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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晓恩皱着一张脸,“拜托你不要再笑得像下巴脱臼好不好?我哪明白霍华家族有五个兄弟。”而且有两个未成年。

  她研究英国历史还不到一年,从公元一O六六年威廉一世开始的诺曼王朝,其中经历了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爱德华七世,一直到今日温莎王朝的伊丽莎白二世。

  除了伊丽莎白一世所谓的处子女王较引起她的注目外,就只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八世值得敬佩,执意娶离过两次婚的平民辛普森女士而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及其夫人的爱情故事流传至今仍叫人咏叹,他在放弃王位的演说中曾表示──

  “我发现倘若没有爱人的支持和帮助,我无法履行做为国王所应履行的沉重责任与义务。”

  瞧,多感人呀!两人离开英国在法国的英格兰教会结婚,主持婚礼的牧师还因此遭到上属主教断绝关系,为了写这一篇报告,她特地跑到大英图书馆去查数据呢!

  所以不是她对时事不用功,而是死人的丰功伟业比较耐人寻味,无政治压力,写来轻松不用怕得罪英国王室,除了抢了保皇党那票人的荣耀。

  想想英国有多少贵族,不管是兴盛的或是没落的,光是十世纪以来的历史就够她眼花撩乱了,谁会有闲情去翻阅贵族的今日。

  或许霍华家族不是贵族,而且比贵族更闻名于全英国,但她不过是一个留学生哪会留意这些,念好书才是责任,不然哥哥们会来拎她回国。

  可是他笑个什么劲,好像她很奇怪似的,不认识他们兄弟是她单纯,不问世事,干么当她是白痴一一解释。

  哼!她决定要讨厌这个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其实内心狡诈无比的霍华家族二少爷,他一定是天生小人,并且生肖属黄鼠狼,才会一脸的卑劣样。

  “喂,你继续笑吧!我要走了。”这份短期的工她不打了,遇上疯子简直叫人想踹他两脚。

  “我有名字不叫喂,叫一声来听听。”像是小男生的恶作剧,刘易斯扯住安晓恩的长辫子不让她走开。

  喔!可恶的家伙。“刘易斯少爷,麻烦你指点一下大门位置。”

  “少掉少爷两字我会更开心,小助理。”或许该叫她助理小姐。

  想到此,他忍不住打量她一身过时的打扮,时尚的信息好歹翻阅、翻阅,不重外表至少稍微懂得搭配,质朴的衣服仍然能穿出高尚。

  也许该由他为她打点门面,说不定会带来意外的惊喜,那副远古时代的眼镜早该丢给翼手龙,免得牠撞山引发大洪流。

  历史的改变仅在一刻间,他会是“善解人意”的好上司。

  “你……你别动手动脚,我已经决定不做了,你另请高明。”连忙护住眼镜的安晓恩退到书柜旁。

  扬起的笑意仍停在刘易斯嘴角。“可是我决定雇用妳了,从今日起生效。”

  “你土匪呀!人家不想为你打工不成吗?你……你是管家吧?快带我离开。”她看向推门而入端着托盘的老人。

  雷恩不作声的放下手上的东西,动作熟练的倒好咖啡,一副正规正矩的加入奶精和方精递给她,然后不发一言的倒着走出去。

  彷佛没发生过事一般,像是一场梦,安晓恩几乎要怀疑自己撞鬼了,可咖啡的热度提醒她一切真实得令人想撞墙。

  “他一向都这么一板一眼,不像人吗?”好诡异,她更不想待下来了。

  城堡大得离奇叫人认不清方向,连住在里面的人都古古怪怪,高深莫测地使人有想逃的欲望。

  “那要看妳对人的定义而言,据我所知他还活着。”她的表情透明得一看便知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不知不觉刘易斯又被吸引地来到她身旁。

  她当然知道他还活着,又不是鬼。“你不要一直扯我头发,好幼稚吶!”

  “妳留了几年?”他答非所问,轮流地扯着足以当杀人工具的发绳。

  “忘了。”她闷闷的一瞪,懒得回答他无聊的话题。

  自从十五年前爸爸再娶继母之后,她的头发就没剪过,顶多修修分叉的发尾成为大家的“公物”,因为那群变态的家人说公主就应该留长发。

  “看来留了不少年,妳不觉得麻烦吗?”光保养它的光泽度就是一大门学问,她是怎么办到的?

  很想解开瞧瞧,黑得如无星夜空的发是否滑似水缎,闪闪发着黑钻般光彩。

  “麻烦呀!我一直想剪了它。”尤其是洗头的时候才苦恼。

  以前在台湾有专人为她处理头发问题不用她费心,每天一起床等着人服侍就好,根本不晓得发太长也是一种困扰。

  到了英国以后才知自己幸福得过了头,解个辫子都累得手酸,更何况要浸入水里清洗。

  一度她打算狠下心剪了它,但是一想到几个哥哥可能会呼天抢地的画面,以及继母泪眼汪汪的自责样就起了一阵寒颤,他们天生来克她的,让她活得倍感辛苦。

  有时她常想若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不用享受他们的呵宠有加,么妹与独女的身份的确叫人吃不消,太多的爱会负荷不了,她不遇是个想当平凡人的女孩而已。

  可是……唉!为什么做个平凡人那么难,人人都在阻碍她。

  她有预感,眼前的男人也是阻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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