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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本官不管民间有何信仰,要捉妖也好,要除魔也罢,不能扰乱百姓的日常作息,各安各家,勿要喧哗。”宫仲秋到任的第一日是对百姓喊话,遏止他们的恐慌。

  但是他毕竟年轻,说出的话无人信服。

  “小子莫要张狂,你知不知道青阳县往东有妖魔肆虐,残害百姓,你让他们各安各家是不想他们活命吗?那些妖一饿极了就会闯入民宅捉人。”红鼻子道士仰头饮下一大口酒,酒沫子溢出嘴边,他不修边幅以手背抹去。

  “不让本官做做看又怎知本官不行呢?你有术道,妖魔有妖魔道,本官走的是光明正道。”肃清魍魉由此开始。“你竟敢口出狂言!”

  “能不能少说废话,姑奶奶我饿了,石头,把貂儿抱走,你二师兄皮厚,不怕晒,就让他在城门口开场布道,教化人心,咱们先到县衙弄吃的。”她不能忍饿,肚子都扁了。

  “是,小师姐。”石头乐呵呵地想抱出笼子里的白貂。

  “住手,你想干什么?!”道士的长剑一横。

  “我……我要貂。”石头我了老半天才壮着胆回答。

  “不准碰,谁碰了视同妖的同类。”

  “貂、貂很可怜……小师姐,打不开……”石头比白貂更可怜兮兮地看着曲款儿,他学术法的时日尚浅,术式使得不太灵光,记得咒语却忘了手印。

  看他一脸沮丧的样子,曲款儿从怀中取出一叠黄符,并由里头挑了一张适合初学者的。“别丢师父的脸。”

  唉,老头把小师弟扔给她就云游去了,只无赖地交代一句“好好教育、他会验收”,朕是越老越将无良发挥得淋漓尽致!

  “噢!”

  石头又试,笼子的门打开了,他兴奋地两眼发亮,殊不知是看不惯他太弱的小师姐出了手,兀自憨憨的傻笑。

  只是貂有灵性,知道谁才护得住牠,一见铁笼子打开一条细缝,细长的小身躯倏地钻出,闪过石头伸出的手,避开红鼻子道士低喝声的剑光,小小兽躯扑向曲款儿,钻入她怀中直打颤。

  “你……你们竟敢放走妖物——”

  “放了就放了还怕你哭鼻子吗?你想吃我的肉,还是喝我的血,剥我的筋,抽我的骨头去打鼓?”嗟!多少道行做多少事,没本事就要懂得藏拙,别出来丢人现眼。

  曲款儿不耐烦和人说理,她漠然的一转身,打算让秀姑弄顿好吃的,吃饱了她才有力气做其他事。

  殊不知才往前走了两步,身后传来酒壶落地的碎裂声,满脸须喳的道士全身发颤指着她的背后,连胡子都在颤抖。

  “诛……诛仙剑,斩魔刀,你……你怎么有这一对宝器……”天呀!道家都想要的至宝。

  “我让人铸的。”花了三年才铸成一刀一剑,用了上万具兽骨与千颗兽丹,以及最冰冷洞穴的寒冰石,热到足以将人烫死的千圣山水洞内的烈焰晶,还有无数天外飞来的月石。

  师父啐她是不要命的小疯子,可是她想做就非要去做,没她辙的师父只好变着法子帮她,让她得偿所愿,不过事后也将她骂个半死,不许她再任性。

  “你……你是红衣天女?”他惊呼。

  “红衣天女?”柳眉一蹙,曲款儿低视自身衣裙,的确以红色偏多,他不提,她还没发现自己偏好张狂的红。

  和她的个性一样,不受控制的奔放,火般的颜色狂野又炙热,谁也捉不住她。

  “你收我为徒吧!仙姑,我要拜你为师。”可遇不可求的机缘呀!不紧紧捉住,机会稍纵即逝。

  看到红鼻子道士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双膝跪地,不让人拒绝的行了拜师礼三叩首,不仅曲款儿错愕不已,就连一旁的百姓也看傻了眼,呆若木鸡,久久无法回过神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一大把年纪的大男人拜个未及笄的小姑娘当师父,他是不是疯了?

  “你岁数大得可以当我爷爷了,别闹了成不成。”真收他为徒岂不笑掉人家大牙。

  道士露出一口整齐白牙。“师父,徒儿今年二十七,还当不了爷字辈。”

  “什么,二十七?!”她不信地上下瞄了两眼。

  “多个打杂的也不错。”宫仲秋杵在小师妹身侧自言自语。

  她没好气的一翻白眼,这个“人尽其用”的腹黑男,“算了,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凑一双。”多个扛尸体的也好,鬼奴有人分忧了。

  “呼呼呼!等……等等我,你们也走得太……太快了,我……呼呼,差点跟不上……”一人大喘着气跑来。

  “你哪位?”曲款儿困惑。

  “我是……”白衣变灰袍的青年撩起被风吹乱的覆面黑发。

  “元逢春?!”宫仲秋惊讶的道。

  他咧开嘴一笑。“我想你缺个师爷,我自我推荐了。”

  “……”众人很无言。

  与此同时,京城正展开皇子夺嫡的初章,大皇子奏请出兵讨伐屡犯边境的南契军,二皇子是大皇子派,鼓吹兴兵,三皇子以白日宣淫参了太子一本,没多久太子无故病倒,胸口出现铜钱大小的红斑,且正慢慢变大中。

  而京城附近的大妖、小妖本来已被曲款儿捉得差不多了,街道上还算干净,不过在她离京不久后,一片乌云竟悄悄笼罩了皇宫上空……

  元逢春是江州刺史的儿子,排行老五,是家中幺儿,颇受宠爱,年十七了还睡在祖母的院子。

  他文不成、武不就,科举考不上个秀才名,武是半桶水功夫,打倒两、三个地痞流氓绰绰有余,但是遇上小有所学的练家子,两招、三招就被打趴在地了。

  有点小聪明的他最崇拜的人是宫府三爷,对他的才智过人是五体投地的敬仰。恨不得能成为他这样的人,跟前跟后的如知己般往来密切,想偷师他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着冷静。

  但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学得不伦不类。

  不过这一回他倒是真想做个事,不愿一直一事无成的当个被宠坏的公子哥儿,他文章不好但文笔不差,考不上状元就润润笔吧,县老爷身边的师爷也挺威风的,一呼百应。

  于是乎,他留书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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