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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魂魄最多只能在人世停留七七四十九天,过了此限便得回转地府,因其功过而有所赏罚,不得在阳世逗留。

  而今晚是最后一天。

  “万里,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秦万里没有异议地直起背脊。“大小姐请吩咐。”

  “我要……”

  杜千桃目光坚定,父亲的丧志,父亲的失魂落魄,父亲的一蹶不振,让她更坚定了未来该走的路。

  清风徐徐,落桐飘香,洁白小花一朵又一朵的离开枝桠,旋落地面。

  位于闹中取静的市区,古朴依旧的西洋楼房增添了岁月的痕迹,爬墙虎的藤蔓攻陷了镂花阳台,盎然绿意与湛蓝晴空竞艳。

  春雨过后的路面显得泥泞,初生的草芽脆弱地往上延伸,一颗经历多次风灾仍屹立不摇的老椿树撑过百岁生日,见证一世纪的衰荣。

  在它繁茂的树叶下,系着两条粗麻绳做成的秋千,每到假日的清晨,秋千的主人总会起个大早,捧着一本小说坐在上头晃呀晃,洗涤心中的尘埃。

  那是一双莹白小脚,嫩晰无暇,完全看不到一丝小疤痕,像块上等的白玉,润泽中带着空灵的美,几可透光。

  曙光一照,仿佛是沐浴晨光中的仙子,随时会在朝阳的升起中淡去……“大小姐。”

  一声低唤,盖着《莫泊桑全集》的脸儿动了下,并不明显的,往下滑动一寸,露出光洁额头,乌黑柔细的披肩长发随风扬起。

  一只柔若无骨的纤手取走覆面的书册,神色娇佣的眯向挡住光线的身影。

  “我在晒太阳。”轻柔的嗓音悦耳如黄莺出谷,引人心弦一荡。

  这是一张十分出色的脸孔,弯弯的细眉看似柔顺,却透着一股刚毅,黑曜石一般的双瞳似猫,绽放迷幻光彩,红唇如早春的桃花,嫣然绯红。

  无一不美的杜千桃就像一个神秘的宝盒,外表含蓄恬静,却扬散独特气质,内在又像一本深奥的书,不细细品读看不出内藏珠玑的。

  四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名青涩稚嫩的丫头长成迷人的美人儿,举手投足间散发大家闺秀的贞静。

  “我不是故意要打扰大小姐的晨读,只是有客来访。”秦万里一如往常的恭敬,但随着年岁的增添更显俊朗,整个人越发沉稳。

  “这么早?”娇嫩的声音中听得出微讽。

  “不早了,都快十点了。”是她贪睡,错过了美好的时光。

  伸了伸懒腰,她娇嗔地将书递给身边的男人。“招呼客人是你的职责,干么来扰人清梦?”

  “对方指明要见大小姐。”他不过是管家,做不了主。

  “我?”伸了一般的懒腰骤停,美眸轻睐。

  “是的,大小姐。”接过书的秦万里顺手将一件薄外套往纤细双肩一披,动作熟稔得仿佛已做过上百次,驾轻就熟。

  “谁这般清闲一大早点我坐台?”真当她整天没事做,闲得发慌?

  显然她的“坐台”两字惹人不快,秦万里不赞同的眉头一皱。“是你堂叔。”

  “堂叔?”带笑的嘴角扬的更高,好似兴致浓厚。

  “大小姐要见他吗?”他的意思是:若不,他便去将人打发。

  “见呀!为何不见,他老来找我麻烦,我不让他瞻仰一番他舍得走吗?”一只不成气候的黄鼠狼,存着什么心昭然若揭。

  长发一甩,杜千桃娇笑地握住秋千两端,打算起身,见见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远房亲戚。

  可她尚未落地,一双大掌已捧住纤纤玉足,轻轻地套上鞋,让她雪嫩双足不致沾到泥土。

  她低笑,看着蹲下身为她穿鞋的男人,心中欢愉,笑声放肆。

  “万里呀,我要是没有你怎么办?”他快把她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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