然一开始他只觉得有趣,把她当做像忘了榛果藏哪里的小松鼠,老是动不动地找她的便当。

  可是一知道她为谁痴、为谁狂后,那份逗弄的喜爱转变为更深浓的情感,他顿时明白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几次遇到真爱,他是幸运的,也是受天眷宠,才会将她送到他身边,充实他贫瘠的人生。

  “真的喜欢我?”于神恩不信地又问了一遍,内心涨满喜悦。

  “真的喜欢你。”因为爱她,所以他愿意宠她。

  “可是安小姐比我漂亮……”她仍有一丝丝不安,一根食指点住了她的唇,不让她开口。

  “我看不见。”这是身为瞎子的好处,他看到的是美好的人心。

  她噗地一笑。“要是你看得见呢?”

  “假设性的问题不需回答。”眼盲总比心盲好。

  “我长得很丑喔!”她故意吓他。

  司徒离人凝神聆听,好一会后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没听见尖叫声。”

  “嗄?!”什么意思。

  “你要真长得丑,满街的人不早就惊惶失措,尖叫连连的逃走了?!”美与丑只是表相,能永久留存的是智慧。

  “呀!讨厌,你取笑我……”于神恩忽地一顿,大叫一声地往他怀里钻。“啊——完了、完了,我们在大马路旁接吻,有那么多人瞧见……”

  真难为情,好羞人。

  “后知后觉。”她就这点可爱,除了他,眼睛看不见其他人。

  “你还说、你还说,都是你害的,人家没脸见人了……”她要头戴纸袋出门。

  她的思想还停留在十七岁的青涩年纪,在她的想法中,牵牵小手已是快步入礼堂的情人了,更别说当街亲吻,那是洋人作风,不符合东方人含蓄的美德。

  瞧她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就知道她有多害臊了,根本不敢抬起头,羞答答地埋首他怀中,怕人取笑她的大胆举动。

  “你不喜欢我吻你吗?”司徒离人压低声音在她耳边问道。

  “我喜欢……”她大声地一喊,头一抬,瞟见他嘴角的笑意,方知被捉弄了,蚊呐的又羞笑不休。“我喜欢你吻我,很喜欢、很喜欢……”

  “我也喜欢。”俯下身,他吮含住红肿小嘴,满意她的温驯投入。
 

  “啊——好痛……”

  一扇门板能有多大的力量,竟将一具活生生的肉体往后弹,撞上白墙,反弹的冲撞力让墙上十公尺宽巨幅画作掉落,天花板夹层也为之震动。

  那不过是一道相当普通的门板,稍微练过几年空手道的人都能一脚踢穿它,实在不怎么牢靠。

  纵使开开关关的次数不少,进进出出的医护人员一天好几回,可是对差点撞晕的于神恩来说,她就是近身不得,才站在门口而已,一道无形的力量就将她推出去,让她毫无反应的时间。

  而门是半开的,在外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五人一间的三○五病房,所有家属和看护都听见凄厉惨叫声,以为发生丈夫暴打妻子的斗殴事件,纷纷探出头看个分明。

  他们没看到暴徒,亦无逞凶的丈夫,只有一个满头白发的年轻人,以宽胸护着全身蜷缩着的女孩,她额头还流着血。

  因为被长发覆住脸,没人看得见她的长相,只知她高声呼疼,躲在年轻人怀里,不知究竟发生何事,为什么她会突然遭受攻击?

  “怎么了,好像有人叫得很凄惨……咦?你不是两天前才来过的司徒先生,你又来看小妹吗?”

  又来看……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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