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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你看我穿这件好不好看?钮扣很别致还雕上花耶,手工真细。”

  “太露了。”

  “那这件苹果绿的衣服怎样?它有缝上荷叶滚边非常俏丽,让我看起来像青春洋溢的少女。”

  “胸口太低。”

  “粉桃色的洋装总没话说了吧?端庄秀丽又不失活泼,能秀出纤细的腰身。”

  “裙子太短。”

  “米色的露肩羊毛背心搭配直筒的紧身牛仔裤呢?喔!你别开口让我猜,一定要我别卖肉了,三夹板的身材用不著丢人现眼。”

  “你知道就好。”绿易水口气不悦的道。

  “喂!你有没有搞错,衣服穿在我身上与你何关,管东管西比我老爸还罗唆,到底是我买衣服还是你买衣服?”

  真是不上道的家伙,一整个下午逛了不下十数间服饰店,走到腿酸腰都直不起来才买两件衣服,曲淼淼真不晓得他在别扭什么。

  没有一问店没被他嫌过,售货小姐脸都发紫了还不知收敛,批东评西说人家店里没好货,专卖一些低级品教坏时下的青少年。

  他没被人吐口水简直是奇迹,一件网状的小可爱居然也能说成伤风败俗,头一撇不许她瞧,尽拿土黄色、灰蓝色的套装要她试穿。

  说实在话,她没让他气到吐血是她修养好,不跟疯子一般计较。

  就算她以前是科学家也不必包得像肉粽吧!他选的那些衣服根本是给上了年纪的公务人员穿,与她的年纪完全不符。

  她二十一岁不是五十一岁,距离“老”还很远,不用急著为她准备三十年後的衣眼。

  “付钱的人最大。”绿易水一副我说了算,不得有异议的自大样,再度批评她手中的衣服没深度。

  衣服的功用主要是遮体、保暖,并兼具美观突显一个人的特色,与深度有什么关系?!

  可见他是因个人喜好来下定论。

  只是他的眼光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挑来捡去没一件像样,连一旁的欧巴桑都吃吃偷笑,二话不说的买走他嫌弃得要命的衣服。

  他眼中的俗不可耐却是人家的珍宝。

  “神气呀!大不了记在帐上,等我恢复了记忆再还你。”她又不是没钱,听说她继承不少财产。

  只不过她一时想不起密码帐号,无法提领。

  “要是你一辈子恢复不了呢?这笔帐我向谁要。”少根筋的她也很可爱,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的模样。

  据资料指出,以前的她是个刻板乏味的女孩,一心惦记著科学实验,从不与人往来,生活圈狭隘得连共事多年的工作人员都喊不出名字。

  她是一个天才型的科学家,麻省理工学院的高材生,拥有傲人的才能和智商,是各界争相网罗的人才,想改变人类的历史举手可得。

  可是她却忘了自己是个女孩,举凡女孩子该会的一切她统统抛却,仅以科学家的身分局限自己。

  让她变成非人非鬼的研究大概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失败。

  “你这人心肠太坏了吧!干么诅咒我不得好死。”他应该给她信心而不是落井下石。

  “胡扯,谁说你会死来著。”他不会让她死,在他活著的时候。

  “地藏王菩萨。”

  为之一愕的绿易水当场说不出话来,她几时又和文殊菩萨交好了?

  “我乾爹和地藏王菩萨三千年前是八拜之交,所以他来指点我。”离开活死人村一些时日,她倒有点怀念了。

  “你是指活死人村的鬼夫子?”

  “他们说我半年内不灵归肉体,那么我的魂魄和身体会同时死去。”距离他们口中的半年剩下不到三个月了。

  所以她要快快乐乐的过完剩余的日子,就算尽最大的努力仍挽回不了亦了无遗憾,至少她曾开心的活过,没对不起自己。

  轻拥著她,他沉痛的眼中映出她的豁达。“别想太多,逆天杀鬼我也会留你一命”

  “命在了魂却不在有何用?如果有一天我真成了活死人,你来帮我解脱吧!”她不想活得那么辛苦,毫无目标的漫走。

  “命留,魂也留,你敢瞧不起我的本事?!”他经手的迷失灵没有无法安回本位的。

  曲淼淼的眼底闪过一丝超龄的沉静。“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是我见过最麻烦的一个。”害他连人带心都赔进去。

  “麻烦还吻我,真没节操。”她不高兴的要推开他,不想当“麻烦”

  “谁叫你是我的麻烦,让我拒绝不了。”他宠爱的揉揉她的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明明恼著他,偏偏没法恼他,心口微泛著甜意。“你喜欢我?”

  “神气呀!你可以更得意一点,平白让你赚到一位全能男佣。”他学她的语气自嘲。

  洗衣、拖地外带煮三餐,包吃包住包当她的男朋友,他该做的事几乎都做了,实在想不起什么没做,除了陪她上床。

  “水,我也很喜欢你,等我死了以後你一定不要忘记我。”她希望有个人记得她曾经活过。

  他狠敲了她脑门一下。“再胡说我先让你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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