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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去,一身羊骚味,我要抱我的女人。”莫辛格留恋地望了一眼始终不开的门。

  “那也得人家肯让你抱呀!下堂夫。”嫌他味重,他是担心两人闹翻了没钱领。

  “扣钱。”什么下堂夫,他连夫的边都快沾不上。

  “哇!哇!哇!你太狠了吧!”看来他要勒紧肚皮过日子。

  “狠?先陪我喝一顿,酒钱我付。”他是该醉一场。

  这还差不多。“不醉不归,顺便找女人消火。”

  莫辛格勾着贝卡的脖子,往他小腹送上一拳。“你怕我死得不够彻底是吧?兄弟。”

  “谁叫你要宠坏她。”下手真毒。

  是呀!是他的纵容养成黎儿的予取予求。

  可是,不宠她,好难。

  唉,喝酒吧!

  第七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屋漏偏逢连夜雨,大呼老天不开眼,折磨有心人。

  一夜的宿醉让莫辛格头疼不已,他喝得不多,大约半瓶威士忌。

  睡了一觉本来是该清醒了,可是一见饭店外的阵容,迟到的宿醉就叫他犯头疼,不知是该哭还是让笑,这未免太夸张了?沙国国王出巡也用不上如此盛礼。

  “请告诉我,我看到海市蜃楼。”这不是真的,她一定还在作梦。

  紫黎打算把行李拾回饭店再睡回笼觉,相信她看到的绝对是幻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电影画面的情景。

  一把拉住她的莫辛格喉咙干涩地说道:“这里不是沙漠,你要勇敢面对。”

  沙漠什么最多,不用多想,沙最多,适合驼鸟埋头。

  “我也希望在作梦,但显然这是一个恶梦。”可怕的恶梦。

  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人和骆驼的比例是十比一。

  也就是说一百匹骆驼就有一千个人,而眼前少说有两、二千人,牲畜传来的异味足以薰死人,饭店经理还和颜悦色地招呼,状似愉快。

  理由无他,这是一群准备前往麦加朝圣的信徒。

  “我不管,这是你惹下的风流债,我没有义务和你共同承担。”绝对不要。

  “黎儿,你想反悔太迟了,现在我们是生命共同体。”他紧抓着她的手以防逃脱。

  她瞠大的水眸根本眨不了。“请勿乱用词汇,你在亵读文字。”

  “宝贝,你认命了吧!”

  她不要认命,命是自己的为什么要认?“杀了你就少了红粉难。”

  “那你会死在阿拉伯,因杀人者得砍头偿命。”而且在寺庙广场前举行。

  “我是美国公民。”

  “也许你喜欢电椅。”在死刑法未废除前。

  相较两人僵硬的情绪,贝卡倒是欣喜若狂。

  “我一直想和教徒去朝圣未果,如今终于有机会了。”麦加圣地,我来喽。

  本来他们可以开车去麦加寻宝,但是非信徒者不得进入回教圣地一窥,所以只好佯装是远方来的信徒带着虔诚的心前去朝圣。

  来到沙漠国家不骑骆驼等于白来了一趟,就像到巴黎不看铁塔一样可惜。

  他们自以为竞赛中的宝物已取得,胜算远远超过其他三位时,就放慢脚步欣赏遍地黄沙,感受一片壮观的生命之美。

  “贝卡,我看到你的妻子、儿子在路边行乞喽。”莫辛格厌恶他脸上明显的喜悦。

  “兄弟,请体谅我是‘贫穷’的回教徒。”朝圣是件好事,能为一家人祈福。

  “那就收起你的欢欣鼓舞,别让我瞧见你那颗金牙。”碍眼极了。

  关牙何事?他捂着唇,呐呐的说:“我正准备把它拔掉。”

  “达令,我来接你了。”

  穿着一身绣着银线长袍的蜜拉从八人抬的大轿走下来,轿以进口藤材编织,上面铺着厚厚一层透气凉席,四面垂下长长的纱幕,类似电影中埃及艳后的圣銮。

  连衣饰都十分相似,只是裸露的不是肩、胸,而是套上银链的足踝。

  在阿拉伯世界,这样的打扮可是惊世骇俗之事,但是利雅德是国际大城市,加上她是法国驻沙大使的女儿,早已见惯她的前卫作风,自然容易容忍。

  “蜜拉,你在搞什么排场?”存心要他难堪。

  蜜拉挑逗似地眨眨水绿色的眸子。“人家要陪你去麦加朝圣嘛!”

  “我有要求你同行吗?”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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