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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第九百四十七条有云,占有乃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力之一种状态,占有人主张时效上之利益,必其占有并未间断,始得就占有开始之日起连续计算……亦必后占有人为前占有人之合法继承人时,始得为之。”

  “……也就是说,民法赋予我当事人拥有合法继承权,得以就所有土地做出分割、买卖之行为,旁人无权干涉他对自身财产的处置……”

  法院内咒骂声四起,嘘声此起彼落,似乎在抗议司法不公,法律偏袒有钱人,无视弱势族群为求生存的呐喊。

  但是由于对方辩护律师的振振有词,以及善用律法中的民法条文,局势一面倒地偏向强权的一方,使得公辩律师欲振乏力。

  金钱可以腐蚀人心,同时也能买到正义和公理,当太阳的光芒逐渐消退,黑暗的力量则慢慢成形,筑成一道无形的墙阻隔人性的存在。

  在法官敲下法槌宣判告诉人告诉不成立,由被告获得全盘性胜利时,轰然的失望声也随之响起,不敢相信这是大家所维护的真理。

  一句不成立等于宣判无数无依老人的死刑,他们目前所暂住的庇护所势必遭到拆除,图利以黑社会起家的营造商。

  “恭喜了,流氓律师,又一次大获全胜,请问你有什么感言?”

  一台不菲摄影机对准步出法院门口的俊傲男子,穿着三件式套装的女记者一马当先地街上前,将银色麦克风往前一送。

  “流氓律师”这名词可不是一种赞美,光是流氓二宇就会让人联想到满身刺青的黑社会老大,身边一堆小弟鱼肉乡民,无恶不做。

  而这位年轻的律师界精英却是恶名远播、人皆唾弃的文明流氓。

  或者说他是知识教育下的智慧投机客,高明的犯罪从犯,甚至是目前犯罪率节节升高的主凶,他助长了犯罪者一再逞凶的气焰,严重导致警界士气低落。

  原因无他,只因这位从未有过败诉纪录的大律师只为钱打官司,谁出的价位高他便为谁效力,不管对方是否罪大恶极。

  站在司法的殿堂上,他像一头凶猛的灰狼,专以别人的弱点进行攻击,从不留情只为了赢,别人的哀嚎和死活皆与他无关。

  他可以为了赢得官司而对受害者进行精神迫害,挖掘出他们不幸的过往或不堪的过去加以抨击,逼得他们彻底崩溃而送进疗养院治疗。

  诸如此类的恶行罄竹难书,偏又不受法律制裁,因为他深谙法律漏洞,游走法律边缘,行径嚣狂如司法已亡的流氓,因而有了“流氓律师”的称谓。

  “我只能说司法是公平的,给予我的当事人充份的人权保障,不被宵小夺去他应得的权益。”

  “那么那些无力自助的弱势团体怎么办?他们活该被赶到街上挨寒受冻,无处安身吗?”女记者言词严厉的追问。

  男子面无愧色地朝摄影机挥挥手。“我只是一个律师,并非圣人,老人的安置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我是安份守己的纳税人,希望社会局的工作人员能妥善运用我所缴纳的每一分钱。”

  律师份内之事就是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其他的后续动作由他们私下解决,他不负责善后事宜。

  “谁无父母,谁无子女,你难道没有一丝怜悯心,还为虎作伥地让一群无谋生能力的老人流离失所。”简直冷血至极。

  “这样不行哦!记者小姐的言论有人身攻击之嫌,颇失新闻从业人员报导的公平性,你不会希望和我对簿公堂吧。”他笑着扬扬眉,帅气地在眉间一划,行了个童军礼。

  “东方律,你没有心。”根本是魔鬼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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