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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人在不断的变美中,心却日渐丑陋,一向偏爱红发的他在看中另一位红发绿眸的女侍后就决定甩开她,金色的眼眸对他不具吸引力。

  大概她也察觉他有意分手,居然在他枕头下藏了像是巫术的东西,黑色的小包里尽是死人的手骨、于老鼠尾、蜥赐的脚和恶心的蝙蝠粪便,以及许多他分辨不出的物质,并散发出恶臭的干燥味。

  她以为他味觉迟钝到闻不出异味吗?还是想心存侥幸看他会不会受到迷惑?以他狂妄傲慢的性格哪能忍受女人妄想控制他,加上他发现她发根是金色的,闪亮的红发全是染剂的功劳,当下怒不可遏地将她丢出去,不准她再靠近他半步。

  没有人可以骗他,他不会合到爱上个假货,她太天真了。

  “肮脏的蛇配下水道的老鼠不是刚好,你的出身也不见得比我好到哪去,至少我没在伦敦最污秽的暗巷混过。”和他一比,她还干净多了。

  蓝道·欧米特的传奇是因为他的过去,只要你够红,新闻媒体就有办法挖出你的过往事迹,包括偷窃、抢劫、伤人前科,一条一条附记内容和日期,让人过目不忘。

  所以想知道他的过去并不难,翻开报纸杂志便一清二楚,不需要特意请专人调查。

  “蕾贝卡,你要自己用两条腿走出去,还是要我叫饭店人员拖你走?你自己选择。”他懒得碰她。

  金发妩媚的蕾贝卡丝毫不把他的怒意放在眼中。“我两者都不选,我要你。”

  媚眼如丝,体态优美,她就是爱持老虎的胡子,管他是不是在盛怒中露出锋利的牙,他总不能真的吃了她吧!何况她还有母亲呕血所制的媚药,一般男人是受不住她的诱惑,只要她小指轻轻一勾,她不信他能抵抗多久,照样得为刀子的美貌倾倒。喃喃低语不知说些什么,而他的神智便陷人恍惚,不由自主地让路。

  “怎么?这么不欢迎我呀!才几天不见你就忘了我,好设良心喔!亏我爱你爱得痴狂。”就是这双绿得多情的以让她深陷不起。

  柔若无骨的身躯像蛇一样企图缠上他,金发染红的媚丽女子噘着丰厚的红唇,一副风情万种的放浪样,热情十足。

  若非她眼睛太过干涩不适合戴隐形眼镜,她会彻底改变外貌符合他歌中魔女的特征,把自己变成他最喜欢的类型。

  “别碰我,离我远一点,我说过要你滚离我的视线一百里,你把它当作耳边风吗?”大手一推,他毫无情绪地将投怀送抱的女人推开。

  “哎!你弄痛我了,情人吵闹说说气话也就算了,你干么气到现在还惦着,我不是来向你赔罪了。”她又想黏上去,同样遭到无情的对待。

  “滚,我和你不是情人,你只是我发泄欲望的玩具。”添不知耻,还敢来求他饶恕。

  蕾贝卡眼中闪过一丝怒意,但很快被爱慕给压下。“欢爱过后就翻脸了呀!当初你可是说过我的身体像丝绒一样柔软,能挑起你男人最深层的欲望,你会好好爱我了番。”

  “是爱你的身体没错,你有荡妇的特质。可惜你的人太乏味了,让我瞧了就厌烦。”尤其是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你……”眼眯了眯,那种自尊被人丢在地上踩的感觉已经离她很远了。“你还记着那件事未免太小气了,我会那么做也是因为爱你。”

  “还敢提起那件事,你根本不配谈爱!你是我见过最肮脏的蛇,蕾贝卡。”他错误的选择。

  当初他是看上她那头恍若记忆中的红发才跟她在一起,当时她就像崇拜偶像的少女一样迷恋他,把他当成上帝般服侍。

  后来她愈来愈红了以后,行为开始变得诡异,要求也愈来愈多,整天缠着他不许他和其他女人太过亲密,也无法容忍他跟女主角拍亲热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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