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寄秋 > 王子宠上天 >


  但是阿旺叔公也未免太夸张了吧!生前立的遗嘱在他死后半年才送到她手上,想想当初她哭得死去活来就觉不值,他简直像在整人。

  还有这什么烂但书,人都死了还管活人过得好不好,他是不是想害她再哭上个三天三夜才肯安心入土,她根本不需要人家照顾嘛!

  眼眶湿润的任依依将律师交给她的遗嘱折好放入口袋,轻轻地拍了拍像是想起老人家对她的好。

  一个在都市出生、长大的孩子怎么能适应乡下的生活?叔公怕她无聊常常放学后就带着她上山去溪边抓鱼,要不就用脚踏车载她去看蝴蝶。

  有时去港口看大船入港,听鱼市小贩的竞价声,还去海边捡拾贝壳,堆沙堡。

  那几年她过得很快乐,无忧无虑像只野猴子,皮肤晒得和黑炭没两样,很快的融入当地的生活,没几人知道她原来是都市小孩。

  父母不在身边,阿旺叔公和他的家人便是她的亲人,她一直以为大家都会永远快乐的在一起,没想到一场看似感冒的病竟轻而易举地夺走叔公的命,她心里的那座山也跟着垮了。

  可是他死前还挂念着她,担心个性最像他的她没人可依靠,所以将最心爱的“东西”留给她。

  唉!她能要吗?根本是为难她嘛!光是那条但书她就办不到,更何况是主宰那么多头生命。

  “抢劫呀!有人抢劫,快拦住她。”

  疾呼声显得气急败坏,不太像是因为被抢而慌乱不堪,而是气愤不已被骗的感觉,非把骗人的人逮回痛殴一顿才能甘心。

  一阵风似的身影掠过任依依身旁,差点被撞倒的她本想破口大骂,但是一瞧见是个小女生背影而作罢。

  中文的他和她音是一样的,在人们刻板的想法中,会干下抢劫恶行的一定是男人,所以她也不例外地当是如此未拦下那个小女孩。

  接着迎面而来的高大身影她可就不客气了,用来踢人的长脚也适合绊人,只需要马步一蹲横扫而出,来人“砰”的落地声宛如九二一大地震东西自高处落下。

  然后手一扳,膝盖一压,现行犯手到擒来,看他以后还敢不作奸犯科,当众抢人财物。

  一句非常不雅的脏话由底下传来,她知道那个字的开头字母是S,她非常不高兴的用力一跪,表示她不喜欢被人S。

  接着是一大串流利的英语夹杂着法文,虽然她外文烂得连自己都觉得可耻,可是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骂人的话一向学得最快,所以她仅听几句也晓得他在骂人。

  “死阿督仔,你抢劫抢到我们台湾来呀!你以为我们台湾人好欺负吗?”现在台湾的钱已经淹不到膝盖了。

  经济不好,大家都穷。

  “……不是……我……”该死的女人,她看不出谁是受害者吗?

  他的话前面说得含糊,后面讲得语焉不详,任依依当然当他是现行犯。

  “中文说不好还敢到台湾做坏事,你到底有没有当坏人的职业道德?”她气他的没格调,膝盖顶着他的脊椎又重重一压。

  “你……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噢!关职业道德……什么事……”天哪!他的背快断了。

  东方女孩不该是最温柔,就像他去世的奶奶,但为何他一下机一连碰到的两个女人都是属于凶神恶煞型,一个趁他付出租车钱时抢了他皮夹就跑,一个不分青红皂白拿他当抢匪,他是招谁惹谁了。

  原本他以为自己即将到意大利的威尼斯,要不然就是西班牙的马德里。

  谁知一走出机场才发现自己好巧不巧来到奶奶的祖国,传言中美丽的小岛。

  “做贼要有做贼的风格,当强盗要有当强盗的品味,所谓入境随俗……咦!你刚才说的是中文!”任依依拉拉杂杂的念了一堆盗贼经,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两人是用同样的语言交谈。

  若不是他还被压在坚硬的地上,他肯定会为她的见解喝采。“小姐,麻烦你高抬贵脚,我不是抢匪。”

  “你说不是就不是吗?我明明听见有人高喊抢劫,然后你就跑到我面前。”嘿嘿!自投罗网。

  “高喊抢劫的人是我,要是没有你的‘帮助’,我早逮到她了。”早知道他就别嚷嚷,看他给自己招来什么麻烦。

  先别说这位正义女神仍压在他背上,一副要他死得很难看的模样,光是被夺走的皮夹就够他欲哭无泪了。

  所有的现金、信用卡和证件全在里面,唯一知晓他去处的人远在欧洲,没有钱、没有身份证明的他该怎么在这个小岛生活下去。

  就他所知他的国家和台湾并无邦交,光这身份证明问题处理起来就麻烦至极,如果他客死异乡恐怕没人知晓他是谁,墓碑上刻着无名氏之坟那才凄惨。

  一脸无奈的诺亚挣扎地欲扳倒背上的压力,可却徒劳无功的反而被压得更沉。

  因为看不到对方的脸和身材,凭着她凶恶的口气,他想象出一个体积庞大、满脸肥肉的丑女人样子,不禁打了个冷颤。

  他最受不了丑女人了。

  “呃,是你喊抢劫……”这声音听起来很像,但是……“你要不要脸呀!一个大男人被人抢了还有脸喊抢劫,你八成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他宁可自己是骗她的。

  被抢了皮夹还遭嘲笑并不光彩,身为王子的他落难至此实在叫人难堪。

  “小……小姐,我可以证明他没有说谎啦!”一位出租车司机好心的挺身而出。


梦远书城(my285.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