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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着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平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日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本领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脚,真是讨人厌的臭小鬼。

  “嘿嘿!别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胆子小怕作恶梦,你是巫师耶!随便作个法扎几个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费周章请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时间是用来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纯粹是看热闹的人,一出戏拖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

  忽然,云清霈压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摆着不利用只会生锈成古董,纯然观赏用。

  “什么情人?要我帮谁的忙?”

  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蓦然响起,不带感情的低问。

  “嗄!魔法师叔叔,就是要你帮忙找荷米丝……”啊——他……他就是鬼魂女的……那个……

  这……未免俊美得不像人……呃,完了,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难看,好像有人丢了一把屎在他脸上,他准备将“凶手”搓成一粒粒贡丸大小的肉丸子。

  而他刚好是那个凶手,齿链不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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