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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分手。

  “哎呀!哪个不长眼的瞎子敢来撞我,是忘了盲人杖还是少了导盲犬,一双没用的眼何不挖了它省事。”

  几分熟捻的女音在耳边响起,撞掉了墨镜的蓝道不急着拾回,反而微带疑惑的多瞧对方一眼,以为会看到一头火红的长发。

  但他失望了,那不过是一位长得艳丽的女子,发虽长过肩却墨黑如夜,两颗黑耀石般的瞳仁镶在迷人的眼眶上,她不是他要找的人。

  原本他是不打算停留,以他性格中恶劣的一面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撞倒了人是她活该挡路,不该挡着他害他撞上。

  她应该向他道歉,因她耽误了他的时间,即使他什么都不做的闲逛。

  “我在问你话,你是聋了还哑了,还是视障、听障加残疾的三重残障?你的人生未免太悲惨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早早B我了结。”省得拖累别人。

  拍拍膝盖的灰尘,雷丝娜简直不敢相信她会倒媚至此,一条没几人行走的小巷子口也会出现冒失鬼,将路过的她撞个正着。

  偏她没料到有此意外,重心不稳往刚修完路却尚未清理的沙堆跌去,满手满脚是沙不打紧,连她最喜欢的露肩春装也弄破了一个洞。

  其实这些都只是小事,她只要动动小指头就能将它们还原,可惜前面杵了一根柱子,害她无法以魔法整顿自己这一身狼狈。

  要不是看到掉在地上盲人专用的墨镜,她肯定会马上让他变成人干……咦!等等,盲人?那不就表示他看不到她,不管她在他面前挤痘子或跳脱衣舞都视若无睹,完全看不见她在做什么。

  心念至此她也就不恼火,手一举高才想施法,一道突然响起的冷音让她的身子一僵。

  “你不认识我?”所有人都认识他,没道理她会不知道他。

  鬼才认识你,自大狂妄的猪。“原来你不是哑巴,那我想你也不是瞎子。”

  “你真的不认识我?”他不信地再问一次,不少女人企图以欲擒故纵的招式爬上他的床。

  脑子有问题,她想。“去去去,碰到疯子算我倒媚,有多远走多远别缠着我,我最讨厌别人求我怜悯。”

  真是见鬼,大晴天也会劈错雷!神经病不会批人发疯,要是遇到霉气重的人肯定发作。

  而她今天正非常不幸地诸事不顺——想要那件镶钻的丁字裤却不愿花钱去买,她念了个魔咒想让它出现在手中,结果不知哪里出了问题,来了前面那块布,后头镶钻垂饰的绳结却不翼而飞。

  这也算了,她走到巷口想吃碗现煮的牛肉面,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全年无休的赵老爹牛肉面居然公休三天,因为他要娶老婆了。

  年近七十还能拼吗?他想儿子想疯了,花了三十万就想由对岸弄个二十出头的小新娘,他等着油尽灯枯去西山打游击。

  哼!若非赵老爹好死不死的订今天宴客,她也不会白跑一趟,面没吃成倒吃了一嘴沙,她绝对要他年年生女儿,一个也不是他下的种。

  “我是蓝道·欧米特。”他等着她兴奋的尖叫声,像发情的母狗扑向他。

  只是他什么也没等到,只得到一个充满蔑意的眼神。

  “有病赶快去医别延误,我管你蓝道、白道、黑道还是空手道,你不要捉着我不放。”她是很想尖叫,但她更想做的是插爆他的眼睛。

  美人相嫉不一定限于同性,看到那双令人心情愉快的湖绿色瞳眸,她的心头则是多了一片乌云,他那种自然的绿让她觉得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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