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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自古红颜多薄命,越美的花儿越容易凋零,空有美貌有何用,不过是一张惹祸的皮相罢了。

  闻言风云栖满意的点点头,但随即又脸一变,露出憎恶神色。“既然我美,为何王兄他看不见,偏要宠爱貌不如我的小贱人!”

  貌不如她?

  未必。

  女人的美不在于那张脸皮上,而是由内而外散发的光彩,明珠的珍贵在于光泽,看似平实却漾着引人心动的美丽。

  “贪鲜是男人本性,哪里有鱼就有偷腥的猫儿,这叫天性。”她是很美,但美丽的女人多得是,不差她一人。

  “那你说我该如何吸引他的注意?”她需要中肯的建议。

  “离他越远越好。”一句话。

  “嗄?”风云栖抚镜的手忽地一顿,回头瞪视她。

  小冰的脸上有一道长疤,正是易容乔装的木使者皇甫冰影。

  她以指挖挖耳朵,跷起一脚。“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你没听过吗?”

  人心如此,难以遏止,不满足的人老是觊觎别人拥有的,想办法把别人的美变成自己的,然后又觉得自己的不如别人好。

  “不要口出讽刺,我要的是成为他身边唯一的女人,而不是远距离等候的贞妇。”女人的青春有限,由不得她浪费。

  “很难。”她是个不讨喜的公主,太过高傲,眼高于顶,不可能向人低头,公王的称号让她忘了她也是个女人,一心只想着别人该怎么奉承她,而不是谦逊的拉拢人心,利用先天的优势让其它人忠于她。

  “小冰,不要忘了自己是谁,没有我,你现在还是在街头混的小太妹。”风云栖的脸一沉,不容许有人和她唱反调。

  皇甫冰影耸耸肩不再开口,反正她本来就是话少的人。

  人家说语多必失,但她觉得不说话也不见得讨得到什么便宜,像这回的行动,她就为自己的牺牲感到委屈,明明是秀发如波、长及足踝的古典大美人,偏偏得装丑耍酷,硬是把一头人人称羡的乌丝搞成枯草模样。

  说实在的,她还真是恨起讨人厌的夏侯淳,以五行之首命令她大肆变装,一有不从竟号令其它三只狼和狈,同流合一行地以强硬手段逼她屈服,而他自己轻轻松松地隔山观虎斗,彻底发挥其异能当个闲人。

  更可恶的是那只脾气古怪的猫,在看过她的新造型后居然哈哈大笑,直说有创意,要她多多保重,此去西行凶险有,但不致要她的命,他会努力开发猫穴等她回家。

  听听,这是当人情人该说的话吗?不担心她的安危也罢,还伙同其它人在她脸上用水洗不掉的油性笔画上一只“娱蚣”,表示这更符合街头暴女的形象。

  反观西门的那个和尚先生,人家可就有情有义,坚持要陪她一同涉险,要不是南宫那小人用迷药迷晕了他,此行会多一个诵经的大师。

  门缝底下有条黑影忽地闪过,扬唇冷笑的皇甫冰影露出了然于胸的神情。

  “哼,想不到毒也毒不死那个女人,小冰,你说,到底还有什么方法可以置人

  致人于死的方法多得是,不过若想要害那个人……先别说那个祸害本身就是不死小魔女,老实说她也不知她的破绽在哪里,而想取她的命,得先踩过他们五行使者的尸首。

  让小魔女受点小灾小祸是无所谓,拉拉肚子也算帮她清肠胃,但会伤及性命的事可就开不得玩笑了。

  “公王还想再下手,不怕东窗事发吗?”

  “怎么可能,我是高贵的公主,谁敢查我?!”

  “为什么不敢查?鹰王身边的狗鼻子可是很灵,它东嗅嗅、西闻闻,迟早循着线索而来。”而那条看似无害的狗正在门外徘徊。

  “线索?”她一愕。

  “公主,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没人发现你的侍女鬼鬼祟祟潜到鹰王殿吧?要是有人天生胆子小,一遇到恶脸就全盘抖出……”

  言尽于此,后果自行想象。

  “哼!我堂堂一个公主,难道没资格要个小贱人的命吗?下手的人也未免太不济事,居然没能一次毒死她。”风云栖妒恨地磨着牙,恨不得亲自下手。

  什么心爱的小女人,心残面冷的鹰王根本不该独钟一人,他是连杀百人面不改色的狂人,不可能为了个女人而轻易动心。

  “定是那贱人对他施了什么魔咒,他才会一时鬼迷心窍,放弃一干色艺双全的盛放牡丹,硬是被一朵白色的蔷薇给吸引。

  越想越不甘心的风云栖咒骂连连,说到激动处还会扯开僵硬的脸皮,把自己的不得宠当成别人的过错,厉声痛骂。

  “公主,身为一名有教养的淑女是不该如此粗言辱骂的。”

  一道带笑的声音响起,随即探入一张斯文脸庞,不请自来的风不伦左手托着腮往上微倾,以十分潇洒的姿态抛了个爱慕不已的飞吻。

  “鬼书生,你敢偷听?!”风云栖脸色更加难看,有些不安的加大音量,生怕这个鹰王身边的红人会去乱嚼舌根。

  “不,公主,你的误会着实伤了敝人在下我的心,风不伦我对你的爱滔滔不绝,日月可表,山川湖泊都可为我见证……”伟大而不凡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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