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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最好在他身上挂一张“未注射狂犬疫苗,小心被咬”的警告标志,避免危及左右邻居、叔叔伯伯阿姨们,疯子是无药可救的。

  云青凤对着她兄长额前比划了一个X字形,表示他这人没救了,宣布放弃抢救。

  “重点是大家都看得出他不对劲,用不着你发挥小鸟智慧一再强调,雷米尔叔叔活过来了。”值得普天同庆,大放国庆烟火。

  她嗟了一声啃起瓜子,“他本来就没死好不好,死的是我们家的客人,常常造访的那一个。”

  荷米丝不是人这件事众所皆知,她是爱牵红线的亡魂,喜欢插手管别人的爱情。

  “说你没脑还装喘,我指的是他先前犹如行尸走肉的状态,没有活力没有生气,仿彿一具活着的尸体。”要等她开窍还得拿把大榔头来敲。

  “我之前又不认识他,哪晓得他‘正常’的模样如何。”她今天是第一次见到指环的真正主人,印象不深,除了他好看得不得了的长相。

  云青凤遗传到母亲和舅舅方面的科学天分,给她几种化学原料她能轻而易举的调制出小型的炸药或毒药,甚至是生化武器,她的智商之高已经不是课堂教授能传授。

  但有一得必有一失,她御鬼的能力糟到惨不忍睹,十次有九次被鬼玩,召鬼不成反遭戏弄,是云家子孙中最不被指望的一个。

  因此她召不到荷米丝的魂魄,对她的认识不如父兄深,仅能从他们口中偶尔得知她的大概故事,并未深入她的过去和一切起源,她讨厌鬼魅。

  “那你干么学人家品头论足,煞有其事的附和我的话。”吃饱撑着呀!

  “看戏嘛!我觉得事有古怪。”需要某个德高望重的巫师来解答。

  最古怪的人是她,他想。“你的朋友突然被带走你一点也不紧张吗?”

  “呃,这个……”她轻咬下唇一下,微带不安。“应该不会有事吧!宝儿的……姿色不至于引起别人犯罪的冲动。”

  “那可不一定,你没瞧见雷米尔叔叔的神情吗?我要是你的话会赶紧打电话通知她的家人。”应该不代表肯定,男人等于野兽。

  尤其是一个禁欲不知多久的“古人”,他的行为无法以常人论之。

  “吓!你不要吓我,说得我心头七上八下地。”脸色微变,她开始有些坐立难安。

  人是她强拉出门的,她有义务将人平安送回家,宝儿那个神经质的大哥很难搞,专制又霸道的限制一堆外出守则,简直把她们两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女生当犯人看管。

  要是人真在她手上搞丢了,她肯定会被未老先衰的小老头薛圣哲臭骂到体无完肤,从此成为薛家的拒绝往来户,一步也休想靠近。

  一想到此,她泰然的心境起了极大的变化,怨恨的瞟着不早点提醒她的臭阿哥,害她心慌的想掐死自己。

  “巫斯叔叔,你的老朋友没有某种奇怪的嗜好吧?譬如吸血啦!将人肢解得四分五裂,或是对颜面受损的女孩子有特别癖好。”

  当然以上纯属虚构,最好一件也别在现实世界出现,她最近的胆子送厂保养中,不要给她太多的惊吓。

  “你们兄妹聊完天,记起我的存在了。”他们可以更随性点,把迷途屋当成云家的客厅。

  云清霈、云青凤讪笑的一人一边靠近他,露出云家特有的无辜神情,假装听不懂话里夹刀带枪的讽刺,脸皮厚得很。

  “巫斯叔叔,你一直在我心中嘛!小凤哪敢忘了你,你偷偷的告诉我,那位来自时间路的雷米尔有没有危险性?”她拉着巫斯的手撒娇。

  “不知道。”

  “嗄?!”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他是台湾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巫师耶!对方又是他过去的好朋友,他未免太无赖了,把连带保人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亏她还叫了他十几年叔叔,这么坏心的火上加油,让她更加不安的想冲出去找人。

  可是他们都走了一个多小时,她到哪里把人带回来,真有事发生她也来不及阻止,罪人一词八成非她莫属了。

  “以前雷米尔只对一个人有过那种怜惜的表情,现在的他我实在捉不准他的心思,我完全不懂他在做什么。”巫斯的困惑仍未获得合理的解释,雷米尔的举止太反常了。

  丢下一句“我带她出去走走”,人就在空气中蒸发,也不管当时还有两个不肯走的客人,咻地从人眼前消失,没给他说不的机会。

  他是真的不了解他在搞什么,只看了一眼那女孩的双眸,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似的直嚷着:就是她、就是她,我找到她了,叫他如坠五里雾中摸不着头绪。

  虽然他也看了她的半边面孔,但他能肯定的说那不是荷米丝,他口中的“她”是错误的,他找错对象了,失踪两年的荷米丝不可能是一名十九岁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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