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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线,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快朵颐。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智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关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一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捧泥。

  “不行,我会心疼。”唯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朝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他知道她和左慧文老在背后笑他呆,可是他从小就好喜欢和她亲近,看着她一嘟嘴、一挤眼的顽皮娇态,心口就暖呼呼地直泛笑意。

  她有少女的娇俏和天真,有时故意流露女人的风情妩媚,她很懂得如何让自己发光,飞扬的眼神载满对世界的热爱。

  很真,很灵性,很净美,她不会让自己流于庸俗,偶尔的淘气是为博君一笑,不曾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只是讨厌静止不动。

  虽然她老说自己很懒,但他很清楚她有着活跃的灵魂,即使睡眠时也不见得就安分。

  她想飞他就让她飞,她想要多刺的玫瑰他也会扎了满手血的摘给她,只要她开心他就会很满足,她是他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道彩虹,霸占整个天空和他的心。

  喜欢不足以说尽他对她的感情,他是贪心的,愿以日月星辰换取她的朝夕相伴。

  “才不呢!你哪里普通,有好多女生暗恋你,看得我好想饮一缸醋。”一缸可能不够,要一湖醋。

  我善妒嘛!

  衣仲文紧张的澄清,“我没有勾引任何人也没有对她们笑,我连理都没理过她们。”

  “可是你每天都收到好多情书和礼物,你不会想翻墙吗?”我好像是不称职的女朋友,没给过他半点值得纪念的小东西。

  这点我承认是失败了些,但是我会补过嘛!他生日快到了。

  “为什么要,她们哪有你可爱甜美,你是绝无仅有的人间太阳。何况我一收到情书和礼物全交给你处理了。”

  要不是晴事先交代过他,他连收都不肯收呐!

  一堆麻烦。

  我吐了吐舌拉着他的手直甩。“万一出现个比我更可爱甜美、令你情不自禁的女孩,你难道不心动?”

  “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我早就心动了。”他用半埋怨、半恼竟的眼神直瞅着她,责怪她满口的胡说八道。

  心只有一颗,一旦给了她就不会为其他人悸动,再美的女子也不及她在他心头的一半牵挂,他只为她沦陷。

  “衣仲文,你在嘴上抹了蜜是不?我尝一口看看。”很坏心地,我踮起脚尖往他来不及回应的唇上一啄。

  男人喔!绝对是感官动物,我不过轻轻地一碰,他反应极为激烈的双手一搂,反被动为主动的侵略我红艳香唇,一口一口地像是饥饿难民般啃咬着。

  微痛,却有一丝甜蜜。

  他的接吻技巧越来越高明,也益发贪婪,每一回不吸干我肺部的空气不罢休,害我老是快喘不过气想喊sos———求救讯号。

  外表沉稳内敛,内在火热不羁,他是我经心调教的衣仲文,属于于问晴专有,他身上只能有我的味道……

  咦?等等,这根挑染的红发是谁的?

  推开他,我用严厉的雷达眼扫他一眼,表面装做漠不经心地比量他手指的长度,我的举止无聊又幼稚,可是他无二话的纵容。

  “怎么了?你鼻翼张了一下。”低下头,他无法忽视我鼻下微张的红唇,忍不住诱惑地凑近摩挲。

  他果然了解我的小动作。“你,还是处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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